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由原作者本人自行转录重点如下所述、如觉不妥请板主删文、mentalk板首次转录
请指教
作者: microXD (XD) 看板: MenTalk
标题: Fw: [讨论] 4/10上街反废死的诉求认同的人多吗?
时间: Wed Apr 6 14:57: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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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croXD (XD) 看板: PublicIssue
标题: [讨论] 4/10上街反废死的诉求认同的人多吗?
时间: Wed Apr 6 01:08:44 2016
4/10上街反废死的诉求认同的人多还是反对的人多?
2013年後台湾根本没有死刑定谳的判决出现,去年枪决的六名死刑犯是2013年前判刑定谳
的 、可是这两年不是重案特别多吗?有死刑但是绝不会用到,是因为这样所以法律才会
失去遏止的效用。
引台大李秉颖医生贴文
怎会有堆人一直以为刑罚的目的是「报复」,他们不了解最重要的是「以儆效尤」吗?
对虐童杀童犯案者仁慈,就是对未来的儿童残忍。杀童案已经被仿效,逐渐增加!这道理
很难懂吗?请不要再用报复来看刑罚。
【实证认死刑有吓阻力】
这里必须强调,目前主流学术圈做出的实证研究均证实,死刑的确有相当的吓阻力,从19
75年美国艾尔力克(I. Ehrlich)教授做出第一篇开创性研究开始,美国已经累积了数百
篇相关研究。
艾尔力克晚期的研究指出,当死刑执行次数每增加百分之1,则谋杀率将会降低百分之0.5
,而大部分的研究也支持类似的推论,每一次死刑执行,均可减少8到24次杀人案不等。
因此,说死刑对杀人案不具吓阻力是错误的。
美美国智库「传统基金会」资深研究员David Muhlhausen曾就此在参议 院司法小组听证
会做了「死刑吓阻犯罪、拯救生命」的证词:九十年代美国Emory大学的Paul Rubin等三
名学者,对美国3000个城镇20年间的犯罪资料研究展示,平均执行一次死刑,可挽救18条
被谋害的人命。在美国,即使反对死刑的学者也承认,死刑有遏阻谋杀的作用。 上述三
名学者之一的Joanna Shepherd教授就是反对死刑的,但他2005年发表的研究报告也指出
,1977至1996年,在美国每年处决9人以上的州,死刑才有吓阻作用。意思是说,死刑执
行的太少,阻遏作用就降低。
引 JamesChen推文
要证明死刑有吓阻力 有上百篇论文谈这个,平均数大概1: 7(杀一人救七人)。当然也
是有些文章发现没效。 至於有吓阻力是否等於要死刑可以另外讨论,但说死刑不可能有
吓阻力根本是反智。
当然正本清源的社会经济家庭医疗等的改善很重要但治标与治本不冲突吧!废死的请提出
数据、样本数、P值等来打反废死的脸。让我们用科学数据来解决问题而不是说死刑很残
忍
当立委要推案无期徒刑不得假释时法务部怎麽说的!
有违人权?立委提无期徒刑不得假释 法务部:这是酷刑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331/672971.htm
废死之後杀人犯坐牢25年就可假释了!
2015年都没判死刑 最高院发回更审成「拖字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329/671841.htm
男子性侵女友再杀害 死刑判决遭撤销
http://goo.gl/kOIXLR
换个角度想若是新闻中被害女生的亲属最後若是得到可以假释的无期徒刑的结果还会对政
府有信任吗?这个社会还有公理吗?25年後假释出来能保证不会再犯案不会再对被害人亲
属动手吗?人民需要不能保障人民安全的政府吗?这名男子能牵扯到家庭教育经济环境出
问题吗?这样的凶残杀人犯会随着模仿效应越来越多、 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溃
,伤人必多,民亦如之。再拿两公约死刑不能解决问题等说法堵人民的口不以实际的科学
数据解决问题就等着看压力何时炸开!
转自白玫瑰社会关怀协会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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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
1、地点 : 台北市凯达格兰大道
2、时间 : 4/10星期日下午14:00~17:00
3、需要准备什麽 : 大人请穿黑衣,孩子请穿白衣,每人手持一朵白玫瑰
4、参加者资格 : 不分年龄,无分性别,请大家大手牵小手一起站出来
☆活动诉求----
1、请政府遵守现行法律,该判死就判死、该执行就执行,不要名义上没废死,实质上台
湾已经看不见死刑的判决了。
2、两公约在国际间并不完全受到承认,台湾却国内法化我们也认了,但请政府不要误导
人民,不是签了两公约就一定要废死,约内明写「总统」有驳回的权力!所以不要躲着不
做事!新旧政府都一样!
