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nusleep (虫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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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军人注意!国防部拟修法 对敌人效忠将处
时间Mon Mar 10 22:11:17 2025
原文来源: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yzvm5yB
原文摘要:
国防部今(3/10)日表示,为强化反制中共对国军的渗透破坏活动,《陆海空军刑法》第
24条修正案,凡现役军人以言语、举动、文字、图画、电磁纪录、科技方法等方式,对敌
人为效忠之表示,足以生军事上之不利益者,将判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防部说明,近年国军协同国安单位,共同侦破多起敌谍案件,凸显中共之情报刺探及间
谍活动日益猖獗,其主要运用金钱、投资、赌博等方式,利诱吸收现役军人,以签署书面
、拍摄影片等手法,对敌人宣誓效忠,已严重损害国家安全,因此特别研拟修法。
现行法规针对「投敌罪」的规定,投敌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尽
其应尽之责而降敌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前二项的未遂犯,罚之,预备或阴
谋犯第一项之罪者,仅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次修法将原本第二项的「不尽其应尽之责而降敌者」改为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新增「以言语、举动、文字、图画、电磁纪录、科技方法或其他方式对敌人为效忠之
表示,足以生军事上之不利益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於「对敌人为效忠之表示」的定义,例如明知友人为敌人所吸收参与组织活动,因受友
人劝诱而签署效忠敌人之誓约书交付予敌人;或负有军事情报蒐研等职责之现役军人,明
知友人为敌人之间谍,仍遭友人劝说以网路视讯方式向敌人为效忠之表示者。
国防部表示,《陆海空军刑法》第24条修正案,将於完成预告及法制程序後,陈报行政院
审查。国防部强调,现役军人依宪法及相关法令,应效忠国家、爱护人民,克尽职责确保
国家安全,少数官兵叛国不法,除受国人唾弃,也难逃恢恢法网。
心得感想:
前面有人贴一篇报导,但是内容不完整,现行完整的军刑法第24条其实分了四项条文
依本篇报导之内容本次是打算新增「对敌人宣誓效忠」就要处刑罚的规定
例如签什麽效忠书之类的就要判刑,至於「投敌」最重仍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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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ameLillard : 正解 03/10 22:21
2F:→ isco : 标题应该是卖国者注意 03/10 23:08
3F:→ Haohmazu : 麻烦对自己国家不忠诚的一律判死刑,不管是对盟国 03/10 23:29
4F:→ Haohmazu : 还是敌国都一样 03/10 23:29
5F:推 tannoy : 太轻 03/10 23:37
6F:推 nn1975 : 才1-7年 03/11 00:31
7F:→ nkfcc : 首先要公称中国是敌国。 03/11 00:34
8F:推 roy2142 : 七年以上都不嫌少了...没救 03/11 00:58
9F:推 bpsb : 枪毙就好啦,还浪费资源关啥 03/11 05:24
10F:→ bozhi0720 : 共军快打来了,相关法律修一修 03/11 05:42
11F:推 totenkopf001: 退休的勒 03/11 07:36
12F:嘘 kiki88 : 太轻了,直接死刑才有效 03/11 08:25
13F:→ MarchelKaton: 第一,太晚;第二,太轻。 03/11 08:35
14F:→ MarchelKaton: 然後台湾一堆双重国籍的哪可能惩罚不忠诚?呵呵 03/11 08:36
15F:→ defendor007 : 唉呦好怕好怕 7年耶 嘻嘻 03/11 09:45
16F:→ F04E : 楼上到底有没有看内文?? 03/11 10:05
17F:推 Re12345 : 军事上之不利益怎麽证明? 等台湾换国旗了? 03/11 16:00
18F:推 grant790110 : 主张共产与台独同罪 03/12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