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121010 (为什麽不给我神奇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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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传海鲲号以最低安全标准海测「技协都不
时间Sun Dec 21 17:14:11 2025
台船的回应:
台湾国际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船公司,股号:2208),针对今(21)日某媒体
有关「海鲲军舰」报导,严正澄清如下:
一、该媒体揭露「国造潜舰厂家资讯」部分,涉及本公司所应保护商源范围,属商业秘密
亦为国防机密,针对商情资讯无论其报导是否正确,本公司将不会逐一回应或证实。
本公
司已针对泄密行为蒐集证据,将於适当时机采取法律行动。
二、原型舰历次海上测试,均依既定程序与安全规范。相关测试条件与风险评估,均由各
单位专业审查、海试安全评估会议再三确认,绝无「政治考量」。该媒体指称海军「以最
低安全标准」执行海测,与事实完全不符。
三、
各阶段海测,外籍监造技协及装备厂家,均按测试程序书及项目,综合考量空间限制
、装备专业分工,完成整体规划後,共同出海测试及调校,并无「因未达安全标准而拒绝
上船」情事。
四、专案团队始终以确保人员安全与测试品质为最高原则,建造期间秉持发掘问题、解决
问题,逐步强化调校与缺失改善。特定媒体反覆以臆测或片面讯息,渲染、误导社会视听
,实无益国防自主化之公益发展。
https://tinyurl.com/mr3adveb
台船说有共同上船测试,
然後泄漏相关商源,其实对台湾取得外国技术与设备是相当不利,
基本上干的事情就跟马文君差不多,
不过台船说适当时机会采取法律措施,
我看也只是说说而已。
※ 引述《mithralin (工口)》之铭言:
: 原文来源: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221/3087745.htm
: 原文摘要:
: 传海鲲号以最低安全标准海测「技协都不敢登船」 海军:与事实不符
: 记者苏靖宸/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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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3.219.7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ilitary/M.1766308466.A.ECB.html
1F:推 chyx741021 : 交舰之前我看都不会真的告吧 12/21 17:25
2F:→ whitertiger : 下礼拜镜报还是这样子,我看台船迟早受不了告下去了 12/21 17:25
3F:推 goodapple807: 不告就是有鬼 赶快告 12/21 17:31
4F:→ goodapple807: 都几篇了 台船还这样软趴趴 12/21 17:32
5F:推 holyhelm : 到底是泄密还是不实讯息,要厘清清楚捏 12/21 17:33
6F:推 chyx741021 : 我没看镜报最新那篇,有提到厂商资讯是吗 12/21 17:36
7F:推 vt1009 : 把台船当卡皮巴拉好欺负 12/21 17:42
8F:推 irridiance : 走法律会面对很多机密需要保障的问题,周刊看准了 12/21 17:44
9F:→ irridiance : 一直放话一直爽,他只要讲的对个十趴也达到目的了 12/21 17:44
10F:推 saviora : 这种也只能说说啦 12/21 17:45
11F:推 zivking : 因为提告的话,台船要先举证不实部分,这才是对台 12/21 17:47
12F:→ zivking : 船跟国防部最不利的 12/21 17:47
13F:推 hgt : 没有马文君还有X文君!! 看你怎麽应付!!! 呵呵!! 12/21 17:49
14F:推 sas1942 : 这情况真的是造谣一张嘴 辟谣跑断腿呢 根本是防不 12/21 18:15
15F:→ sas1942 : 胜防呢........ 12/21 18:15
16F:推 kuroro94 : 每周造谣,上周还豪洨六月时的事,怎麽看都是有系 12/21 18:43
17F:→ kuroro94 : 统的组织操作 12/21 18:43
18F:推 AndyMAX : 一下说浮不起来一下说漏水一下说机台没装 哪个说对 12/21 18:48
19F:→ turndown4wat: 泄密?所以不是造谣? 12/21 19:31
20F:→ thigefe : 因为告造谣只会败诉 12/21 19:32
21F:推 reashen : 告了被认证就中计,所以真假都不会吉 12/21 19:45
22F:推 mithralin : 没有提到厂商资讯,但是有说到技术人员不敢上船 12/21 19:53
23F:→ mithralin : 就三分真七分假啊 12/21 19:53
24F:推 dias7812 : 不好的事情还泄密真的不可取 家丑不外扬都不晓得 12/21 20:07
25F:推 godog : 告泄密 顶多就是封住人的嘴 到头来镜报说的是真是假 12/21 20:21
26F:→ godog : 还是不知道 12/21 20:21
27F:→ ppt123 : zivking这个法盲又在鬼扯。镜报写的台船缺失「真不 12/21 21:09
28F:→ ppt123 : 真」,是这麽写的「镜报要举证其所写的为真」! 12/21 21:09
29F:→ ppt123 : 不是「台船应举证『镜报写的』不实」! 12/21 21:10
30F:→ ppt123 : 台船若控告镜报,台船要举证的是镜报有无故意、有无 12/21 21:10
31F:→ ppt123 : 做传播该内容的动作的情况~zivking搞混观念还夸夸 12/21 21:11
32F:→ ppt123 : 其谈,回去多念点书。 12/21 21:11
