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med (奚我后 其后来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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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关於蒋介石总统的下野及复行视事
时间Sun Sep 4 00:34:28 2011
※ 引述《kevinsong88 (代天)》之铭言:
: ※ 引述《armed (奚我后 其后来苏)》之铭言:
: : 李宗仁可打死不认这点.
: 你确定他自始至终不认这点吗??
: 查他老兄自民国38年1月21日起至民国39年3月1日间,一年以来其均用
: "代总统" 名义发布命令、公布法律;斯时并无异议,怎就到蒋中正宣布
因为行政院又不在他手上,事实上指挥得动几乎就只是总统府内部而已.
能否列几个这段期间内公布的法律我看看?
: 复行视事起,竟从李 "副总统代行总统职权" 的李 "代总统",摇身一变成
: 了 李 "总统" 了??
: 又一位落跑美国的政客,有啥立场认不认这点,还妄想远端遥控没靠他出力
所以您看的是权力斗争的结果,显然无意讨论宪法问题.
: ,已顺利播迁来台,却又面临紧急危难的政府中枢,凡此,只能当笑柄看!
: : 很抱歉,刘维开并不是研究法律的专长.他谈的是当时的权力运作逻辑(强辩
: : 硬凹),我看不出有给这个动作合法背书的用意.
: : 这句话的意思是蒋下野後继续用国民党总裁的方式遥控军政大权,因此其实
: : 不是完全辞职.
: 蒋中正是 "引退" ,并非 "下野" ;而引退也不等於辞职。
: 按蒋中正所拟引退谋和书告内容略以:
: 目的不能达到,人民之涂炭曷有其极!因决定身先引退,以冀弭战销兵,解人民倒
: 悬於万一。爰特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总统因故不能视事时,由副总统代
: 行其职权」之规定,於本月二十一日起由李副总统代行总统职权,务望全国军民暨
: 各级政府,共矢精诚,同心一德,翊赞李副总统,一致协力促成永久之和平。......
: 假令共党果能由此觉悟,罢战言和,拯救人民於水火,保持国家之元气,使领土主权
: ,克臻完整,历史文化与社会秩序不受摧残,人民生活与自由权利,确有保障,在此
: 原则之下,以致和平之功,此固中正馨香祝祷以求者也。
: http://www.chungcheng.org.tw/thought/class07/0023/0002.htm
: 蒋中正当时是不是辞职?探求其当事人真意,在其引退谋和书告之内容可知,
: 身先引退系指:退身一旁,看看将来怎样,以冀弭战销兵,促成和平,加以你
: 自己上面所述种种迹象观察,其绝非辞去总统职务无疑。
之前问过类似的问题了,现在再问一次.
请问"引退"在我国行宪後公务员法制中哪里找的到这东西?从中央法规标准法
与考铨法规当中,哪个法规的第几条哪里有写这种东西叫做引退?请举证.
蒋中正所拟引退谋和书有绝对的权力凌驾於宪法之上.所谓探求其当事人真意,
是因为私法自治有此空间.现在跟你讨论公法问题,凭甚麽当事人就有权力凌驾於
宪法之上?凭甚麽把当事人真意拿来拘束宪法?
又一个把老蒋当皇帝拜的人.
: : 这个东西跟刑法条文当中常见所谓的"无故"一样,都是要从严解释.并不是
: : 随便找个"故"就可以合法化的.通常是要总统出了很短暂但是预期可以恢复
: : 的状况才可以让副总统代理.
: 谁教你宪法上违宪审查的宪法解释,与国家侵害人民自由权利,
总统随便换人当,比国家侵害人民自由权利的严重度小?
: 必须严格谨守罪刑法定主义的刑法解释,要采取同一标准的?
因为宪法为国家根本大法,岂能有子法解释严格,母法解释反倒宽松到不成比例
之理?谁是上下位概念有没有搞清楚.
