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iefive (小5)
看板Mix_Match
标题[公告] 广告文投票结果
时间Thu May 27 17:29:58 2010
搭配版的朋友,大家好。
之前关於广告文有一篇投票,很抱歉拖了这麽久才将票数整理好。
很感谢各位板友参与投票,感谢大家一起决定之後的规范。
这次的有效票数为142,虽然不到平常浏览率的一半,
但因为时间太久了,我想该看到的版友都应该投好了,
因此决定公布投票的结果。
第一题
『店家广告文』
(A)可以接受店家使用卖场相关的部落格,分享穿搭文或搭配资讯,
且能接受有商品资讯或卖场讯息。
《得票数:56》
(B)可以接受店家使用卖场相关的部落格,分享穿搭文或搭配资讯,
但不希望有商品资讯或卖场讯息。
《得票数:81》
(C)不能接受店家使用卖场相关的部落格,分享穿搭文或搭配资讯。
《得票数:5》
第二题
『厂商合作文』
(A)可以接受厂商合作文,
不需要在文中说明是厂商合作的文章。
《得票数:5》
(B)可以接受厂商合作文,
但希望会在文章开头就说明有厂商合作。
《得票数:119》
(C)不可以接受厂商合作文。
《得票数:18》
============================
《投票结果》
『店家广告文』
(B)可以接受店家使用卖场相关的部落格,分享穿搭文或搭配资讯,
但不希望有商品资讯或卖场讯息。
得票数:81
『厂商合作文』
(B)可以接受厂商合作文,
但希望会在文章开头就说明有厂商合作。
得票数:119
店家们,很感谢大家使用部落格发表穿搭文,
好的穿搭大家都会欣赏,但明显的广告绝对会造成反效果!
再重申一次,请不要在文章当中出现
有卖场连结或商品资讯之类的讯息,
判定是广告文,
违规第一次直接处以广告劣退,第二次给予水桶一个月,第三次则永久水桶。
厂商合作文的部份,
请在批踢踢的内文当中,开头就注明是"厂商合作"or"厂商试用"
这可以帮助一些不想点进去的版友避免点进去BLOG。
若批踢踢内文当中没有注明,直接删除文章,重PO之後再犯会给予劣退。
犯三次者直接给予水桶一个月,多次累犯者依情况斟酌处罚。
很抱歉这点处罚的要比较严格,
置入性行销现在很多,我不知道厂商们会如何要求合作者要PO到哪个平台,
投票结果表示可以接受,但我知道很多人会很反弹,
所以你要PO到搭配版来,可以,请务必遵守规则!
目前版规就增加这两样的规范,
先看情况处理,若之後需要变动会再视情况而定。
感谢大家务必配合,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179.78
※ 编辑: cutiefive 来自: 59.115.179.78 (05/27 17:30)
※ 编辑: cutiefive 来自: 59.115.179.78 (05/27 17:31)
※ 编辑: cutiefive 来自: 59.115.179.78 (05/27 17:33)
※ 编辑: cutiefive 来自: 59.115.179.78 (05/27 17:35)
1F:推 longya:都快忘记这个投票XD 05/27 17:55
2F:推 ginarose:辛苦小5了!!!!!!加油加油 05/27 18:35
3F:推 kimkimkimkim:原来版主是女的= =||| 05/27 18:51
4F:推 tung0726:辛苦了 05/27 20:57
5F:推 akkoayumi:辛苦了! 05/28 00:00
6F:→ kissqoo123: 第一项很模棱两可 可以接受店家使用卖场相关的部落格 05/28 08:37
7F:→ kissqoo123: 但不希望有商品资讯或卖场讯息 05/28 08:37
8F:→ kissqoo123: 之前看到很多店家 分享文 往往使用自家商品 05/28 08:39
9F:→ kissqoo123: 很难把关 别人不会点今它们blog 看它们贵公司商品 05/28 08:39
10F:→ kissqoo123: 他们商业行为企图太强烈 很难不做到不提供有商品资讯 05/28 08:41
11F:→ kissqoo123: 或卖场讯息的广告文 05/28 08:42
12F:→ kissqoo123: 希望这篇公告後 不要再出现~ 05/28 08:48
13F:→ cutiefive:第一项指的是在文字内不出现"我有卖" "跟我买" 05/28 10:26
14F:→ cutiefive:之类的讯息 关於店家用自己的衣服穿搭 这真的比较难避免 05/28 10:27
15F:→ cutiefive:但既然大家投票决定是这个 就没有办法罗 05/28 10:27
16F:推 araiken:辛苦啦~!! 05/28 20:44
17F:推 rufiw:辛苦了!!! 05/31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