3、台湾现在没有废死的条件与环境,台湾没有预算、没有人力进行所谓 “教化”。现在
监所内有超过一万个无期徒刑,大多都是因为我们国家对於死刑「存而不用」,导致他们
从死刑降到无期徒刑,而这些人25年後就会重新出现在这社会上,请问废死团体或人权团
体现在有要帮忙协助教化工作,以避免他们日後在社会上游荡刺激犯罪吗?
4、贩售大量毒品者应判死刑,吸毒并犯重大案件者应终身监禁且不得假释。一个贩毒者
就足以毁掉数百个家庭,毒品泛滥问题今天再不面对明天台湾就会沦陷!
5、毒品犯、随机杀人者跟精神病患者并不一样,一个是罪上加罪,一个是精神上遇到难
以克服的障碍,请政府不要在判决上、处遇上污名化「精神病患者」。
还记得,杀方小弟的嫌犯说:「在台湾杀一个两个人不会死,我想进去吃牢饭!」现在,
小弟弟死了,他轻松吃到牢饭了!
还记得,杀文化国小刘小妹妹的嫌犯说:「不把我收押,我就去当游民!而我在监内的个
资要受到保护!」这样的人确定精神上心神有丧失?
今日,他可以因为长期吸毒过量,就说自己杀人时意识不清楚?还说自己砍人砍得手好痛
,难道对受害者遭遇的痛苦没感觉,不具备人类应有的同理心还可以减刑?
请问如果我们连安全都这麽难得到,还要政府做什麽?如果连政府都可以不守法,人民又
要法律做什麽?
现在就让我们手持一朵白玫瑰,跟政府要最廉价的公义!
白玫瑰社会关怀协会分享的网志:
你一定要知道之四 : 司法代表的是什麽,是正义,是惩罚,还是只有 “教化 ”?-----
--
现在,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台湾现在常见的犯案手法,真的已经是越来越凶残,为了债务、
私仇、哪怕只是看对方不顺眼,就可以把对方绞死、杀死、乱刀砍死,一件比一件手段残
忍。可是因为台湾新闻近年提倡净化、所以完整的行凶手法通常只有在法庭上方能完整呈
现,然後法官会用可教化、有悔意、犯案时心神丧失、幼年时受过创伤、情感路不顺、甚
至是求学时成绩优异….等各种令人大开眼界的理由,把应该判处的死刑降成无期徒刑。
大家知道每个月有多少犯人是蓄意用交通工具撞倒小孩或女孩然後拖至路边性侵的吗?是
多到新闻台已经冷感到不想去报,所以几乎没人知道!我所经手审阅的案件中每30件里有
7~8件是利用这类手法,个案中还有犯人自己承认至少曾随机性侵的受害者数目高达18个
、30个、甚至有高达70个的!这些都是我们身边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其中还有很多受害
者是到现在都不敢报案,这样严重的人身安全问题,政府与人权团体关心过吗?
在法界,大家都很爱提到德国,赞叹德国司法有多好有多棒,犹记得白玫瑰在修「白玫瑰
法案–性侵害防治法修正」时,我们欲将这些现今医学与科学无药可解,严重失去自制力
的暴力性侵累犯放入与社会隔绝的专区,当时有某位留德的法学教授出来大声反对,表示
德国都在已经把这种条文拿掉了,我们又怎麽可以走别人的回头路?但她没有告诉大家的
是,当年德国将此法下架後,一名奸杀多位女童的病态型罪犯因此释宪成功而获假释重返
社会,结果不到三个月就又再把一个五岁的女童凌虐奸杀致死,因此德国立即将无法治癒
的罪犯改依「民法」修正後的新法强制进行终身治疗,在落日条款後的两年陆续开始将这
些无可治癒的犯人与社会长久隔离!这些在国外实际失败的重要例子,为什麽不敢坦白的
告诉人民?为什麽不是tell the truth and whole truth!法律专家们又为什麽总是只挑
自己要说的说?难道只为了自己的理想与理念,就可以拉着全民的安全一起陪葬也在所不
惜?
