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epon (realize)
看板MountainClub
标题很久以前的开会记录
时间Sat Sep 7 00:57:37 2002
为什麽现在才PO....
我也是今天收到的
重点在後面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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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登山社办理登山活动检讨会会议记录
时 间:九十一年八月一日
地 点:校总区行政大楼第一会议室
主 席:课外组谢主任
出席人员:生活辅导组叶主任、登山社指导老师陈文山、卫生保健组高小姐素华、
课外活动组谢主任、登山界顾问陈义夫、登山界顾问王润身、课外活动组胡教官
鸿铭、课外活动组萧小姐咏琴、登山社社长蔡及文、新任社长王婉灵、北二段领
队黄思维、登山社社员(翁世豪、谢章天、毛彦钧、黄国书、林季玮、李居正)
纪 录:萧咏琴
主席致词:登山社发生本次北二段山难事件,本人感到非常自责难过,学校向来
重视登山安全问题,但多着重於出队前已否办理保险等事项,希望藉这次会议邀
请各方前辈来共同讨论,促使登山社建立一套周全的制度,未来能以最严谨方式
审核、最安全的状况出发,而且在出队前及山难发时都能顺利运作,将人为疏失
因素降至最低。
萧咏琴:(一)登山社本次办理北二段登山队,活动时间为七月十三日至十七日,
该社於七月十五日中午提出活动报告,职於七月十六日上午八时电话通知登山社
留守人员曾庆宗,往後办理各类登山活动务必於活动前七天提出报告,但曾同学
表示刚接获山上同学来电说王舜弘同学身体不适、走路有困难、发烧,有类似高
山症症状,将派海鸥直昇机上山营救。
(二)接获此情况立即报告学务处秘书及告知生活辅导组詹源兴教官;请
生活辅导组詹源兴教官,通知国军海鸥搜救部队派员上山营救。
(三)联络登山社指导老师陈文山教授,其表示本队登山活动,同学於七
月十二日告知,若有任何问题他愿意协助,惟其将於七月十七日至野外探
勘。
(四)立即将登山社北二段出队状况通知王舜弘同学的家长。
(五)督促登山社同学继续与登山社学长苏文正医师联系。
(六)七月十八日课外组谢主任与生辅共同会商决议,(1)指派胡鸿铭
教官南下台中环山地区,现场指挥搜救工作,(2)对长期留在山上陪同王
舜弘的同学们,将请学生辅导中心潘彬彬情绪辅导并送往台大医院公馆院
区作健康检查(3)请生活辅导组主任及詹源兴教官南下慰问丧家及协助
处理善後事宜。
(七)七月十九日上午天候转晴,生辅组立刻与海鸥直昇机联络将王舜弘
同学及登山社其他队员接到嘉义空军机场。由社长蔡及文和领队黄思维同
学赴麻豆分局制作笔录并陪同王舜弘家属到永济寺,其余队员则搭乘自强
号回台北并由张义方教官陪同至台大医院公馆院区进行身体检查。
(八)委派课外组萧小姐南下协助家属处理检察官制作证书及王舜弘同学
办理出队保险理赔事宜,随後陪同登山社蔡及文和黄思维同学返回台北并
至台大医院公馆院区进行身体检查。
(九)委派生辅组主任及教官、课外组同仁南下参加公祭。
黄思维:(一)本队於七月十三日开始登山,王同学在十五日就觉身体不适,但不
知是高山症,其余资料如附检讨报告。
(二)高山症药需事前服用才有效果。
陈义夫:(一)有高山症的病患须在前一天服用药品,若病发後再吃效果会较差。
无明山的地形险恶,现在资讯发达出队前应上网查询相关资料,作最周全准备。
翁世豪:(一)王舜弘在大学时是登山队队员,进研究所後参加过七队的登山活
动,只有一队七彩湖超过3000公尺,当时就有高山症的症状发生,只是大家不
知道。
(二)北二段这支队伍参加队员都是登山社社员,经领队会议审议通
过,在领队会议时大家有提出来讨论王舜弘体力很差,但不知有高山症。
陈文山:(一)登山前的测跑工作很重要,因可以测出体力,体力太差同学会影
响登山的进度,依王舜弘体格,测跑应该是通不过的。
(二)往年登山社测跑工作是由山难小组执行,而近年来由於社员不多
改为领队测跑,这种球员兼裁判的行为难免会不公平,建议登山社恢复
由山难组测跑。
(三)登山社登山审查的制度建立,应由登山社自己制定,学校无法代
劳只能站在辅导地位。登山社不是由学校来管理,而是登山社彻底检