33F:→ ppt123 : 这件事台船「靠诉讼」之所以不一定有利,是因为释字 12/21 21:12
34F:→ ppt123 : 509号基於保障言论自由,允许传述者(镜报)在抗辩 12/21 21:12
35F:→ ppt123 : 时,主张并让法官相信:即便镜报并没把握所写的是真 12/21 21:13
36F:→ ppt123 : 但只要自己没有真实恶意,自己当时真诚地相信爆料者 12/21 21:14
37F:→ ppt123 : 爆的「有可能(不必是一定)」是真的,而报导;那麽 12/21 21:14
38F:→ ppt123 : 法院就会判台船败诉。 12/21 21:15
39F:→ ppt123 : 会这麽给镜报空间,当然也搭配言论自由所要鼓励媒体 12/21 21:16
40F:嘘 AMDMARSHAL : 在报就吉 12/21 21:16
41F:→ ppt123 : 不至於在没有确定证据前就不敢为了揭弊而爆还没证实 12/21 21:16
42F:→ ppt123 : 的料,这样对监督政府的施政,弊大於利..之类理念。 12/21 21:17
43F:→ ppt123 : 所以台船告了也极可能败诉,然後一般民众又不知法理 12/21 21:17
44F:→ ppt123 : 反而让镜报得意洋洋带风向说「因为镜报写的是真的」 12/21 21:18
45F:→ ppt123 : 所以台船才败诉叭啦的~ 12/21 21:18
46F:→ ppt123 : 所以我推文有讲,台船控诉镜报,恐怕效益低,还不如 12/21 21:18
47F:→ ppt123 : 跟律师讨论在合法语词范围内发新闻稿狠酸镜报每次爆 12/21 21:19
48F:→ ppt123 : 料没一次被证实为真、镜报搞屁啊烂死了云云 12/21 21:20
49F:→ ppt123 : 但至少,ziv连举证责任都完全搞反的「台船要先举证 12/21 21:23
50F:→ ppt123 : 不实部份」,再次显示他讲得煞有其事但其实误导板上 12/21 21:24
51F:→ ppt123 : 法理上「(镜报的)不实部份」不是由台船负举证责任 12/21 21:25
52F:→ ppt123 : 需要在诉讼上去证明(镜报所写的)不实。 12/21 21:27
53F:→ ppt123 : 因而:举证自己所写为实的举证责任在镜报--但又搭配 12/21 21:30
54F:→ ppt123 : 释字509号(为了保障揭弊可能性的言论自由)将原本 12/21 21:31
55F:→ ppt123 : 刑法诽谤罪此处法理归给撰写者的举证责任程度予以优 12/21 21:32
56F:→ ppt123 : 待降低,所以镜报的举证,也不必举证到自己所写的必 12/21 21:33
57F:→ ppt123 : 为真,只要举证说自己有相当理由当时估计爆料者说的 12/21 21:33
58F:→ ppt123 : 为真、自己为了揭弊为了国家好,不是刻意有恶意陷害 12/21 21:34
59F:→ ppt123 : 台船,那麽法官就会判台船败诉(以鼓励言论自由)。 12/21 21:35
60F:→ ppt123 : 21:17 这样对预防政府若有弊病的後续扩大,利大於弊 12/21 21:39
61F:→ ppt123 : 先前该处打字太快,现在修饰该处语句如上一行~ 12/21 21:39
62F:→ ppt123 : 增补:假设台船走民事诉讼,「镜报写的内容」是否为 12/21 22:04
63F:→ ppt123 : 真(不为假),举证责任依旧落在镜报头上。另, 12/21 22:04
64F:→ ppt123 : 刑事诉讼上,是镜报记者(自然人)为此诉讼的当事人 12/21 22:09
65F:推 zivking : 大篇长论还引用释字509,却还划错重点,ptt123你还 12/21 22:17
66F:→ zivking : 真是十足丑角。释字509理由书第2段「...亦不得以此 12/21 22:17
67F:→ zivking : 项规定而免除检察官或自诉人於诉讼程序中,依法应负 12/21 22:17
68F:→ zivking : 行为人故意毁损他人名誉之举证责任...」,无论经检 12/21 22:17
69F:→ zivking : 察官起诉或自诉,告诉人或自诉人的基础举证责任是免 12/21 22:17
70F:→ zivking : 不了的。也就是说台船要告王炯华跟镜报说技协不敢随 12/21 22:17
71F:→ zivking : 船出海测试,那台船就要举证技协有随同出海测试的 12/21 22:17
72F:→ zivking : 事实,但是若真的在诉讼上举证,就会把技协的国籍 12/21 22:17
73F:→ zivking : 所属公司甚至技协个资在一定范围内在法庭上公开,涉 12/21 22:17
74F:→ zivking : 及潜舰合作的对象,这也是台船声明稿一、所称商业 12/21 22:17
75F:→ zivking : 及国防机密。 12/21 22:17
77F:→ zivking : ptt123你真TMD的恶心,不读书乱造谣,恶心到极点 12/21 22:19
78F:→ zivking : 我看你连释字509都没看过,只会查AI,而且还用免费 12/21 22:21
79F:→ zivking : 版,而且还不会下问题 12/21 22:21
80F:推 zivking : 看,原来是ppt123,旧版单机ppt,而且只用盗版模板 12/21 22:24
81F:→ zivking : ,笑死XD 12/21 22:24
82F:→ zivking : 笑死了,要证明主观构成要件,123你不要这麽盲好吗 12/21 22:31
83F:→ zivking : ?啊,猜你也不知道什麽叫主观构成要件吧CD 12/21 22:31
84F:→ skycat2216 : 楼上注意一下,被桶就爽到他了 12/21 23:12
85F:推 zivking : 谢谢提醒,感恩 12/21 23:31
86F:→ ppt123 : 不跟半桶水纠缠。「谁主张(比如写)某项情况之存在 12/22 08:13
87F:→ ppt123 : 」(比如镜报写得煞有其事「传海鲲号以..技协..」云 12/22 08:13
88F:→ ppt123 : 云涉嫌让台船名誉有损云云的「这个内容」,即主张者 12/22 08:14
