作者uwillknow ()
看板MountainClub
标题待修细则
时间Fri Dec 30 00:12:20 2011
以下是球果帮忙修改的版本,将在1/6晚上进行"二读"XD
欢迎各位社员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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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财产及其移转)
本部财产包括山难基金、通讯器材及其他财产,由部长负责管理。
山难基金系获自登山活动之山难费,平时由部长负责管理,以应山难救援工
作的不时之需,其动用须经过临时委员会的同意,并由山难部会议於事後加
以追认。
通讯器材系提供做为登山与攀登队伍联络之用,须依本部相关规定办理借用。
其他财产包括登山安全、山难经验资料及部内文件,由部长负责管理。
本部财产之移转过程,社长应於现场监督;原任部长须检具财产清单,逐一清
点无误後方能办理交接。
第七条之一
本部内设通讯官,专职管理山难通讯器材,包括GPS与卫星电话之使用、移转、维修、
保管、损害赔偿,
以及其他相关之事项。
第十六条(审核要件与程序)
各类应审核之登山队伍、攀登队伍,其提送审核工作之基本要件如下:
一、 人员登山经历资料、体能状况。
B级以上队伍应填写成能力状况表。
二、 队伍预定行程、路线资料及地图。
三、 队伍预定装备资料。
四、 相关行程参考资料。
五、 状况评估及应变处理决策。
1.队伍召集人应主动联络审核人员,备妥规定之审核要件,进行审核之工作。
2.A级队伍召集人应於队伍预定出发时间1日前提送审核;B级以上队伍及大型攀
登队伍之审核工作则应於预定出发时间3日前开始。
3.审核过程中,本部审核人员得对於队伍人员、物质、行程要求变动,队伍召
集人有遵行义务。
4.审核程序之双方,应於审核过程中约定队伍之山难时间。
5.队伍召集人有义务随时向山难部长及留守人更新队伍资讯。
6.B勘与高山二级以上支队伍,须携带卫星电话。
7.卫星电话维持费用之支付方式,依照社版6344篇之领队会议纪录计算。
第二十四条(山难处理程序)
山难时间届至後3小时内,由部长召集紧急会议,其决定以合议为之。
并於山难时间届满6小时内,首批搜救人员须出发完毕,若队伍於搜救人员出
发前,以其他通讯器材与留守人取得联系,得视队伍状况延缓搜救行动。
紧急会议决定搜救方式、後勤补给一切业务及报警时间。并完成任务赋予,
决定前进指挥所知位置与通讯方式,及通知家属等杂项事务。
山难处理流程
24-1队伍除留守人与山难部长外,应有山下人力一人,此山下人力资格包括自由
领队、山谷山难部、以及其他可资信任,具有一定经验,经山难部认可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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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92.218
1F:推 wind1027:有些地方没上到色喔 12/30 01:03
2F:推 bowleggplant:成员能力状况表 内容是甚麽? 12/30 13:07
3F:→ Sgenius:前进指挥所"之"位置与通讯方式 这样才对? 12/31 19:07
4F:→ Sgenius:B勘与高山二级以上"之"队伍 对不起我很无聊 12/31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