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ppyman (kkkkk)
看板Militarylife
标题Re: [转录]控告备份
时间Sat Jan 16 00:43:41 2010
板主大大 如有违反板规 烦请告知 小弟马上自删~~先说道歉@@
※ 引述《cvl (幸福,总降临在意外之处)》之铭言:
: ※ 引述《keenth (nickname)》之铭言:
: : 作者: pumatogether (台北达尔文) 看板: Test
: : 标题: 控告备份
: : 时间: Fri Jan 15 20:40:05 2010
: : 想不到有人对这篇文章还玩不腻喔
: : 我对人生除了ptt没其他目标的可怜人也不会求偿啦
: : 老子又不缺钱,看你留个前科肛肛好~哈哈
蚵蚵 再吓谁?? 你以为前科这麽好留?? 检察官 法官 每天办309 310 这种案件
他们还用下班吗?? 情况不严重 根本就不入罪 但情况严重我就不保证罗
: : 有鉴於某人都公开呛要玩了,我没回呛的话,别人会看不起你这位很想红的先生
: : #1BJSF_vR (Militarylife)
: : 推 Swallow43:你要原谅它,p兄可能是智能不足转服替代役的 01/13 21:13
: ^^^
: 刑309的公然侮辱,其实是要在公然的状况下,对你进行侮辱
: 可是我发现Swallow43这个帐号所打出来的字是P兄,我相信这个版上很多人都不
: 知道P兄代表的是谁,其实我也不知道,P兄是谁
: 大家都不知道骂的人是谁,何以成为侮辱呀
: 如果他指名道姓地说pumatogether可能是XXXX,我觉得成立刑309的机会比较大
: : 你爸爸妈妈可能也要因为你的一句推文崩溃啦,
: : 哭哭说自己的小孩怎麽写出这种没营养又会被告的推文
公然 在网路PO文 应该算公然 不特定公众可得知 应该符合
而且恰如C兄所言 p兄有很多人ID都P开头 对象不特定
就算说的是你 替代役如果真的有智能不足可以当替代役这条规定他也可以用这当抗辩
总之不管 刑法309 310 都不该当 民事你告侵权 也一样 一样原因
: : → oldcrow:不需要申请,不像替代役的不是家庭不温暖就是身体残缺 01/13 21:17
: : → pumatogether:o大这麽想用家因体位申请,就祝你全家死光光罗 01/13 21:19
: : → pumatogether:o大证明义务役只能跟残障比啊 ㄏㄏ 01/13 21:19
: : 我的推文完全在回应你说替代役=家庭不温暖=身体残缺
: : 第一,你自己都说要申请非家因不可,那你家没死人你要怎麽申请?
他哪有说要申请非家因不可啊 你干嘛乱扣他冒子 烂招
人家ID再你上面 你说O大白痴都知道你再指谁吧 你住人家全家死光光
应该构成刑法 309 公然侮辱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罪不重可拘役
另外 我刚不是说情况不严重检察官通常不起诉吗 可从你之前的惯行 我就不保证罗
: 听说(真的只是听说)申请家因替代役不一定要家里死人,重病还是癌症也是可以
: 所以,不一定只有全家死光光才能申请替代役,这样子pumatogether可能阐述的不是事实
: 也不是可供公评之事,如果以pumatogether所提出的逻辑思考,那oldcrow也可以对
: pumatogether提出刑法309的告诉了
: : 除非你要证明你身体有残缺,哈哈,不过你爸妈知道你这麽想自残会怎麽想呢?