89F:→ ppt123 : (镜报)要负责举证该内容为真(台船不必举证不必公 12/22 08:14
90F:→ ppt123 : 布内部机密文件,因为法官庭上追问的是镜报举证它手 12/22 08:15
91F:→ ppt123 : 边的人证物证要证明当初让镜报记者自己心中信该事为 12/22 08:16
92F:→ ppt123 : 真。 12/22 08:16
93F:→ ppt123 : 原告(或告诉人)台船所负的举证责任则是其他地方( 12/22 08:17
94F:→ ppt123 : 如我1221 21:10处所述。以上各位要嘛问念法律系的亲 12/22 08:19
95F:→ ppt123 : 友要嘛自行查网上这类知识资讯。 12/22 08:19
96F:→ ppt123 : 半桶水z某平常大言不惭嘴炮惯了,搞错「原告负举证 12/22 08:20
97F:→ ppt123 : 责任」的点,把「『被告所写』的内容」叫原告举证it 12/22 08:21
98F:→ ppt123 : 不实,赌各位没常接触法律又懒得查网上资料。 12/22 08:22
99F:→ ppt123 : 台船如果傻傻的如半桶水z某误导各位的观念,还真去 12/22 08:22
100F:→ ppt123 : 做本就不需做的公布自家内部资料,想去证明镜报写错 12/22 08:23
101F:→ ppt123 : 、是不实报导。那又如何?镜报记者依我前述释字509 12/22 08:23
102F:→ ppt123 : 意旨,就不会败诉(拜释字509做了鱼跟熊掌的价值取 12/22 08:24
103F:→ ppt123 : 舍,宁可较为牺牲真实性,也要避免让媒体有寒蝉效应 12/22 08:25
104F:→ ppt123 : 而没在有把握报导的必为真前,就担忧被告而不敢报导 12/22 08:25
105F:→ ppt123 : )。 12/22 08:25
106F:→ ppt123 : 总之,现在z某说法他详尽写在上方了(认为我乱讲) 12/22 08:26
107F:→ ppt123 : 我的详尽写法也写在上了(z某认为我乱讲); 12/22 08:26
108F:→ ppt123 : 至於谁讲错观念,各位之中谁鸡婆有兴趣,就自行查证 12/22 08:27
109F:→ ppt123 : 懂法律的亲友或查资料就知分晓。 12/22 08:28
110F:→ ppt123 : 各位自行google或探听一些律师免费谘询管道,镜报「 12/22 08:30
111F:→ ppt123 : 「报导不实部份」(z某12/21 17:47所云)是否是台船负 12/22 08:31
112F:→ ppt123 : 举证责任?或z某那句引号其实不是台船负举证责任? 12/22 08:32
113F:→ ppt123 : ps.我12/21 21:10、21:11等处本就写了台船有台船的 12/22 09:17
114F:→ ppt123 : 举证责任(台船不是没有举证责任喔!)这不就是本就 12/22 09:17
115F:→ ppt123 : 跟释字509号(z某照片所贴)所谓检察官或自诉人(ex 12/22 09:19
116F:→ ppt123 : 台船)应负举证责任。没错啊!台船有这责任啊--但是 12/22 09:19
117F:→ ppt123 : 台船不是在就「记者是否所写的报导不实」这个点去负 12/22 09:20
118F:→ ppt123 : 举证责任(台船是在我先举例前叙明之处去负责举证) 12/22 09:23
119F:→ ppt123 : 释字509号没有否定刑法310III规定的由传述者(ex.记 12/22 09:32
120F:→ ppt123 : 者)负其所写的为真的举证责任这个法理啊 12/22 09:34
121F:→ ppt123 : (但基於保障言论自由,标准不设那麽高,这不就是 12/22 09:35
122F:→ ppt123 : 解释文叙明的?) 12/22 09:35
123F:→ ppt123 : 该段则提醒即便刑法310III做了上述的举证分配规定, 12/22 09:36
124F:→ ppt123 : 但检察官或自诉人也不可自认为自身任何举证责任都 12/22 09:37
125F:→ ppt123 : 不必负!(所以跟我先前写的意思:台船「在其他点」 12/22 09:38
126F:→ ppt123 : 不可没有举证责任,也是有其他处的举证责任的」 12/22 09:38
127F:→ ppt123 : 的意思,并无违背啊 12/22 09:38
128F:→ ppt123 : 所以关键就是:z某「搞混了不同层面的观念」! 12/22 09:39
129F:→ ppt123 : 然後被我点出後,拉不下脸,然後z某半桶水,阅读功 12/22 09:40
130F:→ ppt123 : 力差,还错误「推论」他反白的释字文句是指检察官或 12/22 09:40
131F:→ ppt123 : 自诉人要「就记者报导的内容」(解释文可没这麽写! 12/22 09:41
132F:→ ppt123 : )负举证责任~ 12/22 09:42
133F:推 zivking : 你写这麽长篇大论不知所云,你就回答:「台船要告 12/22 09:46
134F:→ zivking : 镜报、记者,要不要依刑诉264规定提出被告的犯罪事 12/22 09:46
135F:→ zivking : 实跟证据?」 12/22 09:46
136F:→ zivking : 回答要或不要就好,废话那麽多,看你查一整晚还是净 12/22 09:48
137F:→ zivking : 讲一些无边际的话跟人身攻击,差劲到极点 12/22 09:48
138F:→ zivking : 就看你要躲多久查网路消化理解再出来练肖话 12/22 09:50
139F:→ ppt123 : ..「就记者报导的『内容不实』部份」(.. 12/22 09:57
140F:→ ppt123 : 要啊:所以台船在起诉状要举证「镜报客观上确有做传 12/22 09:57
141F:→ ppt123 : 述的动作(总不能镜报并没报导传述,台船栽镜报有做 12/22 09:58
142F:→ ppt123 : ),此其一台船需负责举证之处; 12/22 09:58
143F:→ ppt123 : 其二,台船在告诉状(或自诉状)里要举证镜报做该项 12/22 09:59
