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alAce (王牌)
看板MenTalk
标题[参选]FinalAce
时间Wed Jan 14 09:17:20 2015
首先要对男板板友坦承。
我并不想当板主,参选只是为了:修改板规,以及重新改判水桶案。
政见完成我就请辞,如果这次徵选板主只选一个、是我选上的话。
那我就等第三个板主出炉後再请辞,这样B板主这次徵选才不会白费。
政见:
1.废除永桶
(水桶上限改为板主任期期满)
2.依据与现任板主讨论後的新板规,对於已卸任板主所裁决水桶依然持续中
的板友重新审理。
3.修改板规
(文章代码(AID):
#1KgbwDuM (MenTalk) [ptt.cc] [讨论] 板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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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除永久水桶
永久水桶实在满没意义的。
板规是为了维持看板秩序而存在,不是为了赶走特定人士而存在的。
板规为板主所订,违规代表其行为不被板主所接受。
但
如果板主换人了呢?
不被旧版主接受的行为不代表不被新板主接受阿...
如果板主都已经卸任了,还继续水桶人实在没意思。
理当把人放出来,如果其在看板上的行为新板主不能接受,再水桶也不迟。
男板一个板主通常任期多久我不是很清楚。
但说真的,干个两三年也很多了吧?
那水桶上限就几年就已经很够了阿@@"
起码这个板主任期内都不会再遇到这个帐号的违规了,自己都卸任了还水桶
板友到底要干嘛?
2.视情况改判永桶的案件,恢复其发文权限。
永久水桶在PTT,就近似於现实的无期徒刑一样。
PTT跟现实生活是不同的,假使现实一个连续杀人犯。
关一关放出来要是再犯杀人,在抓到人之前很有可能继续危害他人。
可是PTT并非如此啊!在看板违规行为都有文章推文可查。
就算使用者没上线处分也能执行,并没有那种抓人困难。
发言即使违规了,对他人现实也没什麽实质伤害。
所谓的"危害他人",顶多也就是让别人不爽而已。(精神疾病者例外)
那这种严重性跟永久水桶的处分就不成正比。
目前我所想到的,唯一不改判的永桶情况,大概只有"泄漏他人个资"
这种违规行为吧!因为此行为已经超出网路匿名性的保护,影响到他人的现实生活了。
如果是那种笔战、或是广告文、发文格式不符、洗板之类的违规。
放出来,再次违规再桶也都还来的及。
3.板规修改方向,大致上依据下列文章所建议。
文章代码(AID):
#1KgbwDuM (MenTalk) [ptt.cc] [讨论] 板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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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35.213.3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enTalk/M.1421198243.A.D82.html
1F:推 Callisty: 永久水桶没有永久啊,20年而已 01/14 09:24
2F:→ Callisty: 还是十年我忘了 01/14 09:25
是二十年,永桶设定是当时所能设定的水桶期限上线。
只是因为期限没有到永久,所以才会有二十年的限制。
但是想想看二十年在PTT的意义,就真的是永久了阿...谁知道20年後PTT倒了没?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09:26:36
3F:→ LongRanger: 无恶意 但我真的觉得有些版规像小孩子办家家酒 01/14 09:26
4F:→ LongRanger: 有些好笑又有点有趣 :p 01/14 09:26
你是说现行板规还是我那篇的建议?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09:26:56
5F:→ a22511497: 我只能说....加油XDDD 01/14 09:33
6F:→ LongRanger: 我是说整个 ptt :p 01/14 09:34
PTT不乏心智像小孩子的管理者阿...XD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09:35:28
7F:推 LaoFu: 推,投票的时候记得提醒一下XD 01/14 09:37
好的谢老夫~
8F:推 fukyou: 拜托赶走CIGXM YEH 01/14 09:39
9F:→ fukyou: CIGXM YEH不露懒趴就赶走他 01/14 09:40
不行,要素懒觉才可以,露鸟太便宜他了。XD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09:45:36
10F:推 ccufcc: 废死派的站出来~! 01/14 09:52
11F:推 BirthdayBoy: 放出来拉 永桶太狠 向八卦板那样好好算日子 01/14 10:04
如果以前因为某板规永桶,结果板规可能早就改掉了。
那永桶还继续真的很不合理。
板规会改,就代表这板规已经不适合存在。
那处分怎麽还存在?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0:13:12
12F:→ JayceLai: 我看先永桶你好了 01/14 10:13
干嘛永桶我= =a
13F:推 pusufu: 我也一直认为不该有永桶 又不是极权国家 01/14 10:17
14F:→ pusufu: 可惜就没人要投我 01/14 10:18
你得自己先认真,别人才知道你是认真的阿XD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0:21:44
15F:→ pusufu: 我很认真呐 01/14 10:22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0:24:32
16F:→ pusufu: 馒头根本不需要一堆版规 只要少少几条就够了 01/14 10:23
17F:推 shukevin: 不苏服你认真个屁,你反差太大,没人知道你是认真还是玩 01/14 10:23
对啊我的看法跟苏凯文一样
看不出来你是在玩还是认真的...