: : 第二,你的推文确实证明你这个义务役只想跟残障比啊
: : 所以我的推文也只是刚好,你提告後准备被我反告诬告罗!掰掰
: : 同时我也考虑把这篇传给各个机关的替代役
: : 给需要钱养家的人去处理就好罗
: : 如果全台湾的替代役一人一告,你爸妈大概会在法庭上下跪哭着求我们放过你
: 其实oldcrow在这篇所截录的文章里只有机会被非家因且非体位问题的替代役男
: 的告而已,因为部分因为家因与体位问题而服替代役的人,oldcrow提出了
: 可供公评的条件,这个地方在法律上应该是成立的
: 所以pumatogether所说的,全台湾的替代役一人一告,我觉得有逻辑上的问题
: : 长这麽大了还要做出让父母难过的事情,我都感到鼻酸了 Q __Q
拜托 鸡毛当令箭 以为全台湾替代役这麽闲喔 烂招 人家只是说当替代役的原因
局限在身残 家因吧 这哪里有侮辱啊?? 另外对象又不特定 这会该当才有鬼
还一人一告咧 干 玩民事团体诉讼咧 蚵蚵
: : #1BJpdq8y (Militarylife)
: : → nikotop:这种狗去监狱 浪费国家公帑 跟他索取损害赔偿还比较实际 01/15 00:50
: : → nikotop:正修在高雄 超烂的~~~ 果然是靠身体残缺进替代役 可怜 01/15 00:52
: : 我备份这篇文章了
: : 第一句我原封不动还给你,眼看你爸妈就要承受不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不忍心跟你计较
: 在这一篇节录的文章中,我并没有看到nikotop所指的”狗”是指谁耶
: 一个没有对象的公然侮辱,应该是不会成立的
: : 第二句嘛
: : 正修校长是前高雄立委,对於你写出这句对正修的公开评价应该很有兴趣
: : 後面又概括影射进正修的学生都是身体残缺
: : 正修的学生如果要告你,一人一告,你也要当心别让你父母在法庭上崩溃
又拿鸡毛当令箭 昏 小孩子吗 找靠山?? 你以为你四海皆兄弟喔
到处引战谩骂 会有人挺你?? 蚵蚵 他又没说谁是狗 对象不特定 不成立
学校排名也是可受公评之事务 恩恩 拜托 学校又不是人 没感情怎会受辱
该当309 才奇怪 如果是民事 法人实在说 告侵权 也不会成立吧 那六个要件
又没损害 我才不信我说台大很烂会被台大告侵权 学校有名誉权 195
: 其实学校排名也是可受公评之事务,同样不违犯刑309或310的条件
: 而且”烂”这个字,其实是主观意志的问题
: 之前邱立委不是骂管立委很丑吗?
: 高等法院认为,邱毅只是表达个人主观判断并无损管碧玲人格,属言论自由
: 那nikotop认为正修这间学校很烂,也应该是表达个人主观判断,
: 并无损正修这间学校的校誉
: 难道正修会因为nikotop的这一句话,而校誉受损,并且造成倒闭吗??
: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就要好好探讨里面的法律关系了
: 其实我看不出来正修跟靠身体残缺进替代役有很大的关连性耶??
: 我相信正修每个学生都头好壮壮,都是社会精英
: 至少正修我认识,而且叫得出名字的学生,给我的感觉都不错
: 可是我不认识pumatogether,没有办法对pumatogether
: 进行任何的评价
: : 你父母赚钱很辛苦的,结果你长这麽大了还上PTT做出这种会让父母崩溃的事情
: : 一样,没公开道歉的话,你就准备哭哭了
我不是刑法组的 板上应该有律师 或者强者 蚵蚵 我只是说说我的看法
PUMA 出来跑总是要还得 你以为躲在萤幕後就没事?? 蚵蚵 多行不义必自毙啊
蚵蚵 像个男人一样坚强的站出来吧 蚵蚵 另外C大我没恶意@@ 只是讨论
我民商法的 不适律师 有错再查书 这是我没看书打的 不过我社团学长
到试有几个是司法官 律师 台大刑法组的 他们有碰实务 我再问他 蚵蚵
违规马上删 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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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嫂子 叫我胡子就好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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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我会很有礼貌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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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ψmroscar ╰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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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书局-你所不知道的关二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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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1.145.169
1F:推 vinx:谢谢快乐大分享!这不违反版规!相对我斟酌後会m喔! 01/16 00:51
2F:推 vinx:长知识给大家 但若有出入有劳持续编辑 01/16 00:52
3F:→ happyman:蚵蚵 不会 像这种人我帮点小忙试应该 毕竟他闹很久了 XD 01/16 00:52
4F:推 cvl:推呀,其实版上卧虎藏龙的一堆,小弟的知识浅薄,不值一提呀 01/16 00:54
5F:推 Utimate:如果他民事起诉书状还这样写,就算程序没被裁驳..也是诉显 01/16 01:38
6F:→ Utimate:无理由驳回,还一人一告咧,现在民事诉讼还可能让你这样玩 01/16 01:39
7F:→ Utimate:喔? 01/16 01:39
8F:推 vinx:宝贵的实务经验!加入新设立的! 01/16 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