144F:→ zivking : 三小叫「举证镜报客观上有作传述的动作」XD 12/22 09:59
145F:→ ppt123 : 传述(不实内容)时依理性判断可知其具有认知与所欲 12/22 10:00
146F:→ ppt123 : 你不懂,就回去多念点书。 12/22 10:00
147F:→ ppt123 : 所以我回答了你半桶水看不懂释宪解释文在那边自行乱 12/22 10:01
148F:→ ppt123 : 解之处,你反问我那麽台船难道不举证吗--我就回答了 12/22 10:01
149F:→ ppt123 : 台船在上述其一、其二当然要举证,没毛病啊~ 12/22 10:02
150F:推 zivking : 刑事告诉,原告原则是检察官,所以起诉状是检察官写 12/22 10:02
151F:→ zivking : 的,起诉状所谓的犯罪事实,就是某年某月某日被告在 12/22 10:02
152F:→ zivking : 某地做某行为,涉犯什麽罪,理由证据为某某某」,这 12/22 10:02
153F:→ zivking : 麽简单的事你还讲的这麽漫无边际 12/22 10:02
154F:→ ppt123 : 然後你上述乱问被我答出有答案(但总之台船不是该去 12/22 10:02
155F:→ zivking : 拿证据某某某是不是要由告发人(台船)举证? 12/22 10:03
156F:→ ppt123 : 举证镜报「报导不实」<-释宪解释文也没说检察官或自 12/22 10:03
157F:→ zivking : 这不是台船的举证责任吗? 12/22 10:03
158F:→ ppt123 : 诉人该举证『这部份』) 12/22 10:03
159F:→ ppt123 : 啊废话!你到底阅读能力多差?释宪文说的检方与自诉 12/22 10:04
160F:→ zivking : 你不用再释宪文balabala了,我就问你你所谓「言论 12/22 10:05
161F:→ zivking : 自由」,是要放在哪一阶来评价? 12/22 10:05
162F:→ ppt123 : 人有举证责任,跟你「自行乱推论」到「应该就被告所 12/22 10:05
163F:→ zivking : 这在理由书有阐明了,但我相信你看不懂,给你5分钟g 12/22 10:05
164F:→ zivking : oogle 12/22 10:05
165F:→ ppt123 : 写的真不真」去举证,有个毛关系? 12/22 10:05
166F:→ ppt123 : 那是你因为半桶水功力差的自行幻想~ 12/22 10:06
167F:→ ppt123 : 明明解释文仍旧承认刑法310III说这部份的举证责任在 12/22 10:06
168F:→ ppt123 : 被告!你是没眼睛看吗? 12/22 10:06
169F:推 zivking : 原告或告诉人的举证责任当然是就「被告所传述内容 12/22 10:07
170F:→ zivking : 何部分错误不真实」,不然你要举证三小? 12/22 10:07
171F:→ ppt123 : 释宪文是提醒检方或自诉人在诽谤罪诉讼中不是全然无 12/22 10:07
172F:推 mmnnoo : 套句DPP名言:有问题就去告… 12/22 10:07
173F:→ ppt123 : 任何举证责任(检方、自诉人不要因为刑310III就轻忽 12/22 10:08
174F:→ ppt123 : 自己在这个诉讼中什麽都不举证、连被告至少要做出传 12/22 10:08
175F:→ ppt123 : 述行为、被告有传述的犯意都不举证,这会太混了) 12/22 10:09
176F:推 zivking : 笑死了,310条三项但书是指法院对诽谤内容是否真实 12/22 10:09
177F:→ zivking : 经过证据调查後所为的评价而确认真实 12/22 10:09
178F:→ zivking : 你到底有没有读过书啊 12/22 10:10
179F:→ zivking : 更正:但书两字多余,打太快 12/22 10:10
180F:→ zivking : 第一次看到被告要先举证免责的,你真是旷世奇葩 12/22 10:12
181F:→ ppt123 : 「哪方面」的证据调查,你先阅读读懂!一场诉讼涉及 12/22 10:13
182F:→ ppt123 : 的有关於证据的点「很多」,不是只有「被告传述的『 12/22 10:14
183F:→ ppt123 : 内容』」,OK?整套法理(还能符合刑法310III)很 12/22 10:14
184F:→ ppt123 : 一致,是你自行幻想乱推论,你反而完全架空刑310III 12/22 10:15
185F:→ ppt123 : 变成是原告台船应举证被告所写的真不真!你真厉害! 12/22 10:16
186F:推 zivking : 你连解释文写着「并非谓行为人必须自行证明其言论 12/22 10:17
187F:→ zivking : 内容确属真实,始能免於刑责」都忽略无视,显然连 12/22 10:17
188F:→ zivking : 看解释文都没有看,只会问AI,听AI虾BB 12/22 10:17
191F:→ ppt123 : 我就说你半桶水~「阅读」重点(搭配大法官在此号解 12/22 10:20
192F:→ zivking : 重点在粉红贴纸以下(许则天刑分五版下p279) 12/22 10:21
193F:→ ppt123 : 释指出,标准不再是被告所说的是「确属」真实,而是 12/22 10:21
194F:→ zivking : 你再瞎掰啊 12/22 10:21
195F:推 sas1942 : ziv大辛苦了 要一直应付某个逻辑错乱 一直跳针的ID 12/22 10:22
196F:→ ppt123 : 被告提出至少某种证据(比如是台船员工对记者说的) 12/22 10:22
197F:推 zivking : 我本打算他再胡说下去我要请假回家找我考试用卢妈刑 12/22 10:23
198F:→ zivking : 分勒 12/22 10:23
199F:→ ppt123 : ,使记者有相当理由相信,即可。 12/22 10:23
200F:→ ppt123 : 所以大法官昭示,检方、自诉人不可在审理时对法官说 12/22 10:24