讨,建立制度,学校是站在协助登山社建立制度角色。
谢主任:请大家协助登山社出队的审核制度化。
陈文山:社团指导老师角色为:
(一)协助审查队伍出队能力:如路线是否适当、出队人员是否适当等。
(二)协助判断天候:在台风前一周办理登山活动,或台风来後一周办理
溯溪,基於安全起见本人都不受理,
(三)学校不应管太多,学生社团要自治,若管太多,社团以校外团体名
义出队学校就更无资料,加上现在国家法令规定登山只要至警政署登记,
有向导带队就可以,学校更是没立场管理。
谢主任:但教育部来文办理登山活动学校应审核,发生山难的时候不论有无报备
学校都是要负责。
陈义夫:(一)社团必须要自己建立制度,学校只是扮演辅导的角色。早期学校
对登山活动采禁止方式,近期才开放。
(二)据我了解早期登山社非常有制度,同时还出版很多介绍台湾高山
书籍对登山界非常有贡献。
(三)山难之发生谁也无法保证,所以我72年参加山难搜救团体救难
後,决定自己成立救搜组织,但预防比搜救还重要。
(四)发生山难时只靠单一社团力量无法处理,建议学生登山社和教职
员登山社互相结合,学生可学习到师长人生智慧,师长可学习年轻人冲
劲。
谢主任:为建立登山社办理登山活动制度化,本组拟定订下列议题讨论:
(一) 登山社请於学期初提出整年度活动计划表
(二) 对A级一般性登山活动应於活动前三天告知本组。
(三)登山社办理三千公尺以上高山应遵守下列事项
(1) 活动前一个月提出活动申请书
(2) 活动前一周将至少三次行前训练表及本次登山队伍可联络
之民间及政府相关搜救单位资料缴交至本组
(四)出队前商请医疗单位提供上山所需药品
(五)本组将於寒、暑出队前商请专家办理「野外活动安全须知」讲习
(六)建议每次出队保险费应提高,若符合上述规定者本组将补助保险
费一半
(七)山难发生时注意事项(成立紧急应变中心、建立学生与学校联系
方式)
(八)未来登山社办理入园证及入山证应如何改进
结论:(一)登山社应於本学期九月十三日前提出整年度活动计划表,计划表中
包括本学期预计办理之一般登山活动及高山活动。
(二)建议登山社每学期至少出版会刊一次,在刊物中详列本学期将办理之
活动,及预计办理高山活动,可邀请非社员参加。
(三) 登山社所缴交整年度计划案可提供学校参考之用,实际活动内容则
可酌情稍作修改。
(四)办理攀登高山队伍出队前除了办理测跑,还应参加相关课程训练。
(五)登山社办理当天来回登山活动,应於活动前以E-mail方式告知课
外活动组;三天内A级郊山应於活动前三天以书面资料并附家长同
意书缴交至课外活动组。
(六) 登山社办理B级以上登山活动,应於活动前七天缴交领队会议记录、
登山路线图、三次以上行前训练表、本次登山队伍可联络之民间及政
府相关搜救单位资料、测跑纪录及应经社团指导老师审核天候、出队
能力等资料至本组。
(七)登山社应重新检讨出队前测跑应由山难部门负责。
(八)有关登山社出队前所需药品,应请卫生保健组事先指导出队所需药
品,以自费方式自购买以免发生误用药品之情行,并再不违反医师法
规下请卫生保健组支援药品。
(九)登山社出队前缴交家长保证书由於部分同学家住南部,家长无法亲自
签名,家长签名栏亦可改填为电话告知。
(十)登山社为增进登山安全及登山知识,登山社应定期办理讲解登山安知
识。
(十一)山难发生时,应由生活辅导组成立山难小组,成员包括课外活动组、
登山社及相关人员,若有指派人员随同登山社救难人员至山难发生现场指挥
时,登山社救难人员应听从指派人员之研判再行动;同时由学务处统一对外发
布新闻。
(十二)未来登山社办理登山活动,将依照国家法令规定申请入山证及入园
证,不得再有人头向导情形发生,学校亦将协助登山社向行政院体委会要求早
日通过高山向导证之核发。
(十三)学校将鼓励登山社加入全国性登山协会,以协助登山社获得校外登山资讯,并酌予补助入会费用。
(十四)生活辅导组主任表示,未来学校将颁布学生办理校外活动办法,各位
同学要注意此规则中要求同学办理活动出发前应向学校报备,事後要告知学
校,希望课外活动组於社团负责人研习会时,至少利用五分钟时间宣布并刊登
在社团负责人手册中。
(十五)登山社若符合活动前七天提出活动申请书,且应附之资料都齐全,学
校酌予补助活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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