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fex ( )
看板Modchip
标题Re: [ALL ] ALL TYPE可携式储存装备中专利法?!
时间Fri Apr 15 19:58:51 2011
※ 引述《myfancy (精品贴心小苳菇)》之铭言:
: http://www.chiunwu.com/state.php?hid=3
: 今天有许多店家收到以上公司的..公文..
: 说违反了该公司所申请的专利
: http://twpat5.tipo.gov.tw/tipotwoc/tipotwkm?@@1278638836
: 也就是说..只要软改+HD LOADER OR 外接光碟机 就会中奖..
: 要收取专利费用 那店家想,如果付了这笔费用後是否就可以大卖特卖
: "有料"的硬碟呢?! (以为是保护费!)
: 错!~台湾代理商一样会用 智慧财产法
: 1.未经授权修改主机韧体
: 2.未经授权修改游戏软体型态(光碟->资料)
: 3.提供盗版软体供营利..等等..
: 所以大家来讨论一下吧..
: 看了第一个网站,不要笑出来罗..
: 但为什麽专利会过关呢?!
: 所以..PS3主机也不能外接HD唷!~科..
: ---
: 因为有同行收到奇怪的信件
: 所以大家一起聊天,讨论一下吧~
这专利有点可以注意的:
1. 不具备新颖性,严格上来说早在 SFC 的磁碟机就是这样概念了,远比此专利时间早
2. 专利权力范围就是专利的弱点,这专利包含太大,必须要有储存装置换句话说
你软改但是告诉客户自己回去接硬碟就不违反此专利,因为整个步骤不包含权力
范围内的「储存装置」,所以就没侵犯到这个专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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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62.50
1F:推 evermpeg2:严格来说..FC时代就有磁碟机罗 218.170.164.84 04/17 19:23
2F:→ evermpeg2:只是媒介不同 218.170.164.84 04/17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