201F:推 zivking : 台船员工跟记者说什麽,那是被告抗辩的举证,跟原告 12/22 10:25
202F:→ zivking : 起诉举证责任你分不清楚吗? 12/22 10:25
203F:→ ppt123 : 被告没有证明其报导的「确属」真实哟所以该判被告输 12/22 10:25
204F:→ ppt123 : 大法官告诉大家:检方、自诉人若这样理解,是错的~ 12/22 10:26
205F:→ zivking : 三小大法官昭示?法律人用的是大法官「阐释」、法官 12/22 10:26
206F:→ zivking : 「释明」、「阐明」,没人再用三小「昭示」的啦 12/22 10:26
207F:推 goodapple807: pttHappy大 各退一步吧 讨论这个干嘛 12/22 10:27
208F:→ zivking : 你说看看大法官说什麽?你连509都没看懂,不要假藉 12/22 10:27
209F:→ zivking : 大法官名义招摇撞骗胡说八道 12/22 10:27
210F:→ ppt123 : 因为509号阐述了新标准,被告在其本就该负的举证责 12/22 10:27
211F:→ goodapple807: 讲话以後不要这麽冲动= =动不动就骂人 12/22 10:27
212F:→ ppt123 : 认的标准上,已经降低、优待到被告有相当确信即可~ 12/22 10:28
213F:→ ppt123 : 这不就是解释文的逻辑!又能符合解释文并未否定刑法 12/22 10:28
214F:→ zivking : 509哪里阐释什麽新标准? 12/22 10:28
215F:→ ppt123 : 310III说被告才有举证所言需为真的规定! 12/22 10:28
216F:→ ppt123 : 你自己对刑法学者的内容一知半解囫囵吞枣, 12/22 10:29
217F:→ ppt123 : 你不要自己胡乱解读刑法学者的原意,依你的阅读能力 12/22 10:29
218F:→ zivking : 原告不举证,被告要举证三小?台船要告媒体,没有举 12/22 10:29
219F:→ zivking : 证检察官连起诉都不起诉,媒体要举证三小啦 12/22 10:29
220F:→ ppt123 : 你能读歪大法官的意思,你读歪学者书中意思也很可能 12/22 10:29
221F:→ zivking : 你这法盲整天瞎BB胡说八道,真是笑死人 12/22 10:30
222F:→ zivking : 哪里读歪?你说看看 12/22 10:31
223F:→ ppt123 : 你的论述,直接否定刑法311III的规定!<-大法官可没 12/22 10:31
224F:→ ppt123 : 否定! 12/22 10:31
225F:→ ppt123 : 而我论述正确理解的整套「在既不否定刑法310III规定 12/22 10:32
226F:→ ppt123 : 的报导所述内容真不真,这个举证责任在被告,又兼顾 12/22 10:32
227F:→ ppt123 : 被告的言论自由,所以被告举证的程度上不需被告「 12/22 10:32
228F:→ ppt123 : 确认」其所讲的为真,不必确认喔,程度上被告只要 12/22 10:33
229F:→ ppt123 : 有相当理由去相信自己写的报导为真,就可以无罪了~ 12/22 10:33
230F:推 zivking : 「哪方面的调查证据」?你这法盲不要这麽丢脸好吗? 12/22 10:34
231F:→ zivking : 原告起诉理由跟提出的证据,起诉书上就会提出,针 12/22 10:34
232F:→ zivking : 对这些理由跟证据,问被告争不争执,争执的话异议 12/22 10:34
233F:→ zivking : 何在,反证为何,当原告提出的证据说服不了法官,法 12/22 10:34
234F:→ zivking : 官还要问被告争执否,要求提出反证吗? 12/22 10:34
235F:→ ppt123 : 解释文的该句中文的文法结构,是指非谓行为人须证明 12/22 10:34
236F:→ ppt123 : 其所言「确属」。是非谓其需证明到确属! 12/22 10:35
237F:→ ppt123 : 不是非谓应由行为人证明!你把非谓这个否定词所否定 12/22 10:35
238F:→ ppt123 : 的後方标的,整个读歪了! 12/22 10:36
239F:推 zivking : 大法官讲的、许泽天讲的,书面跟重点都给你了,你 12/22 10:36
240F:→ zivking : 不信还硬拗!好辩的看多了,这麽厚颜无耻的诡辩者你 12/22 10:36
241F:→ zivking : 不是顶尖至少也是数一数二了 12/22 10:36
242F:→ ppt123 : 许泽天的书哪有讲「被告所写的内容实不实」,是原告 12/22 10:40
243F:→ ppt123 : (检方或自诉人)要去举证!你还真敢假传圣旨啊! 12/22 10:40
244F:→ ppt123 : 原告要举证的,我昨晚不是写了,是其他点! 12/22 10:41
245F:→ ppt123 : 你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认为原告要举证的是被告写的 12/22 10:41
246F:→ ppt123 : 内容实不实,而且你还架空刑法310!你真厉害! 12/22 10:42
247F:→ ppt123 : 同样为了保障被告言论自由(所以被告可能无罪), 12/22 10:42
248F:→ ppt123 : 我的论述(与大法官相同)维持了刑法310依然有效, 12/22 10:42
249F:→ ppt123 : 但是「标准」上,「被告」不需举证到「确属真实」, 12/22 10:42
250F:→ ppt123 : 被告只须举证到有相当理由使自己心中有确信,即可~ 12/22 10:43
251F:→ ppt123 : 而你呢!你是直接否定刑法310的规定!你真厉害! 12/22 10:43
252F:推 zivking : 509解释文第2段所谓「并非谓行为人必须自行证明其 12/22 10:46
253F:→ zivking : 言论内容确属真实,始能免於刑责」,必须接下一段「 12/22 10:46