: 宪法解释重视整体法秩序安定,可以用合宪性解释来处理的,
亏你还有脸讲法秩序安定,一个整个法体系里面都找不到法规出处的"引退"
都能凹出来.一个国家有两个总统,一个说辞不辞,一个说代不代.照你说这样
反而比较安定?
照你这样讲没有任何法规是违宪的,反正都可以合宪性解释来处理嘛.
只要你找不出来哪一条法规有许可公务员"引退"退身一旁,看看将来怎样,
这个做法就是我国法秩序体系所不容,根本违害法秩序体系的安定.
: 你偏执要解释成违宪,逢蒋必反到如此地步,本不意外。
好阿,请找一位还在世的我国宪法学者说这是合宪的我看看.只有你护蒋到
这种程度,我倒很想请教上面这套宪法理论是哪位教授教您的,改天我去登门
请益.
: 所谓因故不能视事之故,即所谓事故,依狭义解释,普通言之,
: 系指疾病、交通阻隔、失去自由及其他事实上之障碍;
: 依广义解释,凡造成不能视事之事由均属之,亦即顾及国家利益
^^^^^^^^
一样,哪本宪法教科书告诉你可以这样广义解释?顾及国家利益的审查基准
为何?有没有违反明确性原则.
你要不要先说一下我国现行大法官解释实务的明确性原则审查基准为哪号
大法官解释揭示的哪几条?这几条讲不出来的话,那麽臧否我国违宪审查制度
,怕是阁下还力有未逮.
: 之事实,即为所谓事故之ㄧ种。
敢问哪位当代的宪法学者支持这个看法?
: 蒋中正是否符合因故不能视事,查其引退谋和书告内容所示,其身先引退
^^^^^^^^^^
蒋引退谋和书可以凌驾并解释宪法,我只好说您是蒋的臣民.
: ,系在冀求和平,挽国家及人民於倒悬,复参照当时若干人士认为蒋中正
: 之引退,将可促成和谈,此辈不用多说,李宗仁及其桂系就在其中,而蒋
: 中正随即在其引退谋和书告表明为求弥战销兵,始行引退,应和了所谓若
: 干人士的意愿,照广义释之,则冀求弥战销兵,达成和平此一顾及国家利
: 益之事实,即属因故(为弥战销兵,冀求和平)而不能视事。
所以你看,因故指疾病、交通阻隔、失去自由及其他事实上之障碍;都是
客观外在问题,都不是当事人主观因素.这里根本就没有任何客观上不能视事
的问题,是蒋不想或不愿.
: : 好比跑去入侵心仪的正妹电脑以盗取他家地址个资电话,可以抗辩是有故而
: : 不该当於刑法358-359条吗?嫌犯说这是我终身幸福,可以被认为是"有故"吗?
: 当然不可以!
以下五行抄得不错,但是还是没有讲出有故的界线在哪?不是为了法秩序的安定
要尽可能解释为合法吗?
: 无正当理由,在实定法上,经常用「无故」表达。观察刑法中有关的规定,计有
: 十一条文,13种类型。
: 如前述,刑法均在规范限制人民自由权利,而人民自由权利必须最大限度予以保障
: ,从而,立法者需要设定无正当理由(即无故)这个阻却不法要件,以表达立法者认
: 为必要而合理的处罚范围。
那就矛盾了.既然人民自由权利必须最大限度予以保障,那不是应该尽可能也给予
广义解释使之成为有故.你不是要尽可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入侵别人电脑的自由吗?
: 至於宪法49条,系在规范总统职务继承及代理问题,与是否直接限制人民基本权力
^^^^
间接限制不算限制,又在玩文字游戏了.
宪法第2条主权在民原则,这时突然就不见了.国家元首的人选上下,原来都不是
人民得置喙.是你要下来就下来,回去就回去.
: 无涉。总统就其职务找副总统代理,只要符合因故不能视事等情,本诸前揭广义或
: 狭义之例示,非无宪法授予总统自我裁量之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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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条宪法或法律有授予总统自我裁量宪法49条有故之余地?你要不先说一下
裁量有几种?
