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LENT (做事不必太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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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更正流传之交通执法资讯
时间Mon Oct 2 02:01:46 2000
※ [本文转录自 b872040XX 看板]
作者: GALENT (做事不必太负责) 看板: b872040XX
标题: 更正流传之交通执法资讯
时间: Mon Oct 2 02:01:08 2000
近日交通警察大队接获民众反应,於住家信箱内、
或在网路上流传一则宣导交通处罚新规定之报导,
其内容略以: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将自九月二十日起,
强制所有车辆下午五时至翌日上午七时打开大灯,
并对未遵守的驾驶人展开取缔。
此外,并刊载下列处罚之新规定:
1.闯红灯由1800-3600调为3600-7200元。
2.超速由1200-2400调为6000+每超速1公里增加100元,
若限速60你开80则需付6000+(80 - 60)×100 = 8000元。
3.驾驶一般道路未系安全带由0调为1500元。
4.六岁以下儿童单独留在车内由0调为3000元。
交通警察大队,接获民众询问,经查证系属於谣言,
特别提出以下之澄清,以解决民众之困扰与疑惑。
汽机车开大灯上路方案
(汽车自下午七时至翌日上午五时、机车上路即需全天开灯),
目前尚在交通部运研所研议中,尚未完成法令规范,
仍系处於劝导行动中。惟以,上述方案现虽尚处於研议宣导阶段,
但由於开大灯行驶,可增加车辆之能见度,提醒行人及其他驾驶人注意,
同时,也比较容易意识到对方的存在,
可有效防止晨昏光线较差时段之交通事故,有助於提升交通安全,
希望民众能配合实施,以维护自身安全。
此外,汽车驾驶人,不依规定使用灯光者,
本即应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罚,
而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一百零九条关於使用灯光之规定中,
其第一款规定「夜间应使用灯光」之「夜间」,
解释上,系指日没後、日出前,如於该时段不开灯,即可依法告发,
请民众务须注意并遵守。
至於报导中所列之其他处罚规定,目前皆仍在立法院审议中,
尚未完成修法程序。而关於交通法规消息、北市交通执法专案内容,
交通警察大队皆会於该大队网页公布,民众可多利用该网站,查询正确之交通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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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轮特现役战机
种族:YAMAHA YP-125DX 里程:13xxx km 避震:SHOWA for Majesty250
饮料:Q8-F1 + Motor-Up 前脚:TT91 後脚:TT91
眼睛:左眼->PIAA 5000K 右眼->GL宇宙光 第三只眼->OSRAM原厂+GSR80W
装备:Arai RX7RR3 KennyRobert + Arai Astro-M KATSUA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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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ptt.csie.ntu.edu.tw)
◆ From: h183.s168.ts.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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