因为你光从创ID就不认真了嘛XD
18F:→ pusufu: 我用生命在推文耶干 01/14 10:24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0:25:20
19F:推 shukevin: 我还用生命在推炮 01/14 10:25
法海用生命在品茶!
20F:→ pusufu: 干 我认真想id想很久耶 01/14 10:26
很认真地想到自己都不舒服了XD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0:32:52
21F:推 idfpigeon: 推一下 01/14 10:41
谢推
22F:推 rocfrank: 你不适合当男板的板主 当了 酱你就不能发文了 01/14 10:49
哈R大不会啊!
赶快把政见完成就可以请辞了。
23F:推 x80378: 永桶应该存在 但门槛要提高 01/14 10:52
请问大大认为应该存在的理由是?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0:57:22
24F:→ bbbing: 永桶必要性确实很低,会被永桶的那种,多半会直接放弃帐号 01/14 10:55
25F:→ bbbing: 大概只有某知名讼棍会等过一两年的水桶又继续闹版 01/14 10:56
一两年太少、可以三年、三年太少,可以五年。
延长水桶的时间,可以做到同样效果。
26F:→ motoman: 当板主就没办法像乡民一样在板上战的痛快惹 01/14 10:56
27F:推 gogoegg: 以前管板的主观性实在太高 苏美被永久水桶 根本莫名其妙 01/14 10:56
其实当时苏美怎麽被永桶的我不清楚,但如果上任,我会重看所有永桶案。
28F:推 x80378: 让他们多花时间养帐号 01/14 11:01
29F:推 disremember: 永桶还是要存在 01/14 11:01
30F:推 x80378: 没水桶万一版面发文失控 请问大大的对应方式? 01/14 11:03
不是水桶不存在,是永桶不存在...
水跟永,长很像但是不一样阿大大!>"<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1:06:39
31F:→ x80378: 如果搭配上发文门槛也提高的话 01/14 11:04
32F:→ x80378: 是说没有绝对有效的管理模式 任何想法都有缺失 01/14 11:05
请大大告诉我没有永桶的缺失。
有什麽必要情况是拉长水桶时间做不到的?
只有永桶能做到的?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1:07:39
33F:推 x80378: 永桶存在也是希望发文要对自己帐号负责 01/14 11:08
其实看板管理范围仅限板内,帐号本身已经是站层级的范围了。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1:09:16
34F:推 x80378: 所以我才说 提高永桶门槛 与发文门槛 双向并行 01/14 11:10
目前我们的差异点在於,我想不到废除永桶的缺失。
你却说有缺失,所以我希望你能告诉我有什麽情况非得永桶才做得到?
