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brachen (mus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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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q1234 水桶一个月
时间Fri Sep 15 11:57:45 2006
※ 引述《kola12 (kola)》之铭言:
: 我不知道版主所谓的耐心是什麽
: 大家到底在忍什麽
: 是在无法再忍任意的人身攻击
: 还是无法忍耐不同的意见
假如今天讨论的是战斗机好了,有个家伙始终重复现有的战斗机都是废物,因为
都飞不到三马赫的速度。无论别人怎麽说,他就是一再的重复这个论点。
这是不是不同的意见?这种意见一再的出现该不该被忍耐?重复这种论点
也不管其他人怎麽说的,该不该被忍耐?
你根本不管不同的意见的本质在哪哩,说你是乡愿算是客气的说法了。而且
你这个就是不同的意见,也没有人说因为你这个不同的意见就该被放到水桶去。
: 之前我就已经针对这个讨论串失常的人身攻击现象连续检举两次
你并未在讨论失常的时候提出,你并未针对讨论失常的原因来提出,换个角度看,
你在该讨论串中的表现与发言,所提出的的不同意见,也是接近当初失常的状态,
也没有人要把你放到水桶去。
人身攻击不是一个好现象,乡愿也不是一个好现象。
: 但是版主没有做任何适当处里
: 现在把Q某水桶的理由是什麽?
: 莫须有的罪名吗?
: 还是让Q某概括承受所有人身攻击的责任?
所以乱扯一通就可以被接受罗?如果有人不停的在回复你的
文字的时候总是说你什麽都不懂,学习能力与态度都不好,这样就可以躲开你
认定的标准而被接受?
换个角度看,你对当时引发失常或者是有问题的部分无法抓到重点,提出的
质疑也无法获得其他人的呼应,现在讲这些不知道你要作什麽?理对於问题的
本身不去检讨,只是呼应被禁水桶的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我想等到你
的回文受到同样的”不同的意见”出现的时候,看看你怎麽办好了。
: 我把这两天这个讨论串涉及人身攻击的部份整理了一下(不包括Q某 因为他已被水桶)
: 大家自己公评一下为何只有Q某一个人要承受这所有的责任
: 版主是否有依板规执行版务
: 还是利用公权力打压言论自由甚至利用公权力当自己的出气的管道
: 留待大家公评
: 这个事件也给大家一个审思
: 是否人身攻击无罪但是发起与众多版有相左的言论却是有罪的?
: 为何版主一再的纵容人身攻击的行为?
利用公权力打压言论自由!好大的帽子。如果随便乱扯,同样的事情不停的扯上一个月
是在你的判断下所允许的,那麽到要看看发生在你身上的时候你能容忍多久。
你的言论与众多版友也是相左,可没有看到有人要禁你水桶,相左的意见,
如同上面的举例,你要是认为可以被接受,而不该被管制,我也不知道
该怎麽说你的判断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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