254F:→ zivking : 惟行为人虽不能证明言论内容为真实,但依其所提证 12/22 10:46
255F:→ zivking : 据资料,认为行为人有相当理由确信其为真实者,即 12/22 10:46
256F:→ zivking : 不能以诽谤罪之刑责相绳」。意思是虽然被告无法完 12/22 10:46
257F:→ zivking : 全证明他所讲的百分百为真,但依他所查证的资料所确 12/22 10:46
258F:→ zivking : 信为真实,才得为免责。以本案为例,台船需举证被告 12/22 10:46
259F:→ zivking : 所传述非真实,那法官则会问被告你言论所依据的证 12/22 10:46
260F:→ zivking : 据呢?被告则要提出他访谈的对象,访谈内容,这也是 12/22 10:46
261F:→ zivking : 为何之前某记者以来源保密为由!拒不提出反证,而遭 12/22 10:46
262F:→ zivking : 刑事判决有罪的原因。 12/22 10:46
263F:推 zivking : 之前就说过你只会堆叠专业词句成为骈体文,但对於 12/22 10:49
264F:→ zivking : 所堆叠词句完全都不认识,只会临时抱佛脚,然後又 12/22 10:49
265F:→ zivking : 看不懂曲解网路资料,简单三个字,没读书,跟阿Q正 12/22 10:49
266F:→ zivking : 传主角一模一样 12/22 10:49
267F:→ zivking : 不服气没关系!让你继续茶资料问AI,啊,几百块要 12/22 10:50
268F:→ zivking : 花不要再用免费版了 12/22 10:50
269F:→ ppt123 : 对啊,所以镜报记者只要比如举出人证「台船员工」之 12/22 10:54
270F:→ ppt123 : 类说海鲲号测试过程多烂,使镜报记者相信海鲲号烂, 12/22 10:54
271F:→ ppt123 : 则镜报记者在这场假设的公司中,就不会输啦~ 12/22 10:55
272F:→ ppt123 : 这不就是释字509的实际运行结果? 12/22 10:55
273F:推 zivking : 所以原告的举证责任为先,还是被告反证以善尽查证义 12/22 10:55
274F:→ zivking : 务为先? 12/22 10:55
275F:→ ppt123 : 释字509哪会得出像你自弹自唱的「哎哟,要连累台船 12/22 10:55
276F:→ zivking : 你真他妈的智障低能 12/22 10:56
277F:→ zivking : 刑事诉讼的举证分配本来就是原告要先提出 12/22 10:57
278F:→ zivking : 台船要告,就要提出证据说媒体报导错误 12/22 10:57
279F:→ ppt123 : 拿出内部不宜公开的资料去举证,才能胜诉,不值得」 12/22 10:57
280F:→ zivking : 但提出後就会在法庭上留下资料 12/22 10:58
281F:→ zivking : 造成国防及商业泄密的可能 12/22 10:58
282F:→ zivking : 而被告要抗辩他没有胡说八道,就要提出反证 12/22 10:58
283F:→ zivking : 例如「以善尽查证义务,依其查证结果相信是真的, 12/22 10:59
284F:→ zivking : 所以才报导」 12/22 10:59
285F:→ zivking : 这是举证顺序跟证明程度的两个问题 12/22 11:00
286F:→ ppt123 : 所以我说嘛(我刚刚08:22就写了)你搞混「原告应负 12/22 11:01
287F:推 zivking : 你这法律外行人到底连诉讼ABC都搞不清,马的,比跟 12/22 11:01
288F:→ zivking : 自闭症沟通还困难 12/22 11:01
289F:→ zivking : 你讲的完全都是错的!不要再往脸上贴金了好吗! 12/22 11:02
290F:→ zivking : 法律外行人不可耻,厚颜无耻诡辩才可耻 12/22 11:03
291F:→ ppt123 : 举证责任」这个诉讼法理的「完整意思」, 12/22 11:04
292F:→ ppt123 : 你还不受教,完全显示你的半桶水还不自知。 12/22 11:04
293F:→ ppt123 : 原告的举证责任,台船或检方并没有免除,就是我昨晚 12/22 11:04
294F:→ ppt123 : 与刚刚写的那几处由原告举证。但是关於被告所撰写的 12/22 11:05
295F:推 zivking : 什麽法理?有明确法律规定不用,尽说些空洞虚无飘 12/22 11:05
296F:→ zivking : 渺的法理 ,你是白痴吗 12/22 11:05
297F:→ ppt123 : 内容,刑法310明文规定由被告举证!刑法310并没有剥 12/22 11:05
298F:→ ppt123 : 夺、否定诉讼法的规定(毕竟诽谤罪的原告仍有其他处 12/22 11:05
299F:→ ppt123 : 该举证、诽谤罪官司又不是只有被告写的真不真一处要 12/22 11:06
300F:→ ppt123 : 由看哪方--刑法310规定了由被告方--举证) 12/22 11:06
301F:→ ppt123 : 然後释字509也肯认确实这部份应该是「被告」举证! 12/22 11:06
302F:推 zivking : 法律跟法理的优先适用顺序刑法虽没有明确规定,但 12/22 11:07
303F:→ zivking : 民法跟行政法都有相关规定,有法律规定优先适用法 12/22 11:07
304F:→ ppt123 : 你这个半桶水、阅读能力差的人一直在胡言乱语~ 12/22 11:07
305F:→ zivking : 律,整天法理法理,进到法院看你会被法官电到飞多 12/22 11:07
306F:→ zivking : 高 12/22 11:07
307F:→ ppt123 : 因为「以往」(释字509做出前),法院实务会要求被 12/22 11:07
308F:→ ppt123 : 告要证明其报导的「确属真实」,这下麻烦了,很多 12/22 11:07
309F:→ ppt123 : 记者为了监督时政,所事先掌握的消息有时很难被证明 12/22 11:08