提高水桶时间却做不到的。
藉此来修正我的想法。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1:13:03
35F:推 x80378: 哈哈 我当然知道仅限版内 为了版上的善良风俗跟和谐 01/14 11:13
36F:→ x80378: 我刚说的缺失 是指每一件政策并非完美 尤其是我的看法 01/14 11:14
那是我误会你了,我真的还满希望听听赞同永桶存在的看法。
到底有什麽原因非得永桶不可?
换言之,就是让某个帐号从此在某个板消失。
有什麽必要性吗?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1:15:48
37F:推 nickhsu: 支持放苏美跟超级我(clot太弱!!)...这样男版会热闹点=_=+ 01/14 11:18
看当初违规被永桶的原因是什麽。
目前我只想到公布个资这种违规需要尽全力杜绝再犯所以不解除永桶。
至於超级我那不是水桶的问题,他帐号已经被PTT砍了。
38F:推 motoman: 简单来说就是刑度要量化 你就算踩一堆板规要水桶个5年 01/14 11:18
39F:→ motoman: 甚至10年 那就要算10年 不能用永桶这种大清算作法 01/14 11:18
是的,我觉得比例原则很重要。
PTT具有网路匿名性,多数违规顶多都只能造成别人不爽而已。
不像现实生活一样有再犯就会有严重後果的问题。
因此永久性的水桶不存在必要性。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1:21:53
40F:推 x80378: 赞同永桶的想法我已经打了啊 01/14 11:21
你是说,为了自己帐号负责这个理由吗?
那跟永桶没啥关系阿...
还是说为了板上善良风俗与和谐?
善良风俗跟和谐,也并非永桶才能做到。
有限期的水桶就可以。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1:24:41
41F:推 x80378: 个资问题的永桶跟你政见似乎有矛盾? 01/14 11:25
恩乍看之下是矛盾没错,但其实没有。
已经因为公布他人个资被永桶的,我不会重新改判放出来。
但是取消板规的永久水桶,那是从当下以致往後的事情。
取消永桶,不代表我能够更改以往的板规阿@@"
以往因为违规被永桶的,我只能重新宣判而已。
42F:→ x80378: 永桶跟帐号负责怎麽会没关系?? 01/14 11:26
43F:→ x80378: 永桶…此帐号在本版无发文权利…想取得发文权 01/14 11:27
44F:→ x80378: 避免触碰版规或再养一只帐号 01/14 11:27
那判个五年十年不也能达到同样效果?
而且为什麽要剥夺某帐号的发言权力呢?
有什麽必要非得如此不可?
板规是维持看板秩序而存在,不是为了赶走特定人士而存在。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1:32:52
45F:推 x80378: 有些版会先警告 不听小桶 再不听大桶 虽然分段多次劝导 01/14 11:34
46F:→ x80378: 但我认为是合理做法 01/14 11:34
我这样说好了,需不需要永桶由谁认定?
板主,对吧?
假使我是板主,我不知道PTT会经营多久。
我甚至不保证我永远都会上PTT。
既然如此,我有什麽资格禁止任何一个帐号永久性不得发文?
当初我认定不该发言的人,在我卸任後,他的言行或许会被当时的看板所允许。
板主与板友都是动态的,没有谁是永远在看板不走的人。
所以禁言与否,应该也是动态的,要能随着风气不同而改变。
举个例子好了,鲁叔当初发文很多人不认同。
当时有板规8.3,嘘到一定数量就进桶。
他就失去发言权。
可是现在很多人干谯归干谯,看他的文反而挺乐的。
换言之其实他的发言是被接受的。
要是当初他因为多次违反8.3被永桶,还有现在的鲁叔吗?
某个人的行为被不被接受,并非永远不变的,那永桶岂不等於错判?
47F:推 TARONHSAU: 我支持王牌当选後的做法,但反对解除以前的永桶 01/14 11:36
48F:→ TARONHSAU: 事实上永桶跟水桶他很多年感觉效果相当啊 01/14 11:37
恩这我也在思考,感谢x80378的推文让我有机会去想。
我觉得最佳方式应该是:水桶上限为板主任内。
毕竟判定不准发言的,是板主本人。
没道理板主都卸任了,换新板主还延续原本的判决对吧?