人权团体每次发生刑案时总说:「台湾现在还有死刑存在,所以这证明了死刑是不能遏止
犯罪的。」但我必须要说:「现在是有死刑的存在,但想要法官判下死刑的机率可说是零
,2013年後台湾根本没有死刑定谳的判决出现,可是这两年不是重案特别多吗?有死刑但
是绝不会用到,是因为这样所以法律才会失去遏止的效用。现实中甚至看到许多犯人抱持
侥幸心态,心想反正不会被判死,反正法官会帮忙脱罪,所以在高喊杀一两个人又不会被
判死刑後,给了无辜者残忍的死亡。这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司法虽未废死,但实质已经
废死』所造成的乱象!」
现在还有多少犯人认为杀人是会遭判死刑?单就我们在监所内所亲身接触过的重刑犯来说
,答案是一个都没有!他们清楚的知道自己不会被判死刑,他们清楚的知道自己20或25年
後一定会重获自由,他们甚至比一般人更充分了解两公约内容!他们非常了解自己的权利
,但他们从来没有真的反省、悔悟自己犯下什麽样的错误,以及了解犯错後付出代价其实
是应该的。还记得司改会现在努力营救的一名死囚就曾经提告台北看守所拆阅他的信件。
表示这样违反两公约规定。但如果监所内犯人的信件都可以不经检阅任意流通,请问,加
害者可不可能藉此串供?受害者可不可能收到恐吓?但人权团体还是倾全力帮那名死囚打
这场官司,最後,死囚赢了,台湾的司法输了。
郑捷事件後随机伤人砍人的案件频传!台湾现在变得人心惶惶,难道这不是因为犯罪成本
下降所造成的模仿效应?这种治安的恶化确实不会是一朝一夕形成,但不能否认这也是一
种犯罪的学习心态导致!反正,台湾的刑罚最後会将他们轻轻放下!
所以,请大家想想,现在的我们,真的有条件、有资格将欧盟的废死理想原封不动的搬到
台湾来吗?司法代表的除了正义之外还有惩罚,让犯人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付出代价来获
得自省,难道这些是用“教化”两个字就可以轻易取代?只是现在,坏人可安心了,那我
们呢?
你一定要知道之三 : 废死现今在台湾,除了理念,什麽都没有
4月3日 豸蓿}
接下来,我们将用数字来帮助大家了解,我国在“ 教化” 上跟所谓的先进国家相比有多
麽贫乏 : 1. 一样是法治国家,我国司法预算在矫正机构占不到7%(监狱成本3.8%、强制
社区治疗成本只有2.4%)。相较於美国司法预算在矫正部门是33.52%,相差近5倍。 2. 美
国监所管理员跟收容人比是1:4,而台湾管理员对於收容人则是高达1:14,而这还是已经
把监所内所有人员、,包含外聘人员、替代役、扫地阿姨都算了进去。如果单以戒护跟教
化人员来算,比例恐怕是1:150。
这样的预算跟品质,我们如何要求监所可以把一个恶人教化成一个好人?如何把一个不守
法的人教化成一个守法的人?当法官每次都用 “可教化” 作为理由替杀人犯减轻量刑时
,请问现实里,谁来教化他们?怎麽教化他们?
再者,出监後,在美国每一个更生人都会发有一本手册,里面记录着更生人重返社会後该
注意遵守的事项,除了一些基本的提醒外,还有为假释後的更生人量身定做的部分,例如
一个因酒精而犯罪的人,手册里面就会禁止他再饮用酒类以及禁止家中摆放酒类饮料。而
一个没有工作意愿的更生人,就会要求他期限内需找到工作,不然就会依照违反假释条例
而再被关回去,重点是这时不只要服完之前的刑期、还要再多判违反假释的部分!
反观台湾,台湾有这样的人力、配套及预算吗?更何况台湾已经修法到要把一个假释犯给
撤销假释,必须要跑完一段冗长复杂的流程,很可能假释犯都已经不知跑到哪里躲起来了
,流程却还跑不到一半,这不可思议的现象在台湾叫做 : 保护假释犯的人权,要保护避
免他们被 “随便 ”抓回去!
简单的说,在台湾犯罪,离开监狱就自由了,而在美国犯罪,离开监狱若还没完成教化、
改掉恶习,那麽剩下的人生就很可能必须在监狱里度过。这麽大的差别,连美国都不敢全
部废死,我们台湾现在又有什麽资格谈废死呢?
