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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请问止戈为武?
发信站KKCITY (Wed Oct 26 23:47:2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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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mail protected] (触身球专家)》之铭言:
> o兄或许对英美这部分的法制史略嫌不了解了点
> 基本上,这是一种人民抵抗中央政府的权力实现
> 或者正确的说,是抵抗中央政府standimg army的力量
> 最早的美国人,当然比他们的英国祖先更讨厌一个中央集权的政府
> 更怕一个中央集权政府的standing army
> 所以他们一面不愿意让联邦政府有常备军
> 一面也维持人民自己的武装力量来抵抗万一产生的中央军队
> 这是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人民武装权的法制史起源
> 起草这个玩意的时候,所谓的"美国人"还没有空去跟印地安人打架
> 哪来的印地安人问题?
> 虽然一直有人认为第二修正案的权力是一种集体权
> 是组成民兵的权力,而不是个人的持有武装权
> 但究其历史本质,更像是个人的武装权力
有些东西可以说是政治上的一时气话。可以推翻政府的权利从两百多年前说到今
天,美国政府被推翻过吗?佛罗里达南边的小岛上成立海螺共和国,那是骗观光
客的笑话。摩门教一百多年前被围剿,南方要脱离联邦导致南北战争,1960年代
黑人的黑豹党被追缉,印地安人的AIM 还在FBI 监视下。不要说是今天,就连上
个世纪都人民没有推翻政府的能力。
美国民兵(militia) 的成立,最早就是清教徒聚集乡勇打印地安人。你可以说
是抵抗印地安人入侵,也可以说他们武力占据印地安人土地。早在建国以前,殖
民地的民兵就在打印地安人或是法国人、西班牙人。闹革命以後,他们就开始打
英国人。民兵平常就是农夫,要打仗了大家互相通知动员,接受州的指挥。
持有枪枝的权利是1791年的第二修正案。美国要到1812战争以後才有联邦所属的
军队。在这之前,州也许还可以武力反抗中央,在这之後,所谓的抵抗权等於是
形同具文。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南北战争。如果是站在南方的立场,为什麽想要脱
离联邦却不准?过去两百年内,联邦拥有的军权经常不断增加,州的牙齿被拔到
差不多光。至少国民兵没有航空母舰跟原子弹。和平时期州根本不准有军舰。
至少在我的解释,第二修正案是规范集体权。最早期的美国根本就是零星的乡村
跟零星的武装农民。这些人的武装先於政府的成立,而且有很长一段时间很多地
方要靠最前线的农民自己去杀印地安人。所以在大团体并吞小团体时,本来就会
订立很多保障小团体自主的条文。但随着小团体淡化,大团体增强,当年的保障
条文就自然成为具文。如今已经没有当年那种战斗性的民兵团体,只剩下一些乡
下的神经病还在拿猎枪穿军服彼此互封官阶。但是宪法已经给的持有枪械权利收
不回来。
宪法起草之前,英国殖民地已经跟印地安人打了百年以上的战争。我查到最早的
战争之一是Powhatan War (1622-1644)。新英格兰一大堆印地安族在美国独立之
前就被英国殖民地的民兵歼灭了。历史要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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