PTT跟现实生活不一样,板规全都是板主定的。
换言之就是板主的价值观具体化。
因此没有一个板主的价值观会完全跟另一个板主一样。
所以违规也只是不符合当时板主的价值观而已。
那换了板主,违规与否自当重新认定。
而非判个永桶之後,以往历任板主任内都继续不得发言。
搞不好当时的板主认为这不算违规啊!
49F:推 hillku: 是说你选上改完请辞 那下个板主又想再改怎麽办 01/14 11:37
那我觉得要看板友的认同程度了...
如果说我的政见多数人支持,那要是下个板主要改,肯定有人会抗议吧?
如果说我的政见不得人心,那被下个板主改掉不也刚好而已?
50F:推 SeaSprite: 支持取消永桶 也推立论清楚 01/14 11:38
感谢。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1:48:51
51F:推 x80378: 永桶是严格的管理方式 赶走的那些特定人士必然做了很严重 01/14 11:42
52F:→ x80378: 的问题 但为了保留本板有趣文章的存在 必然要提高永桶的 01/14 11:42
53F:→ x80378: 门槛 譬如一再犯罪者就必须永桶 另外水桶个五年十年我觉得 01/14 11:42
感谢你啊!因为你推文所以我才一直思考怎样取代永桶。
最後我觉得最好的方案是水桶期限只到当时的板主任内。
54F:→ x80378: 跟永桶没什麽差了…可能我的range广吧 01/14 11:42
55F:→ x80378: 我的看法只有这样 若有冒犯请多包涵 01/14 11:43
别这样说,你发言就很客气,也没怎样。
哪有什麽冒犯的?
就只是讨论而已XD
56F:→ bismarcp: 目前禁言10年以上的大概有42个 01/14 11:46
57F:→ bismarcp: 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01/14 11:46
恩,谢谢B大告知目前数量,
就算我是乌龟,一天一案。
两个月内也能改判完毕。
除非当时的佐证有消失。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1:51:27
58F:推 TARONHSAU: 我觉得不要桶到卸任,应该要桶到下个版主审核吧... 说 01/14 11:55
59F:→ TARONHSAU: 不定他看法跟你一样啊,可是这样又会变得很复杂,所以 01/14 11:55
60F:→ TARONHSAU: 规定水桶期间好像也还是比较好(?? 01/14 11:55
摁,你说的有道理。
是应该下个板主审核没错。
可是参照以往情况...
有哪个板主上任後有想到要去重审以往永桶案的?
为了避免以後的板主忘记审旧案。
直接卸任放出来就好,如果还有违规行为。
那新板主上任自己会送回去水桶的。
如果你的有罪是因为我认定,那当我没有认定权的时候,你自当无罪。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2:00:22
61F:推 DecaRaBia: 你这样就别出来选了,只是要改版规却不管版 01/14 12:13
管板啊!在卸任前都管。
只是我任期很短而已。
62F:→ el4e8d: 所以你改判永桶要用什麽板规为依归?某人被永桶当时的板规? 01/14 12:14
恩对
63F:→ el4e8d: 假设当时板规白纸黑字规定就是要永桶 那你如何改判? 01/14 12:16
嗯我目前不是板主,不知道有哪些案件。
你能不能举个实例来看看?
看有个目前被永桶的帐号,依据当时板规为一处分就是永桶?
64F:→ shiningwing: 害我都考虑要不要选了 囧a 01/14 12:23
那大大出来参选阿@@"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2:30:10
65F:→ bbbing: 方法很多,随便举都行。例:依照执行日改计算为水桶上限 01/14 12:26
66F:推 mickey0223w: 推 LOL版美咪时期骂一下G射就被永桶 现在都换好几任 01/14 12:32
67F:→ mickey0223w: 版主了 永桶还是出不来 当时版主爱乱桶 结果就是倒楣 01/14 12:33
那真的很倒楣阿,PTT的板主不像法官一样有受过专业训练。
板规只是把自己的价值观或好恶具体化而已。
所以不但板主会换,板规也随时在改,那这样处分岂可一成不变?
