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lu (外星人其实就是未来人 XD)
看板Bears
标题Re: [新闻] 职棒3员应允打假球 检方不起诉
时间Sat May 6 10:01:07 2006
※ 引述《tokugawa (藤子さん)》之铭言:
: 2006/5/6 自由时报 〔记者李静芳/云林报导〕 http://myurl.com.tw/nmlf
: 去年震惊社会的职棒签赌案昨天侦结,云林检方依赌博罪起诉3名组头,被
: 控性招待或收贿打放水球的当时中信鲸洋将投手吉龙、La New熊队球员许志
: 华、王建强,因罪证不足获不起诉;全案另有球员、组头等17人,检方以
: 住居与犯罪地点管辖不符为由,移转由台中地检署继续侦办。
: 本案原由云林地检署前检察官徐维岳侦办,徐维岳後来因爆发贪污弊案目前
: 被羁押中,接办检察官林丰正重新侦查La New熊队球员许志华、王建强2人
: 涉嫌打假球收受贿赂10至20万元,发现仅有监听译文证据,且只能证明
: 被告允诺配合打放水球,无法证明确有打放水球行为,2人罪证不足不起诉。
: 至於洋将吉龙被指接受性招待打放水球,检方发现虽有2名组头坦承招待吉
: 龙喝花酒与性服务,但吉龙声称只有口头答应并未放水,检方认为职棒环境
: 并未给予球员周全保护,球员受制黑道威逼或同侪压力,口头推诿应允非不
: 无可能,同样以罪证不足不起诉。
: 全案昨天仅依赌博罪起诉设置职棒签赌站的何志旭、陈岳良、庄铠旗等3名
: 组头,另涉案前教练蔡生丰及球员陈昭颖、戴龙水、陈志诚、杨仁明、何纪
: 贤、林建宏、许尧渊,组头李权麟、杜明泽、卢大钦、蔡文斌、陈孟宏、陈
: 春风,嫌疑人郑佑卫、郑彩霞、洪琮证等17人移转管辖至台中地检署继续
: 侦办。
推 shouri:林建宏起诉????当时不是饬回,熊也只是把他 218.34.14.4 05/06 08:40
→ shouri:卖给狮而已?? 218.34.14.4 05/06 08:40
有些法律名词要真正懂他的意思,误解了,然後以讹传讹反而
会害了一个人。
接受检调机关约谈调查之後,检调机关的处分效果有五种,分别是:
一、饬回:机调机关让讯毕之受讯(询)问人迳行离去。惟视案情需要仍有可能再
次约谈传唤。
二、声请羁押:检察机关对讯毕之受询问人,认犯罪嫌疑重大,并有逃亡或湮灭、
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或所犯为死刑、无期徒
刑或最轻本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等情形,应叙明理由,声
请该管法院羁押之。(刑事诉讼法九三条)
三、具保:侦查中经检察官讯问後,如认有得声请羁押之情形,而无羁押之必要
者,得迳命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三项)。
检察官於侦查中声请法院命被告具保停止羁押。许可停止羁押之声请
者,应命提出保证书,并指定相当之保证金额。(刑事诉讼法一百十
条第二项、一百十一条第一项)
四、责付:羁押之被告,得不命具保而责付於得为其辅佐人之人或该管区域内其
他适当之人停止羁押。受责付者,应出具保证书,载明如经传唤应令
被告随时到场 (刑事诉讼法一一五条)。
五、限制住居:羁押之被告,得不命具保而限制其住居,停止羁押(刑事诉讼法
一一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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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武牧羊北海边,雪地又冰天,羁留十九年……」
台湾职棒出现苏武现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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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6.163.201
1F:推 asrser:推 61.230.208.74 05/06 10:14
2F:推 forrest12:推220.140.110.146 05/06 10:23
3F:推 anthem:高手出现了... 61.229.173.138 05/06 10:31
4F:推 oldlu2002:推 218.164.67.41 05/06 10:36
5F:推 shouri:重点是当年CPBL宣布交保则永不录用,饬回则 218.34.14.4 05/06 11:06
6F:→ shouri:没关系的情形是否合理?? 218.34.14.4 05/06 11:07
7F:推 Karls:如果就文章来看...具保的定义是 61.230.39.13 05/06 11:52
8F:→ Karls:有得声请羁押之情形,而无羁押之必要... 61.230.39.13 05/06 11:53
9F:→ Karls:也就是说还是认为是有嫌疑的... 61.230.39.13 05/06 11:53
10F:→ bearsbears:copy paste 就是高手? 211.74.207.157 05/06 12:04
11F:→ arabeske:楼上的又是怎样? 61.229.50.201 05/06 12:14
12F:→ bobbiechen:copy/paste就是高手, 懂吗? 61.65.114.187 05/06 12:23
13F:推 x8235:万一人家是法律系的一字不漏的笔述怎办 218.162.72.110 05/06 12:26
14F:推 Luis:查得到资料就是高手 61.70.126.130 05/06 12:47
15F:推 kogrant:b/b兄别这麽呛啦 起码沙鲁还知道这些法条 59.116.182.222 05/06 12:47
16F:→ kogrant:才去copy/paste 59.116.182.222 05/06 12:47
17F:→ hacoolman:有什麽好酸的 就算是copy又怎样 210.58.162.85 05/06 13:24
18F:推 ronshiju:只是厘清法律专用语,没必要挑推文互贬啦 61.70.118.1 05/06 13:22
19F:→ hacoolman:连copy都不做的人没资格酸 210.58.162.85 05/06 13:25
20F:→ uldx:有用心就是高手.. 140.116.127.99 05/06 13:30
21F:推 adase:肯德鸡好吃 203.68.14.137 05/06 13:33
22F:推 sppo:人家起码还会copy,你连copy都不会只会打嘴炮 140.116.226.76 05/06 14:31
23F:推 bearsbears:我错了 对不起 贴出这篇真的是高手 211.74.209.102 05/06 14:47
24F:推 tearice:有心就是高手 61.224.26.74 05/06 16:27
25F:推 mrkaku:到现在还在酸.. 59.104.73.23 05/06 16:28
26F:→ Tools:以送信的邮差来说算是很厉害了 114.40.34.173 05/04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