310F:→ ppt123 : 必为真。所以大法官做价值取舍,以这号释字指出, 12/22 11:08
311F:→ ppt123 : 刑法310固然没有违宪,但也不是说(非谓)行为人( 12/22 11:09
312F:推 zivking : 我很确信一件事,你是他妈的低能阅读障碍,不要脸 12/22 11:09
313F:→ zivking : 的法理外行人,不爽的话马上去告我 ,快去 12/22 11:09
314F:→ ppt123 : 在负举证责任时)应做到证明所报导之事确属真实, 12/22 11:09
315F:→ zivking : 智障低能ppt123 12/22 11:09
316F:→ ppt123 : (记者只要证明自己有相当理由--比如台船员工告诉记 12/22 11:10
317F:→ ppt123 : 者的-- 12/22 11:10
318F:→ ppt123 : ,就达到了刑法310所说的被告的举证责任,就不罚~ 12/22 11:10
319F:→ ppt123 : 结果你这个半桶水依旧读不懂大法官解释文,还沦落到 12/22 11:11
320F:→ ppt123 : 昨晚在其他人骂板友白痴、在这里骂板友智障低能。 12/22 11:11
321F:→ ppt123 : 其他文内 12/22 11:13
322F:推 zivking : ptt123你就是法盲、网路无赖 12/22 11:15
323F:→ zivking : 完全不懂法律确爱瞎掰 12/22 11:15
324F:→ zivking : 不爽就来告我 12/22 11:16
325F:→ zivking : 既然你都认为我骂你,我求你赶快来告我,拜托 12/22 11:17
326F:推 zivking : 我求你来告我,你不会写状没关系,去法院诉讼辅导 12/22 11:19
327F:→ zivking : 课有人会教你写,没钱买状纸或列印告发状,没关系 12/22 11:19
328F:→ zivking : 给我帐号马上转给你,没钱去法院也跟我说,我帮你 12/22 11:19
329F:→ zivking : 支付计程车车资,我只求你赶快来告我 12/22 11:19
330F:→ zivking : 诉讼辅导「科」,打错更正,以免你找不到家教教你 12/22 11:21
331F:→ zivking : 怎麽写告发状 12/22 11:21
332F:→ ppt123 : 笑死。网路上对「ID」讲那些话,并没有触犯「法律」 12/22 11:21
333F:→ ppt123 : 所以你讲得一副要「告」叭啦的,干嘛呀?你违反的 12/22 11:22
334F:→ zivking : 我从昨天晚上就专骂你一人白痴智障低能法盲 ,赶快 12/22 11:22
335F:→ zivking : 来告我 12/22 11:22
336F:→ ppt123 : 又不是「法律」的规定。那麽是你违反的是「什麽」呢 12/22 11:22
337F:→ ppt123 : ?你自己心中清楚。 12/22 11:22
338F:→ zivking : 对ID讲话没触犯法律?你要确耶 12/22 11:22
339F:→ ppt123 : 呵呵。只是我不想像你一样用你说的那些词用在你身上 12/22 11:23
340F:→ ppt123 : 而已。你敢用,而且你竟然还自己推文认为你写的违反 12/22 11:23
341F:→ ppt123 : 法律。有没有这麽好笑。你自己认为你确实违法呢XD 12/22 11:24
342F:→ ppt123 : (你这什麽逻辑?我都没说你违反法律,你自己说你 12/22 11:24
343F:→ ppt123 : 违反法律、触犯法律了,这什麽鬼?) 12/22 11:25
345F:→ zivking : 来啊,来告我,拜托,我就是希望你告我,我才能在现 12/22 11:28
346F:→ zivking : 实上看到你 12/22 11:28
347F:→ zivking : 承认触犯法律,法律用语叫自认 12/22 11:28
348F:→ zivking : 来,请你务必告我 12/22 11:29
349F:推 zivking : 如果你不知道要告什麽,我教你,加重诽谤,赶快告 12/22 11:31
350F:→ ppt123 : (呵呵,我就看你上窜下跳就好,在BBS上针对彼此不 12/22 11:36
351F:→ ppt123 : 知身份、周围也不知当事人身份的ID进行言语攻击, 12/22 11:36
352F:→ ppt123 : 实务上常常不起诉。你还装模做样一副很有guts,真是 12/22 11:37
353F:→ ppt123 : 呵呵。 12/22 11:37
354F:推 zivking : 不要那麽俗辣,你不知道我骂你违反法律,我都教你 12/22 11:39
355F:→ zivking : 怎麽告,帮你出开庭费用你还不敢,你在怕什麽?怕被 12/22 11:39
356F:→ zivking : 法院认证法盲,还是怕看到我?放心!我绝对不会打你 12/22 11:39
357F:→ zivking : 的脸 12/22 11:39
358F:→ zivking : 不会,你现在去警局报案做笔录,电信警察就会查到 12/22 11:39
359F:→ zivking : 我个资了 12/22 11:39
360F:→ ppt123 : 笑死。说你半桶水就是半桶水,坊间网路上骂人被告, 12/22 11:40
361F:→ ppt123 : 是因为被骂的人比如脸书/X/推特..某帐号,原告的身 12/22 11:41
362F:→ ppt123 : 分可得查证,进而影响其现实世界中的名誉。 12/22 11:41
363F:推 zivking : 来嘛,既然我是半桶水,你够有胜诉把握,快来告我, 12/22 11:41
364F:→ zivking : 女人都没你这麽俗辣,快去 12/22 11:41
365F:→ ppt123 : 但是这个但是,如果一个在网路世界(比如连线游戏、 12/22 11:41
366F:→ ppt123 : 或BBS上)如果完全没有可让其他网友得知被骂的ID的 12/22 11:42
367F:→ ppt123 : 相关资讯(真的无丝毫线索去归纳、推估该ID是谁) 12/22 11:43
368F:→ ppt123 : 则对此种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角色」的攻击就不成罪。 12/22 11:44