板主不是圣人,有可能误判或乱判,那怎能让某任板主的裁决。
持续到永久?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2:35:48
68F:推 ccufcc: 支持每任版主任期=水桶上限 01/14 12:56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2:57:52
69F:→ ccufcc: 反正再闹就再水桶好了 01/14 12:57
70F:→ bbbing: 我认为啦,要不要重审是板主自己决定就好的 01/14 12:58
71F:→ bbbing: 毕竟有些活该被桶的不需要因为换版主就放出来 01/14 12:58
对啊!所以我不能保证未来每任板主都会想到要重审永桶案。
所以希望推行水桶上限为板主任内。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2:59:48
72F:推 hateOnas: 水桶上限为板主任内 要改系统 也不应该这样弄 01/14 13:03
请问是啥意思?
那要怎弄?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3:04:36
73F:推 KhaZixOP: 推啦 01/14 13:15
74F:→ ShiningRuby: 你卸任了,新板主照样可以把你改的版规改回原本的样子 01/14 13:58
75F:→ ShiningRuby: 你要扞卫你的版规版本,不是应该卯起来撑着不要卸任? 01/14 13:58
这问题,在前面也有另一个乡民问过。
看板是板友组成的,如果一个板规受到认同,那要改一定会有人反弹。
如果新板主上任後要把板规改掉,没人反弹,说明了板友并没有很认同我的板规。
那我有什麽必要扞卫呢?改掉刚好啊!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4:09:24
76F:推 sephora0725: 单纯想推F大,我是小粉丝XD 01/14 14:46
0.0
谢谢...原来我有粉丝喔!>"<(洒花转圈)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4:47:21
77F:推 ArtofLife: 真的觉得永桶没必要 一堆人叫 啊再犯了怎办 干 就砍文 01/14 15:03
78F:→ ArtofLife: 再桶啊 这对别人会早成什麽影响吗= = 01/14 15:03
79F:→ ArtofLife: 根本不痛不痒 01/14 15:03
80F:→ ArtofLife: 造 01/14 15:04
81F:→ bismarcp: 基本上,废除永久禁言的罚则 跟 特赦过去被禁言的板友 01/14 15:05
82F:→ bismarcp: 是两回事 01/14 15:05
我知道是两回事,所以我政见分开打的。
83F:→ ArtofLife: 永桶根本是给一群心灵脆弱看了战文会崩溃的人用的 01/14 15:05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5:07:23
84F:→ bismarcp: 而且你如果要特赦永久禁言的板友,那禁言时间更短的板友 01/14 15:05
85F:→ bismarcp: 是不是也要一起特赦? 01/14 15:05
86F:→ bismarcp: 特赦的标准是什麽?理由是什麽? 01/14 15:06
87F:→ bismarcp: 都要想清楚 01/14 15:06
嗯有道理,要考虑到公平性!
我後来经过与板友的讨论,我提出了"水桶上限为板主任期"想法。
那很简单,以往历任板主已经卸任了,照理说他们能判的水桶只到任期而已。
对於目前水桶中的板友:
板规沿用,目前被水桶中的对象。参照修改後的板规(如果我有上任,跟B大讨论後的版本)
重新审案看改判或是维持原判决。
如果板规未沿用,那水桶理由早就不存在了。直接公告改判放出来。
那我把这部分政见修改到本文最前面。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5:24:43
88F:推 Chizwat: 我觉得为了想更改版规而选版主,选上後改完就辞是满不负责 01/14 15:18
89F:→ Chizwat: 的态度,虽然你说之厚板有不同意可以再改掉,但到时是新版 01/14 15:19
90F:→ Chizwat: 主要处理这堆事,这样改来改去浪费时间也浪费新版主时间, 01/14 15:21
91F:→ Chizwat: 我觉得想改成自己想要的版规,就有肩膀一点当版主,不要想 01/14 15:22
92F:→ Chizwat: 要版主改版规的权利,又不想要当版主的操劳,只想拿好处不 01/14 15:23
93F:→ Chizwat: 想承担责任这样感觉不太好,这是我自己感觉啦 01/14 15:24
那,C大觉得板主起码要当多久才负责任?
