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cna (又到了跑步的季节)
看板MountainClub
标题Re: 台大水服03期EMT-1班 欢迎大家参加!! ^^
时间Tue Nov 27 14:52:14 2007
※ 引述《ghic (cantabile)》之铭言:
: 请大家多提问,我和docna有空会直接在版上回答
: 几个观念:
: 1.EMT1并非是救难人员才专有的训练
: T1课程十分简单生活化
: 可说红十字会两天急救训练超级加强版
: 只是多着墨原理的解说与熟练器材实际的操作
: 2.EMT并不是教医疗,医疗也绝不在EMT权责范围
: 那是医生护理人员才有权力做的专业行为
: EMT训练的是事故发生时,避免现场二次伤害
: 做适当的处置,短期内尽力维持病患基本生命徵象
: 然後赶快送医交给医护人员医治
: 所以在等待送医前这段黄金期间
: 判断甚麽该做、甚麽不该做,该做的话又怎麽做
: EMT1会训练一点点点
这里我补充一下
紧急医疗救护法第四条:
「本法所称紧急医疗救护人员,指医师、护理人员、救护技术员。」
所以EMT是属於法定的紧急医疗救护人员喔!
而第二十四条规定:
「...各级救护技术员之受训资格、训练、继续教育、得施行之救护项目、
应配合措施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定之。」
所以EMT证照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考可以发
政府都有明确的法令规范
EMT-1是最初级的救护技术员,虽然能施行的救护项目不多
但至少大略能判断什麽该做什麽不该做,怎麽样对伤病患比较好
如果有心的话,在考到T1证照後,可以去报名受T2训
学到的跟操作的东西会多很多
同法第十八条规定:
「救护车於救护伤病患及运送病人时,应有救护人员二名以上出勤;
加护救护车出勤之救护人员,至少应有一名为医师、护理人员或中级以上救护技术员。」
各位如果考到EMT证照,可以去各地消防单位申请协勤,成为凤凰志工的一员
总之,很鼓励大家来受训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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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