不只这样,台湾因为犯人累积率过高 ; 加上缺少教化配套,再犯率高 ; 毒品犯、杀人犯
都已经转成至多无期徒刑,所以目前全台监所全部爆满,人数已经高达六万多人。人权团
体不断的指责监所内过於拥挤缺乏人权,但唯一的解决之道就是再多盖几间监所,以达到
人权团体索要求的每个收容人都有自己足够的空间,但撇开土地及地点的取得不易,光是
经费就已经是一大难题。
台湾目前新建核定收容额为1,000名收容人以上的监所所需经费和矫正机关迁建或新建所
需经费如下(未加计物价调整成本): 1、新竹监狱100年「新竹监狱及看守所迁建工程先期
用地分析、选定工作流程及预算经费规划报告书」,总经费为41亿1,600万元(未含土地取
得费用)。 2、台北女子看守所101年「法务部矫正署台北第二监狱暨士林看守所迁建工程
计画」,总经费为26亿1,225万1千元。 3、彰化看守所102年「法务部矫正署彰化看守所
迁建工程计画」,总经费为17亿4403万1千元。
而我们现在最少还得盖六个以上的监所才足以应付现在庞大的犯人数量,但光是这惊人的
硬体预算支出(不算建後所需教化软体预算),请问人权团体、甚至废死团体,有没有想过
帮忙思考解决之道?人民只是要一个安定的生活,但面对现有的状况不佳却不思如何改善
、不求配套、不愿对话,只是一昧地要求废死,把理想放第一位,做法放最後。那麽当每
次政府与人权团体说人民不够文明与进化时,我倒想问问他们,除了高喊预计几年内废死
,除了拼命帮死刑犯上诉外,又为这个社会的安全安定,以及司法应有的配套做了什麽?
除了理念之外,人民还能拥有什麽?
废死在台湾,除了冠冕堂皇的口号,什麽都没有......
你一定要知道之二 : 为什麽外国先进国家能废死?他们又是怎麽废死?
4月2日 豸蓿}
台湾什麽都没有,怎麽谈废死?
为什麽欧盟可以废死,而台湾不行?是欧盟比较进步 ; 台湾比较落後?还是欧盟比较文
明 ; 台湾比较野蛮?
其实不是,欧盟跟台湾,本来就在先天的民族性跟後天对於矫治工作的落实上,有着极大
落差,台湾对於废死这件事,更是可以说是先天已经不足、後天严重失调。
欧盟有废死,但除了少数国家外,他们都有关到死的终身监禁,但是台湾没有!(这个问
题我们在上一篇文中已讨论过)。欧盟诸废死国每年均花很大的预算和心力去教化他们的
收容人。反观地小人稠的台湾,我们没有空间、没有人力、更没有预算花在矫正工作上。
不止如此,欧盟对於服刑完的更生人设有有良好的配套、社会支持及强力监控,而台湾就
只有更保给的、薄薄弱弱的一张车票跟一个便当,然後就~没~了!出狱後让更生人自生自
灭,甚至可能再一次成为随时引爆的社会炸弹。
只谈遥远的欧盟不公平,好,我们也来谈谈我们最熟悉的美国,他们的重刑犯监分级管理
制度大致分为四个部分,我们暂称他们为ABCD四区,并且各区域以栋为单位再分成小区域
管理。里面以A区最好,里面两个人一间房,房间内有私人物品、镜子、刮胡刀、马桶、
洗澡用具,里面硬体如此高规格,是希望犯人重新学习如何 “ 当人”,什麽叫人?就是
知道整理自己的门面、维持乾净、可以沟通、愿意互动、控管情绪良好、愿意接受教化。
甚至要求犯人要走出房间跟同区的舍友聊天、打桥牌、看报纸、不能吵架、和接受教化人
员的管理….等。如果你不听话、自闭、反社会或有违规,他们就会把犯人往B区送,B
区就会剥夺掉你跟别人互动的机会、也会拿掉你申请假释的机会,如果再有状况,就再下
放到C区去,然後你可能连房门都出不去,一天只有三十分钟的运动时间,以上如此类推
。至於在监所内不听话、不愿互动、不想学习当人的,就在D区了。D区没有镜子,因为
犯人不需要;没有教化,因为教化也没用;没有假释,因为你还不想出去当个真正的自由
人;没有软舖,牢房内只有石板床跟铁马桶,因为你的行为再再告诉社会其实你也不想出
去。
回到台湾又是如何呢?我们只能依照收容人的比例调整级数 : 四级只能跟家人通信和接
见,一级则可以跟朋友通信接见。一般是12~14个人挤一间房,至於不听从管理员的指示
,最多处分违规或独居,或是延後可提假释的时间,仅此而已。至於谈到台湾教化人员的
人数,某间关有一千多人的监所内,竟然只有一个教化科长跟教诲师,一共两~人!可能
教诲师好不容易挤出时间安排第二次教化面谈,犯人早已经假释出狱了。至於其他相关的
教化配套,答案是 : 没有!