依照我的政见,全部兑现可能要好久去了...
因为又改了一次= =a
在完成之前,我都会继续当板主啊!
不是只有改版规而已了。
说实在的,按照男板的风气跟发文量来看。
并不会说很操劳,前阵子无板主状态也没几个重大违规。
我不是因为操劳所以不想当板主,我纯粹就是没啥兴趣...
真的都没人要当我再选就好,问题是如果有更有服务热忱的板友愿意担任。
干嘛不把机会让给他们呢?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5:28:45
94F:→ Sioli: 推楼上,获得了权力改了板规 怎麽就不尽义务去管板? 01/14 15:25
该怎说呢...
当我无意参选板主的时候,觉得板规不合理提出建议。
就有人叫:阿要改板规不会出来选板主喔?
所以我现在为了改板规出来选板主。
至於权力...请辞卸任跟继续当板主哪个有权力?
如果恋栈权力我就不用请辞了阿= =a
95F:推 Chizwat: 你的全部兑现是指永桶改判吗? 你不是说2个月左右?还是指 01/14 15:33
96F:→ Chizwat: 别的?抱歉不是很懂 01/14 15:33
已经不是永桶改判了,是目前还在水桶中的通通重审...(已卸任板主判过的)
请拉到本文首重看一次政见。
97F:推 Chizwat: 版规不是改了就改了吗?有甚麽兑现的问题?? 01/14 15:37
98F:推 Chizwat: 另外不是当多久的问题,是"只想拿好处不想负义务"的问题 01/14 15:41
如果你指改版规是好处
当板主处理板务是义务的话
假使我选上,我再板主任期内改版规,同时也处理板务阿...
不就权利义务并行?
哪里来的不负义务?
我又不是说我上任只改板规啥都不干= =a
只是说处理板务本来就是板主基本的责任,甚至规范在站规中。
不需要在政见强调吧?
99F:→ Chizwat: 不要偷换概念 01/14 15:41
100F:推 Chizwat: 就算是要花很多时间兑现,兑现完就闪人还是一样不负责啊.. 01/14 16:05
那怎样才叫做负责任啊?
我就想问你这问题。
兑现完政见,不叫做负责任?
那是要当万年板主才叫做负责吗?不可能吧?
所以你觉得兑现政见後还要当多久的板主才叫做负责任?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6:10:25
101F:→ Chizwat: 很简单你可以在版规加个版主任期: 年/月。到期就卸任 01/14 16:13
102F:→ Chizwat: 因为现在版主就是没任期规定才会有万年版主的问题,那就 01/14 16:13
既然你也知道万年板主是个问题。
愿意兑现完政见就下台的怎麽你照嫌...
如果板主任期是加在板规上的话,其实一点意义都没有= =
因为板主自己可以改板规...
103F:→ Chizwat: 从任期着手啊,当然我不是说你一定要当多久,只是你开宗明 01/14 16:15
104F:→ Chizwat: 意就说我不想当版主只想改现存一些版规,合理吗??? 01/14 16:15
你觉得不合理的地方在哪里?
105F:推 Chizwat: ]为你选版主不只有重审水桶而已,还改了版规,你的义务不是 01/14 16:18
106F:→ Chizwat: 只有重新审理水桶而已,我觉得还有要对你更改的版规负责 01/14 16:19
107F:→ Chizwat: "因为" 上两行漏字 01/14 16:20
对更改的板规要怎麽负责?
