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riv (Let'sSeeEuro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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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国民政府和总统府
时间Sun Jun 29 16:55:59 2008
行宪後应该就没有所谓国民政府的说法了
行宪前依国民政府组织法及训政时期约法﹐
训政时期是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行使中央统治权。
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时﹐其职权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行使之。
结束训政﹐进入宪政後﹐就没有国民政府了
代之以国民大会、总统、行政院、立法院、考试院、监察院构成中华民国政府
大陆这块有所不同﹐依宪法第85条﹐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
※ 引述《tomasvon (lvye)》之铭言:
: ※ 引述《timling (肥皂)》之铭言:
: : 请问一下
: : 国府是在行宪後就消失了吗?
: 不是很明白﹐国府不是中华民国政府的简称吗﹐
: 广义的国大、总统、五院合称为国府﹐或者
: 狭义的总统+行政院﹐不还是国府吗?
: : 那为什麽又常常听到说"国府迁台"
: : 这种说法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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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rmed:国府不包含司法院吗? 06/30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