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on885 (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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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NCC:未要求补发SIM卡必须报案 将与电信
时间Fri Jan 2 17:06:34 2026
蛮扰民的
万一SIM卡不见就挺麻烦的
而且感觉对於打诈效果不怎麽样
国外打诈是直接把一周或一个月电话打超标的列为诈骗集团
例如一周打200通的直接列为诈骗集团
谁正常人一周打200通电话
我认为这样打诈骗挺有效的
一周打200通以上电话
可能有部分企业会有需求 比方说银行
但若真的要打200通以上也可以改成需要申请
并且接受审查
那就行了
※ 引述《DDDDRR (中坜树屋)》之铭言:
: 1.原文连结:
: [32m连结过长者请使用短网址。
: 2.原文标题:NCC:未要求补发SIM卡必须报案 将与电信业者沟通
: 标题须完整写出且须符合内文(否则依板规删除并水桶)。
: 3.原文来源(媒体/作者):中央社/中央社记者赵敏雅
: [32m例:苹果日报/王大明(若无署名作者则不须)
: 4.原文内容:NCC修正「电信事业提供电信服务风险管理机制指引」,有媒体报导,电信门市人员表示,民众若遗失SIM卡,须先至派出所报案,取得遗失证明後才能补卡。对此,NCC回应,新制并未要求民众必须报案,今天下午将找电信业者沟通。
: 根据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修正的「电信事业提供电信服务风险管理机制指引」,用户申请更换SIM卡或补发SIM卡时,电信事业应请用户说明申请原因及目的,并提供证明资料,电信事业得依KYC(Know Your Customer,认识你的客户)审核结果予以酌核。
: 有媒体报导,电信门市人员表示,民众若遗失SIM卡,须先至派出所报案并取得遗失证明才能补卡。对此,NCC主秘黄文哲澄清,新制并未规定民众须先报案、取得遗失证明才能补卡,今天下午将找电信业者沟通厘清。
: 黄文哲说明,指引所称的证明文件,并非专指须向警察机关申请的遗失证明,「申请补卡的状况很多,如火灾仍有相关纪录,但掉水沟怎麽证明,民众可以提供遗失的说法,并留下切结书或生物特徵,电信业者必须审核」。
: 他表示,电信业者应尽到KYC(Know Your Customer,认识你的客户)义务,可从申请更换或补发的频率、停话时间与民众说法是否一致等,判断是否存在异常风险,「如果一个人频繁换卡、补卡,这时就算有报案证明,都要非常警觉」。
: 黄文哲强调,申请更换SIM卡或补发SIM卡是民众的权利,新制主要是防堵诈骗集团,因此要求电信业者强化审核、落实KYC机制。(编辑:杨凯翔)1150102
: 请刊登完整全文(否则依板规删除并水桶)。
: 5.心得/评论:j家可以回家不用凑热闹了
: 一如往常
: NCC说了 没有这样要求民众要报案才能补sim/esim
: 下午会再找电信业者说
: [32m内容须超过繁体中文30字(不含标点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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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abc0922001 : 不行啦,这样会扰团 01/02 17:12
3F:→ Oggy : 台湾业务 应该一周都超过200通 01/02 17:16
4F:→ alittleghost: 诈骗集团:不要啊转弯啊…我们遗失证明都印好了耶 01/02 17:16
5F:→ badpat : 基地台应该能抓到短时间群聚的大量拨号,电信业者 01/02 18:08
6F:→ badpat : 直接报警,不能吗? 01/02 18:08
7F:推 AISC : 不行 你这个会真的打到高用量用户 01/02 20:39
8F:推 info1994 : 上面几个你们是不识字吗不会变通? 01/02 21:21
9F:→ info1994 : 被锁就跟电信业者开通就好 01/02 21:22
10F:→ info1994 : 你又不是诈骗 是在怕啥 01/02 21:22
11F:推 oldgooddays : 如果没有做坏事,就不用怕被监听!!! 01/02 22:20
12F:→ ffaatt : 营业需要要申请 01/03 10:16
13F:→ ffaatt : 100通陌生电话就该管了 01/03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