性质显然相当的行政法都告诉你,裁量是指法律效果,而非构成要件.这个因故的
故是甚麽性质你都没搞懂.
光看你这里用裁量两字就晓得你行政法毫无概念.
: 是以,自不能与性质显不相当之刑法规范,恣意混为一谈。
总比那甚麽探求当事人真义的私法自治更合用,我看你连公私法都分不清楚.
只要牵涉重大公共利益的事情.就更有法律甚至宪法保留原则的适用.
你好像也不晓得裁量有法律甚至宪法保留原则的适用?
: : 在那个枪杆子出宪法的时代,连选连任干到死都没问题.宪法本文都被临时
: : 条款冻结了,有宪法问题反而无期待可能性.
: 宪政发展,自清末迄於国府失去大陆,历经清廷、北洋政府及国民政府,不断在
: 循序渐进,至共党建政胎死腹中,空亏一匮,其罪魁祸首及前因後果,请搞清楚
^^
"功"你的国文与法律程度一样糟.
: ,加诸宪法牢笼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是 "果" ;而非 "因" 。
你大概也不晓得无期待可能性甚麽意思吧?
: : Y大记成31号解释,第一届中央民代得继续行使职权不必改选.
: : 大法官并没有对此做出解释,所以乡民法庭的解释最大?
: : 请从我国公务员法规当中找出辞职不等於下野与下野的文义解释.
: : 很抱歉,我国公务员人事法规从行宪至今都没有提到有所谓"下野"这种
: : 解除公务员职务的方式.老蒋如果可以这样在法律上做,当时他应该请长假
: : 还比较方便.
: 总统无法适用公务人员请假规则,没有所谓的请假问题,因为总统职务代理是
: 宪法保留事项,只能遵照宪法第49条规定解决,所以真的很不方便XD。
亏你还晓得那是宪法保留事项,随你怎麽解释都合宪.
这一条哪里有说总统自己可以裁量并且广义解释因故与否?
: : 当然我知道很多人都认为蒋中正其实就是真龙天子无冕皇帝,并不是受
: : 国家法律体制规范下的公务员.那还谈什麽合不合宪法呢.
: 蒋中正知道自己是受国家法律体制规范下的公务员,否则不会在其引退谋和书
: 告,用白纸黑字明确援引宪法第49条後段规定因故不能视事,将总统职务交副
: 总统李宗仁代理,而非直接交给行政院长或任何其他人;更不会在一年多以後
: ,以同一文告方式,白纸黑字写明复行视事此类符合宪法意涵的字句。
那其他受国家法律体制规范下的公务员,都可以这样随便把职务交给副手,
一年多以後以同一文告方式,白纸黑字写明复行视事此类符合宪法意涵的字句
,然後就回来了?
老蒋说的话都合宪嘛.他是总裁爱怎麽裁量都OK的嘛.
: : 我没听说李有把大军开到总统府外逼蒋下台交权的事情,请问用武力胁迫
: : 蒋下台从何说起.
: : 当时蒋明明是因为三大战役都打输了下台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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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能当作他因故不能视事的事由???
当然不行,你的宪法是谁教的,我很有兴趣.既称不能一定是纯属外在客观不能,
与主观意愿无涉.
: 注意,别再说他可用辞职方式以示负责,如前所述,总统职务移转,宪法第49条
^^^^^^^^
我国法制上哪里有所谓引退的方式,请找出来.
: 已明确规定其要件及方式,属宪法保留事项,没有容许自行辞职的余地。
别呆了,总统哪不能自行辞职?2006年红衫军都是在玩假的?
