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malex (mm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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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读中国近现代史有感
时间Thu Dec 20 00:24:19 2007
※ 引述《Rencai (板上丁丁)》之铭言:
: ※ 引述《mmalex (mmalex)》之铭言:
: : ~~~~~~~~~~~~~~~~~~~~~~~~~~~~~~~~~~~~~~~~~~~~~
: : 关於这点小弟稍不同意R大的说法
: : 小弟以为 现今贪官污吏如此之多 就是监察跟调查权没有被好好利用
: : 都是弊案爆发後 或是媒体爆料後 司法机关才介入调查 实则晚矣
: : 而监察之本於调查跟纠举
: : 倘若把立法委员跟监察委员合而为一(或是把监察委员用不分区的形式 选出)
: : 方能真正落实 立法监督行政官员之责
: 事实上,无论是西方国会的弹劾权、调查权
: 或是孙文构思的监察权
: 都是属於事後监督
: 也就是要官吏发生不法情事後才能行使的权力
: 要预防贪污舞弊的情形,大概只有等政客们良心发现
: 虽然孙文以为用考试权可以达到事前的预防(定官吏的资格)
: 但品行这种东西,可不是考试考得出来的<(  ̄ c ̄)y▂ξ
: 与其使监察委员成为民意代表
: 还不如裁撤监察院,将监察权划归立法院更好
: 否则届时出现两个国会,很可能引发宪政危机
: 单一国会两院制都已经引起双重民意正当性的争论了
: 两个国会肯定吵翻天
: : 至於讲到美国的司法官
: : 例如 之前柯林顿总统的绯闻案 一开始是由检察官的调查
: : 而美国的检察官都是民选出来的 所以他才可以不被行政部门掌控 进而公正客观
: : 的调查出真相
: : 最後国会议员行使调查跟弹劾权力 以参议院全部议员作为陪审团
: : 来调查和决定的弹劾与否
: 不对,美国的联邦检察官U.S. Attorney不是民选的
: 同样是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而任命
: 请参见
: http://0rz.tw/593q2
: 检察官本身就隶属美国司法部,总统甚至随时能将他免职
: 另外,我猜想你可能是把美国总统弹劾程序中
: 在参议院进行审判时由众议员担任检察官的情况给混淆了
: 在弹劾法庭进行总统弹劾案时,众议员是以起诉人的身分出庭的
: 而检察官在法庭上的角色本来就是代表国家提起公诉
: 所以在这里说被推派出来的众议员在弹劾法庭中是检察官,也没错
: 但其并不负责实际的蒐证与调查
: 这些工作由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与独立检察官完成
: : ~~~~~~~~~~~~~~~~~~~~~~~~~~~~~~~~~~~~~~~~~~~~~~~~~~~
感谢您的解释
但是 小弟记得 美国的检察官制度分成两种
一种是地方检察官
是由地方选一个检察长,再由检察长去找有律师资格之律师担助理检察官
而助理检察官 有任期保障制
另一种是联邦最高法院成员组成的小组任命的"独立检查官办公室"
好像只有大法官或是司法部长才有权将其解职(已废除)
柯林顿应该是一开始就是被独立检查调查的
若有错 烦请指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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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encai:这方面我不熟,可能要麻烦m大你GOOGLE一下了 12/20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