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yfayfalin (总冠军)
看板Med_Baseball
标题Re: [讨论] 请教主办单位关於EP的问题
时间Mon Nov 28 17:49:19 2005
之前po的一篇规则
里面有关EP的部分:
3. 增额球员(Extra Player)
使用增额球员时,先注意以下重点:
(1) 增额球员是根据英文原意直接翻译得来,可简称「EP」。EP 是额外增加的一位攻击
球员,并不是代替投手或其他野手的指定打击。在比赛开始前就要决定本场是否要
使用EP。如果决定使用,在攻守名单上填写清楚,而且一定要全场比赛维持使用。
不论因任何理由导至不能整场使用EP时,立刻被判没收比赛(弃权)。
(2) 使用EP时,变成十一名球员都要打击,而EP所排定的棒次整场不可改变。
(3) 含一名EP,所有十一名必须一定要打击,其他任何十位队员可依照规定担任守备。
守备位置可以按规则更换,但是打击顺序是不可以交换的。担任守备的球员和担任
“EP”者不可以相互更换。
(4) EP可以随时更换,替补员可以代打,亦可以代跑,并且成为继任的EP。而这位替补괊 @定要是尚未上场的非先发球员。
--
不知道有没有解决你的问题??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203.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