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alAce (王牌)
看板MenTalk
标题[公告] 板规4部分违规行为说明
时间Mon Mar 23 16:31:0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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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L1LdzKS (MenTalk) [ptt.cc] [公告] 板规4部份违规行为暂时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enTalk/M.1426414077.A.51C.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43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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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因为:
1.关於youtube帐号、影片是否可未徵得当事人同意发部於板上之争议。
2.板友们对於"个人资料"涵盖范围认知有所歧异。
所以暂停了板规4部分违规行为的判定。
询问站长相关站规後,站长於今天回答了我的问题。
依据站长的解释对板规4做出说明。
首先附上相关站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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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一、看板违规行为:
(一)未经作者同意,於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二)未经同意,於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
公开之
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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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所称任何形式内容或文章,并不限站内。
换言之,站外的文章、影片、图片、声音等任何形式内容,依然在规范内。
(二)部分所称"个人资料",同个资法第2条第2款定义。
个人资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护
照号码、特徵、指纹、婚姻、家庭、教育、职业、病历、医疗、基因
、性生活、健康检查、犯罪前科、联络方式、财务情况、社会活动及
其他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识别该个人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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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板规4中所称"个人资料",比照站规标准,也是使用个资法第2条第2款定义。
4.禁止任意公开他人水球记录、信件、照片、
个人资料等
违者退文并水桶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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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参照站规,对板规4违规判定做出以下说明:
纯粹贴网路上的
公开影片、照片、帐号、文章、声音、网志部落格等任何形式之
个人资料,无违规。
但
若将上述之任何形式之内容,与PTT使用者做连结(无论直接明示或影射暗喻)者,
将违反板规4。
将依据此原则判定板规4的违规文章推文。
PS:跨板转录站内文章另於板规5中有相关规定。
并不适用板规4所述违规判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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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5.26.20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enTalk/M.1427099463.A.6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