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icff (哇哈哈~我来啦!)
看板Militarylife
标题Re: [问题] 役期延长?
时间Sat Mar 8 21:01:23 2008
突然想到一点
有人说 退伍之後 有可能被抓回去补满役期吗?
这个就让我们从法律的观点去看吧
既然国家都已经发给你退伍令了 这就代表国家给了你一道公文命令你退伍
这在法律上 就是代表这张纸在你退伍的那天 会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国家要再把你抓回去当 根本就不可能
除非 发动紧急命令
紧急命令的效力大过一切法律 包括宪法
例如921的时候 总统即发布紧急命令 特许灾区未服役男子n年内全部免除兵役
(我忘了几年之内)
还免除灾区民众税赋 让他们在三年 还是五年之内 不用缴税
所以 只要拿到退伍令 就代表你已经免除兵役问题了!
照理说 这应该叫做不朔既往吧
再举个例子好了
有没有人这样想过 倘若我们脑残的立委诸公们
把兵役法的法定役期修改成个三年 五年的话呢?
照那些传谣言的小白的说法与认知 那这样已经当完的人 岂不就也要回去补完役期
不过 绝得有可能吗?
是就是 不是就不是
该来的就是会来
更何况 役期的东西 也是要经过立法院同意通过 才算数
前阵子 拼立委选举 他们有可能会开会修法之类的吗?
这阵子 焦点都在总统选举 他们有可能管这个对他们不痛不痒的东西吗?
管钱 管司法 倒是比较实在吧!
如果有人发文说真的要加役期
那请他附公文的图上来 没图没真相
要不就附上公文文号 让大家去查询一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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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6.128.239
1F:推 jatj:你认真了 03/08 21:04
2F:→ juwd:有点颠倒了吧??紧急命令应该是宪法赋予总统行使的权力之一 03/08 21:04
3F:→ juwd:我也认真了- -" 03/08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