尤其现在在许多立委及人权团体的压力下,我们更被迫要不断的扩张收容人的人权,现在
只要管理员说话太大声、表情不够和蔼、管教太多、语调用词太凶等,就可能被收容人申
诉,而且这个申诉,是没有所谓的例假日,每天都是申诉受理日,规定是必须马上处理。
所以现在我们矫正机关的管理员们,每个人身上大概都背有几件官司,而且都是被收容人
告的官司。试问?一个不断在监所内不服管教的收容人怎麽会悔过?怎麽谈教化?出狱後
回到社会难道立刻就会奇蹟般变成一个好人吗?还是更有可能变成会一个只在乎自己、更
无可救药的人?
不要讶异我们的监所竟是这样的环境,毕竟一天到晚都有人跟收容人说:「这是你的权利
!」却没有人告诉他们,学习守法、辛苦吃苦都是行恶後应该要付出的代价与义务,所以
我们不少更生人出来後都比入狱前还要白胖,毕竟他们的伙食比台湾许多学校的孩童吃的
还要好。
回到美国的监所,是当你入狱时,你的权利早已全部都被暂时拿掉,因为你的权利是要靠
你付出的修正跟表现才能重新一一拿回来。台湾则是当你入狱时,你才发现,原来你可以
有那麽多的权利!包含对你的管理员的颐指气使,包含只要有表现不论多寡都可以要求假
释!
觉得讽刺吗?这,就是台湾的监所!
你一定要知道 : 关於台湾的无期徒刑与终身监禁
4月1日 豸蓿}
台湾的无期徒刑--就是有期徒刑!台湾的终身监禁--就是没有终身监禁!
很残忍的答案,但这就是台湾!
基本上,台湾的收容人除非在监所内老病死去,否则台湾没有什麽关到死这件事!这就是
为什麽死刑犯总是努力地想把刑期降到无期徒刑,这也就是为什麽废死团体一直要帮死刑
犯打官司成为无期徒刑,因为,这代表只要一段时间後,这些犯人就可以重回自由的世界
了。
那麽你是否好奇,为什麽都无期徒刑了还可以放出来?这就是台湾式的德政 : 撤残!也
就是撤销收容人之後的刑期,回到一个自由人的身分。
在旧法理面,一个无期徒刑犯关满15年就可以申请假释;而新法规定,一个无期徒刑犯关
20年,也可以申请假释;而最新的新新法,稍微久一点,满25年也是可以申请假释。
25年算是很久的时间吗?就让我举个例子,一个手段凶残的25岁杀人性侵犯(手段一定要
很凶残很凶残,凶残到爆表,不然连重判到无期徒刑的机会都没有),不给特赦、不准减
刑、没有调整刑期、50岁後,他就可能重返这个社会!届时他该回到社会的哪里?状况好
一点还有家人的,就回家靠父母,但大部分的人都因当初罪行太重使家人害怕,所以家人
很可能早已先将他除籍,而这个无期徒刑假释犯的户籍,很可能改挂在你家、我家附近的
区公所、乡公所、镇公所内。
而这些被撤残的无期徒刑犯,因为更保的关系有提供车票跟一个便当让他们回到户籍登记
处,所以他们会来到我们附近,然後因为没有地方可以收留他、没有後续的资源支持,所
以他们的再犯率通常会非常的高,希望回去当大哥、或杀或抢只为了填饱肚子、只为了生
存。在我们身边成为一个个不知何时引爆的不定时炸弹!可是,我们都不知道!
