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viskkk (elvis)
看板MdnCNhistory
标题Re: [问题] 有关宪法第四条的老梗问题
时间Thu Aug 21 16:28:16 2008
※ 引述《deathwomen (时光冻结器爱好者)》之铭言:
: 我个人觉得这个问题应该可以在这里讨论,如果不适合我会砍掉
: 。我会尽量不要陷入太多意识型态的争吵。
: ※ [本文转录自 LAW 看板]
: 作者: deathwomen (时光冻结器爱好者) 看板: LAW
: 标题: [问题] 有关宪法第四条的老梗问题
: 时间: Thu Aug 21 11:45:13 2008
: 这应该算是老梗问题,或许在这板上有过激烈的争论也说不定。
: 可是我爬了文,并没有看到,便想冒昧问一下。
: * * *
: 我过去认为,国民党以前告诉我们:中华民国的领土是个秋海棠
: 。当时心想,「这个政府真是爱幻想」。我也以为宪法早该修改
: ,还在认定我们的领土是广阔的中国大陆,应该面对现实啊。
基本上在现行中华民国宪法订定的时点,中华民国的领土就已经是老母鸡了
也就是不含外蒙古(参本版第2005篇小弟的文章)
政府之所以会说是秋海棠,完全是宣传,就跟当初说退出联合国是因为汉贼不两立一样。
但马政府上任後,刘院长在立院表示宪法的领土为老母鸡,表明政府有注意到从前的错误
: 後来,有一天闲着无聊,翻了翻宪法。才知道原来宪法并没有明
: 订中华民国的领土。你要把它设定为中国大陆也行,要把它设定
: 成台澎金马也行。
:
: 第四条 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
: 不得变更之。
: 但是这个模糊的法律条文,却恰好成为蓝绿争斗的核心。过去有
: 网友说,中华民国宪法承继着五五宪草,而五五宪草明订了我国
: 疆域。
:
: 第四条 中华民国领土为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
: 、四川、西康、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
: 、青海、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辽宁、吉林
: 、黑龙江、热河、察哈尔、绥远、宁夏、新疆、蒙古、
: 西藏等固有之疆域。中华民国领土,非经国民大会议决
: 不得变更。
: 因此这个网友认为,目前中华民国宪法第四条的「固有疆域」,
: 指的就是当初五五宪草明订的范围。他认定中华民国宪法就是涵
: 盖中国大陆。
用五五宪草来说明,未必有意义。
五五宪草是现行宪法在抗战前的草案,後来经过政治协商会议的变更
成了今天这个模样,而宪法在领土部分有意与五五宪草做不同的规定
从列举式改为概括式,就是要避免列举式「挂万漏一」之缺点
: 但是我以为,这样的说词纯是为了替他个人政治理念背书。如果
: 宪法要明订疆域,便应该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而不是以继承
: 五五宪草的疆域范围,然後在新订的宪法上只字不提。 ←这样有无错误?
这样的确有错误
宪法中领土采取列举式的国家有瑞士、比利时
采取如我国概括式的有韩国、菲律宾
这只是一种立法技术和选择,没有对错的问题
: 另外,在释字第328号上,是这麽说的:
:
: 中华民国领土,宪法第四条不采列举方式,而为「依其固有之疆
: 域」之概括规定,并设领土变更之程序,以为限制,有其政治上
: 及历史上之理由。其所称固有疆域范围之界定,为重大之政治问
: 题,不应由行使司法权之释宪机关予以解释。
: 简单地说,法官认为:「这件事不要问我啦!」 ←法官可以这样说吗?
: 哇!这样就麻烦啦!宪法不列举疆域,却又说变更国土必须经过
: 国民大会决议(国民大会废了,变成立法院)。那麽中华民国法
: 定领土是中国大陆还是仅有台澎金马,不就变成一团毛线?
不会成为一团毛线
宪法在订定的时候,领土的确是包含中国大陆,出席制宪国大的代表来自各省
首届国民大会代表也来自各省,要说当时宪法里头的领土不包含中国大陆
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用後来的分裂局面,反过来从宪法中领土的立法采概括定义
来认为有可能只包含台澎金马,时序上有所颠倒
: 这件事让我觉得相当疑惑,虽然想找几本讨论宪法的书来看。可
: 是却尚未看到单纯讨论领土问题的书。本身是历史系的,对於这
: 类问题也不太了解,想找些书,也不知从何找起。希望各位大德
: 可以赐教。
宪法是高度政治性的法律,制定的过程往往与当时的政治环境息息相关
历史系关於近代史的课程八成会提到
这段历史在网路上搜寻「中国近代政治史」、「民国制度史」
应该可以找到中国大陆的ebook,或许有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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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5.121.89
※ 编辑: elviskkk 来自: 61.225.121.89 (08/21 16:39)
1F:推 deathwomen:感谢。 08/23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