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d09090 (山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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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叛将条款可望解禁 但条件太苛熊队不愿接受
时间Tue Jan 13 16:19:03 2004
大家来看看中时记者林增祥的文章,他真的很天才,写文章可以选择性
的写,看看第一段的文字, 从法律的观点来看,法院已经判定中华职棒联盟胜诉,
他把童案比喻成所有全部老将的判决都是中职胜诉,让一些年轻的球迷有错误的印
象,当年其它老将的不定续终身契约的判决胜诉又是怎麽回事,再来,第二段把台湾
当年的二联盟的对抗无限上纲到”正义的角度”,所以正义的中职获的胜利,看
这个林增祥一定是中职的专用记者,这种狗腿的文章,想必那些上层一定很满意,
第四段强调,为什麽正义获的最後胜利的一方的老板,没有禁止用谁的权利呢?
讲的真的义正言辞,让球迷深深的感动中职的有情有义,为什麽没有强调,
当年造成二联盟对抗的原因是谁先造成的,为什麽不强调国外自由球员制度的合理和
建立的重要情呢?美日大牌的球员那一个不是为了薪水转到比较满意的环境呢?
这个记者把自己的主子(中职)的不合理都合理化,用正义来写文章,
真不懂记者的客观在那?当年只要讲到对不起不转抬球员,都是用林益增和王光辉做
例子,现在郤扩及到罗和谢,王光辉还拿500万的支票存到自己帐户里面.
我想洪一中说的也没错,再打也没有几年,大不了2年左右,要拿出34百万
实在是强人所难,而且这笔钱根本不是那几位中职高层给的,算了,没想到刘老板要出
100万,难道100万是上限罗,反正,这种不求进步的联盟,以後可笑的事
以後还会有的.我不会像上面那位朋友说的,很乐观说还好以再谈,
我希望不给最好,反正再打也没几年!!!不值的为这些口是心非的人背书.
(当年TML己经得到球迷的不支持的背书,己回归到棒球历史之中,讨论也没
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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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如果只需回馈新台币50万元,就可以恢复转台球员的自由身份,原先LA NEW球团ꘊ雪N支付100万元,为旗下洪一中和郭建霖两名教练解套,但在回馈金高达600万至700万元ꨊ卤〞p下,LA NEW球团已经决定让过去的转台球员自己考量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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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13 中时晚报
自己的选择 代价自己扛
(林增祥)
从法律的观点来看,法院已经判定中华职棒联盟胜诉,转台球员童琮辉,最後必须从ꠊ琐|湾重返中信鲸队,另一名转台球员康明杉的官司最後也以败诉收场。
从正义的角度来看,最後的结局是,当年大肆挖角的那鲁湾一统国内职棒市场,反而갊O创始职棒运动的中华职棒联盟在惨遭重创後,最後难逃崩裂瓦解的命运,公平吗?
从人性的角度来看,当年引诱这些明星球员跳槽的最主要原因,难道不是高达400万至
700万元的签约金,月薪甚至高达50万元的优渥待遇吗?
从职场的生态来看,老板难道没有选择拒绝任用当初苦心栽培,结果却反而跳槽到竞ꨊ完鴾滶}营的员工吗?
中华职棒联盟,愿意对过去的转台球员,也就是所谓的叛将,网开一面解除永不录用넊矕琚A基本上已经是释出相当的善意。
要这些转台球员必须拿出那鲁湾签约金的半数回馈基层棒球,才能恢复自由身是强人ꤊ疰不妨把时间拉回原点。
当年那鲁湾在招兵买马时,难道说没有以重金利诱过王光辉、谢长亨、罗敏卿吗?这ꠊゴ礅颧d在中华职棒联盟的球员,不喜欢人见人爱的钞票吗?
谢长亨、罗敏卿
金钱虽然万能,但是仍然有许多比金钱更崇高的事情,像是道义、忠诚、感恩。转台눊y员为自己争取更多的福利,原本就是向上的原动力,既然要冒险,就必须承担一切随之而
来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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