这样的案件真的很多吗?我记得去年我还在当某性侵专监的性侵害案件收容人评估辅导会
议的委员,有天我记得我审的是近三十件的重大性侵案件,里面就有5个是撤残後再犯回
到监所里的,这些人,有人拿锤子、有人拿扁钻、有人拿绳子….都是些随手可得但可以
造成很大伤害的工具犯案,除了性侵案件外,里面还有其他如毒品、强夺、掳人勒索、杀
人….等并科罪行。
其中最让我心痛的案件是一个本来因枪炮、掳人勒索、性侵五岁小妹妹五个小时,四次导
致妹妹阴道脱垂,而被判无期徒刑的重罪犯,理应他该待在监狱内被关到死。但因为「撤
残」的关系回到社会後,不只又犯了重伤害等相关罪行,还在路上把一个六岁小妹妹故意
撞倒,然後骗妹妹说要带她去看医生,结果是将妹妹带到山区,把她加以性侵并且勒毙!
这个案件一直在我心中缠绕很久,当时如果没有撤残,当时如果这个凶手是真正的「终身
监禁关到死」,这个妹妹会这样痛苦的离开人世吗?她死前有多麽的害怕?到底又是谁对
不起她?是凶手?是国家?还是政策?
我虽然不知道这个小女孩是谁家的小孩。但她但父母会有多痛?他们有地方能申诉吗?他
们可以想得开吗?他们能够接受自己的孩子成为这种千疮百孔政策下的牺牲品吗?
这就是为什麽台湾但死刑犯总是努力的打官司,希望有朝成为无期徒刑,因为台湾的无期
徒刑,只要你在监所内表现好一点,就可以是一个25年的有期徒刑!还有可能更低!
而我们现在全国监所内有多少个无期徒刑犯?我必须难过地告诉大家,这些监所内有超过
一万个无期徒刑犯,这里面有许多人都是该被判死刑,却被两公约、人权组织等....解救
下来而变成无期徒刑!这一万多人,每一天都有人陆陆续续的被放出来,每一天都有人被
放回到某一个地区,然後再四处飘荡,没人可管,也没单位愿管,等到他们再犯重大案件
时,总会再有一些团体跑出来,努力的营救他们。
这种不断持续的恶性循环,到底伤害的是谁?不管是过去、现在、未来,可有哪一个人权
团体站出来努力协助补过这个破网?没有!当社会真正需要协助时,这些团体都神隐了!
於是监所只能打电话来白玫瑰请求协助,就这样,我们拎着没有正常衣服可换穿,只带着
几套囚服的更生人,秉持着我们不要再有下一位受害者的理念,我们想尽办法协助他们狱
外教化、更生、就业、让他们有饭吃不需去抢、有地方住不用去偷,但我们白玫瑰但力量
多麽微小?我们又可以帮的了这一万多个无期徒刑犯中的几个?
所以,根本从来就没有终身监禁出现过的台湾,我们还有条件谈废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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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icroXD (36.234.248.23), 04/06/2016 02:16:56
※ 编辑: microXD (36.234.248.23), 04/06/2016 02:36:58
※ 编辑: microXD (36.234.248.23), 04/06/2016 04:21:10
1F:嘘 icq150220: "每一次死刑执行,均可减少8到24次杀人案不等"也就是说 04/06 09:00
2F:→ icq150220: 台湾到现在应该没有杀人案啦 台湾执行死刑这麽多年了04/06 09:01
3F:→ elmotze: I. Ehrlich的研究老早就被推翻了吧.......04/06 09:27
4F:推 waterjade: 用白玫瑰这个成员被死刑送上断头台的反纳粹组织符号来 04/06 11:33
5F:→ waterjade: 挺死刑真的颇好笑 04/06 11:33
6F:推 jeanvanjohn: 白玫瑰只有某些人能独占吗? 04/06 11:45
7F:→ waterjade: 如果死刑的吓阻作用真的"确定"有那麽强大,那在效益上 04/06 11:45
8F:→ waterjade: 的确是很有力的论点,不过也仅只於效益 04/06 11:45
9F:→ waterjade: 如果为了预防人民死亡国家就能杀死已经被逮捕的犯人,04/06 11:45
10F:→ waterjade: 那很多如预防性鸡鸭还是鞭刑去势杀人未遂酒驾死刑都能04/06 11:45
11F:→ waterjade: 做了04/06 11:46
12F:→ waterjade: 没人说不行,很好笑而已04/06 11:49
13F:→ waterjade: 少打,没人说不能用04/06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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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microXD (36.234.248.23), 04/06/2016 14:57:29
※ 编辑: microXD (36.234.245.216), 04/06/2016 16: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