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venkiller (我爱屁屁)
看板Bears
标题Re: [新闻]美日挖角吴偲佑--大家太早放弃了吧?
时间Thu Nov 18 10:51:52 2004
※ 引述《sendana (bc for what?=.=)》之铭言:
: ※ 引述《Mcdyess (冷静沉着)》之铭言:
: : 你提的条件当然很好,
: : 不过似乎没有考虑到现实的状况,
: : 如果就你开的这些条件去留下546要花多少钱?
: : 如果以後还有别的选手打算出国,是不是同条件办理?
: 觉得有价值留的球员、在球团能出的条件范围内 为什麽不留?
: 而且基本上 会有几个已经进了中职的球员 还会有国外球队拿高价来挖?
: 在我的记忆里 也就只有曹三封 跟交换球员的陈文宾 喔 再加个许铭杰好了
: 就这麽三个人
: : 能出国的选手,年资一两年就拿了数倍於其他球员的薪水和一堆额外的保障
: : 老板要拿什麽去安抚其他的球员?
: : 546就算留下来了,跟其他球员要如何相处?
推上面~
: 安抚? 相处?
: 我以为有本事的人就拿高薪 没本事的人了不起拿拿底薪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 已经开始搞二军的La New 该不会不打算这麽做
: 而想要继续以前那套 大家一起吃大锅饭 要升一起升要降一起降的共产主义吧?
: 这麽搞的话 那恕我直言 二军恐怕只是浪费钱而已
高薪?? 月薪30万叫做高薪?? 看遍中职有几个人能拿这种薪水
等中职能够保障球员最低薪资每月25万 再来谈何谓高低薪~~~
台湾球员有些月薪还不到2000美金 看看人家MLB保障底薪是多少??
相差三四十倍的薪资水平~~球员的水准有相差三四十倍吗??
举个例:就跟外劳一样 干嘛来台湾工作?? 因为在台湾做几年
胜过在原来的地方做一辈子
你现在的想法就是原来的地方想要以自以为的天价跟诚意
一个月几百块台币+搞个纪念香蕉+再送两条鱼+再把巷口公厕改成546纪念公厕
想要留住人不要去台湾赚 劳基法规定的保障底薪一万五千八百四十元
起码台湾工作环境一定比原来地方好 压榨劳工的状况不严重
有办法的外劳 谁不想尽办法来台湾~~~~
话说回来 球员要有办法去美日发展 打个三五年
能拿到的薪水跟所获得的尊敬 绝不是在台湾平均打个十场球
就拍一支广告外加平片广告赚外快
一年拿个几百万 还被媒体捧成跟天价一样
: : 类似的例子就像兄弟几年前原本要挖梁如豪,
: : 可是薪水比起兄弟原本的球员高了一截,
: : 一但挖了梁如豪,整体薪资都得跟着向上调整,花的钱可就不只20*12了
: 兄弟? 原来现在是打算学兄弟的经营手法了吗?
: 至於整体薪资的问题 前面几篇拙着「薪资结构」已经有本人的想法 您参考参考
: 基本上不存在一个人提高 整体薪资就得跟着提高这种事
没错 台湾职棒目前存在着老板说你值多少就是多的时代
其他人想靠邀 我看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有办法就长帅一点去拍广告
没有FA 自由球员制度 球团跟球迷还要求球员的忠诚度 不得任意转队
可是球队可以任意踢人
基本上:基本上不存在一个人提高 整体薪资就得跟着提高这种事
是成立的
本文还想加个注解 反正有人提高薪资 就一定有人降薪甚至离队
这样球团才会有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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