369F:→ ppt123 : 如果在ptt「已经公布是谁」的相关资讯、或可供辗转 12/22 11:44
370F:推 zivking : 不用怕,我知道你不懂,但攻击网路昵称是否侵害人 12/22 11:45
371F:→ zivking : 格权?现在实务都采肯定说,放心去告 12/22 11:45
373F:→ ppt123 : 查证的线索的话,那麽他就不再是虚拟角色,则你侮辱 12/22 11:45
374F:→ zivking : 快点来,我等你告 12/22 11:45
375F:→ ppt123 : 那个在ptt上不再只是纯然虚拟角色的ID,你才犯罪。 12/22 11:45
376F:→ ppt123 : 比如某些知名真实人物在ptt上也有ID,你去侮辱她们 12/22 11:46
377F:→ zivking : 我知道你不懂司法实务,也没读过书,我资料帮你查好 12/22 11:47
378F:→ zivking : 了,放心引用放心提告 12/22 11:47
379F:→ ppt123 : 看看。所以说你半桶水就是半桶水,还装有guts咧? 12/22 11:47
381F:→ ppt123 : 啊结果就是一个士林地院,啊所以咧,其他地院咧? 12/22 11:48
382F:→ ppt123 : 况且在英雄世界联盟那个案例,原告的身份到底有无在 12/22 11:48
383F:→ ppt123 : 聊天室曾经已部份告知玩家,这都要因情况而定) 12/22 11:48
384F:推 goodapple807: 这样指名道姓骂 可以告 不骗你= = 12/22 11:48
385F:→ goodapple807: 已经有很多案例了 12/22 11:49
386F:推 zivking : 不管是游戏代号或网路昵称,实务都评价为人格延伸, 12/22 11:49
387F:→ zivking : 我知道你不懂没读书,所以我教你 12/22 11:49
388F:→ ppt123 : 所以你拿「一则」(比例可真少)判决想佐证、去推翻 12/22 11:49
389F:→ ppt123 : 你引用的文章也承认的先前院方更多不认为有罪的实务 12/22 11:49
390F:→ zivking : 臭俗辣ppt123,你不要指出一张嘴,赶快来告 12/22 11:50
391F:→ ppt123 : 的存在。难得有一个法官「与其他法官判得不同」, 12/22 11:50
392F:→ zivking : 你点开连结,看是不是只有一个判决 12/22 11:50
393F:→ ppt123 : 你就拿来「证明」「值得去告、必告得成」? 12/22 11:51
394F:→ ppt123 : 连大法官都有少数会写不同意见书,有特例奇怪吗? 12/22 11:51
395F:→ ppt123 : 你连这方面都不懂,可怜。 12/22 11:52
396F:推 zivking : 一定告成 ,我不但让你告,也可以写保证书给你 12/22 11:52
397F:→ goodapple807: zivking大 你骂太轻他没把握 再脏一点就行 12/22 11:54
398F:推 zivking : 大法官意见书是个人见解,过去的不同意意见书是少 12/22 11:54
399F:→ zivking : 数,但多年後可能成为多数说 ,这已经发生过好几次 12/22 11:54
400F:→ zivking : ,所以释字宪判才会有补充更正过去解释的实例 12/22 11:54
401F:→ zivking : 真的,没看过脸皮这麽厚的 12/22 11:54
402F:推 zivking : ppt123,你真是厚颜无耻诡辩臭俗辣,不懂法律又爱 12/22 11:58
403F:→ zivking : 装模作样,连让你告都不敢,你应该改名叫sula123 12/22 11:58
404F:推 zivking : sula123你躲起来了吗?你躲不掉的 12/22 12:00
405F:推 aeoleron : 看到中国人怕成这样 真的有趣 12/22 12:04
406F:→ ppt123 : 「法观人」是高点补习班帮你考司法考试时,高点请大 12/22 12:31
407F:→ ppt123 : 学毕业生等级做整理工作,他们等级整理出来的,可当 12/22 12:32
408F:→ ppt123 : 参考省一点力,但不是权威。比如高点把否定(无罪) 12/22 12:33
409F:→ ppt123 : 说只整理「一则」法务部见解(好少喔!),你也敢信 12/22 12:33
410F:→ ppt123 : 把高点补习班当权威?你还真是不可自拔~ 12/22 12:33
411F:→ ppt123 : 用头发想就知道实务上否定说哪可能像高点助理整理得 12/22 12:34
412F:→ ppt123 : 那麽少(高点还扯说是「早年」才无罪)!印象所及, 12/22 12:34
414F:→ ppt123 : 64 上方网址要加上64二字,网址才完整 12/22 12:35
415F:→ ppt123 : 新闻标题:「匿名玩家不算人」辱废物大逆转改判无罪 12/22 12:36
416F:→ ppt123 : 「2018」年的司法新闻,跟高点举的肯定(有罪)说的 12/22 12:38
417F:推 zivking : 法观人整理实务判决你不信,没关系,下午我自己整理 12/22 12:38
418F:→ zivking : 给你。sula123你就不要躲 12/22 12:38
419F:→ ppt123 : 案例时间相比,还更新咧。其他更多例子,补习班助理 12/22 12:38
420F:→ ppt123 : 有时间找(这是她们的工作),我可没时间一一找。 12/22 12:39
421F:→ ppt123 : 况且,上述该案,确实啊一审判有罪,但二审翻盘无罪 12/22 12:40
422F:→ ppt123 : 提告的人真是傻了才提告,白忙一场。 12/22 12:40
423F:推 kobebrian : 好了 看起来某Z在这一版能讲话的时间不多了 才赶快 12/22 12:49
424F:→ kobebrian : 喷一喷 12/22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