你可以提出建议吗?
不太懂你所说的负责是怎样?
108F:推 Chizwat: 至少我没看过选任何管理职务改了规定做完想做的事就闪人 01/14 16:24
呃...死赖着不走的更头大吧?
我也是第一次见到竞选政见说自己不会死赖着不走被指责的= =a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6:40:39
109F:推 obawen: 投你一票 :D 01/14 16:40
谢谢欧巴!
110F:推 Chizwat: 啊改一下好了,上面那种人可能有,只是我觉得不合理就是了 01/14 16:40
111F:→ Chizwat: 哈我不知道怎麽说,你说不会死赖着不走其实我也很认同, 01/14 16:45
会不会是一开始你误以为我只改了板规就走啥都不做?
板主基本权利义务,里面规范的板务是基本的我都会做啊XD
只是不会特别拿来当政见而已。
毕竟那很基本。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6:47:20
112F:→ Chizwat: 只是因为你的第二行让我实在有围和感而已,我想是因为没有 01/14 16:46
113F:→ Chizwat: 版主任期限制造成的情况吧 01/14 16:47
板主任期制更接近现实情况
可是PTT的设计是板主在看板上就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於一身。
根本没有办法透过板规规范任期。
透过小组规,可以。
可是那得先有一个支持板主任期制的小组长...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6:48:42
114F:→ Chizwat: 因为平常是当到期满表示负责.就跟选市长一样啊 01/14 16:48
115F:推 Chizwat: 你 01/14 16:50
116F:→ Chizwat: 上面多推了。恩我有点理解了,我太局限任期但是PTT就是没 01/14 16:52
117F:→ Chizwat: a没有任期,所以情况不能概一而论, 01/14 16:54
118F:→ Chizwat: 我了解你的立场了,抱歉质疑你 01/14 16:56
哈哈不用抱歉啦,对参选人本来就可以质疑。
不质疑一下哪知道这个人当选後会干啥事情XD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7:03:56
119F:推 el4e8d: 我记得某个D大最讨厌的苏美不是被永桶 可是一直搜不到公告 01/14 17:19
120F:→ el4e8d: 凭印象来说 我记得他是三犯永桶 哪一条我则是没印象了 01/14 17:20
123F:→ el4e8d: 以苏美为例 你会怎麽改判? 01/14 17:31
如果是以苏美为例的话:
8.禁止发闹版文、挑衅文,含推文
8.4.蓄意挑衅某人或某族群
违者水桶三十日处分,累犯者九十日及劣退、三犯者视情节给予永久水桶
单篇文章予以锁文,如为讨论串板主视情况删除收
当时的8.4是有继续沿用的。
目前变成这样:
1.2违反下列事项者禁言7日,累犯禁言30日~永久及退文。
(2)闹版文、挑衅文,由版主裁量,视情节删除并退文。
所以我会依照现在的1.2(2)重新检视该讨论串苏美有无挑衅、有几次挑衅做判断。
看应该要水桶多久。(最多到我任期内)
他是2012年的2月1号水桶的。
所以现在也快三年了。
如果我判的水桶时间低於三年,那就直接期满出来。
如果我判的水桶高於三年,那就继续关到水桶期满,或是我任期满。(看哪个先达成)
不过因为我的政见也有修改板规,所以到时候会依据修改後的板规来判。
因为现行板规累犯就从30~永久这空间太大了。
我是希望能修改一下有个明确增幅标准,到时依据跟现行版本可能不太一样。
※ 编辑: FinalAce (111.235.213.36), 01/14/2015 17:55:00
124F:→ el4e8d: 你这样做法我觉得很不错啊 01/14 19:41
感谢,那希望你支持我的政见,投我一票。
※ 编辑: FinalAce (118.161.246.92), 01/14/2015 21:48:30
125F:推 Chaser1482: 同意推 01/16 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