: 为此,援引宪法第49条全文如下:
: 总统缺位时,由副总统继任,至总统任期届满为止。总统、副总统均缺位
: 时,由行政院院长代行其职权,并依本宪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召集国民大
: 会临时会,补选总统、副总统,其任期以补足原任总统未满之任期为止。
: 总统因故不能视事时,由副总统代行其职权。总统、副总统均不能视事时
: ,由行政院院长代行其职权。
: 你要移转总统职位,除了前段死亡而造成缺位时,才有由副总统继任,但
: 继任人还得召集国民大会投票补选新的总统。
: 若是死不了,却想把总统职权移转他人处理,就仅能以符合後段因故不能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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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职权是可以想给人就给人想拿回就拿回,你置国家名器於何物?
: 的要件,始能交由副总统代理。
所以总统说我今天想出国玩一年,也可以给副总统代理.说不定副总统比我
做得更好?
连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哪个可以裁量都弄不清楚,你不如先去把吴庚的书
都看完再来嘴炮吧.
: : 看样子宪法在我国被尊重大概至少还需要一两代人的时间了,以上意见
: : 基本上都还是从权力斗争的角度出发解释宪法.谁取得权力谁就有权解释
: : 宪法.
: : 敢问当时是有哪位宪法学者帮他解套的阿?名字说来听听.有没有在我国
: 中国近代法学第一人,曾任海牙国际法庭法官,行宪後经提名当选首任司法院院
: 长王宠惠、现行宪法起草人,且在实务界历练大陆各级法院及检察署之法官、检
哇哈哈哈哈哈哈,现行宪法起草人,明明就是民社党的张君劢,它不过参予个
制宪就变起草人了.难怪张老後来气得不回台湾了.
把王对此事的见解引个几句看看吧.
: 察官等职,行宪後当选首任司法院大法官林彬、另素有法学背景,训政时期任国
这林彬不都是国民政府的官吗?拿得是哪里的PHD阿?
: 府司法院长十余年的居正......等人之见解,均可参照。
哇哩连根本就没有外国法学PHD基本上都在搞革命的居正也出来了.
王宠惠也就勉强算了,没有外国公法学PHD的一概不算.
: : 现在还正在教书的宪法学者愿意背书说这合法?至少我的宪法教授,慕尼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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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整个被无视了.请找一位当代的宪法学博士支持这个说法.如今在台湾
公法教授怕没上千人之多吧,一个支持你的都找不到,你还敢乱解释唷.
: : 法学博士是明确告诉我,他认为这个复行视事就是非法的,没有其他解释.
: : 请举一位现在还在世的我国宪法学者认为该复行视事合法的姓名.
: : 我讲过不只一次了,大约10几年前我当面遇到过一位政大法律系也是研究
: : 公法的副教授请益过这个问题.这位教授说当时风雨飘摇不得不尔,故无法
: : 苛责.我就再追问一次,这个复行视事我不问是否必须,只问到底是合法还是
: : 非法的,这位教授闪烁其词,只是不断重复这个动作当时在国家局势现实上
: : 的必要性,但他就是抵死不说<我认为蒋总统民国39年的复行视事是合法的>
: : 这句话.
: : 大家要不要猜一下这位政大法律系副教授的名字?XD
给个提示这位教授到现在都还没有升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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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所谓"刀帅连",指的是中原野战军独立二师139团3营9连.1948年淮海战役
期间,该连49名官兵奉命坚守汶河南岸旧窑场达12小时.在连长谷子地同志指挥下
,共打退蒋军3次进攻,击毁敌坦克两辆.出色地完成了掩护主力撤退的阻击任务.
战後野司首长为了表扬这种敢於与敌人拼刺"刀"的精神堪为全军表"帅",授予
该连"刀帅连"的称号.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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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elviskkk:监察院监察委员行署组织条例 (38.06.11公布) 09/04 01:14
3F:→ elviskkk:民国三十八年整理美金公债条例 (38.06.23公布) 09/04 01:14
受教,感谢.
4F:推 xjapanfan:想请教下总统适用公务员的哪些相关法规呢?皆? 09/13 16:04
大概不用上下班打卡吧?要不要到马的脸书上问一下?
※ 编辑: armed 来自: 140.112.158.161 (09/13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