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ranusjr (←这人是超级笨蛋)
看板Mavericks
标题Re: [问题]一个中立的问题
时间Tue May 3 23:16:40 2005
: Official在NBA当名词用就是裁判,
: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Official Timeout,
: 在这句里面纯粹因为用两次referee很逊,
: 这是修辞的问题,ok?
: 不相信吗? 看NBA官方网站的定义
: http://www.nba.com/analysis/rules_2.html?nav=ArticleList
: 麻烦不要再凹了,
: 把一位连是谁都不知道的裁判扩大解释成官员根本就是学媒体误导民众,
: 唉...
其实还好
老实讲如果我没翻那篇 New York Times 的报导
我可能现在才知道 official 可以当裁判 XD
当然定义上是这样没错, official 是可以这样用, 但是我觉得不是常识 /____\
倒是 Official Timeout 的 official 就真的不是裁判了
裁判叫的暂停是 Referee's Timeout
啊, 离题了 =______=
Jeff Van Gundy 整篇都只有提到 "有一个裁判有人说裁判在注意姚明"
从来没有提到 "有联盟人员提示裁判要注意姚明"
即使是把 official 解释成联盟人员
如果要说裁判是联盟人员当然没有错
但是这样就变成了 "裁判告诉裁判要注意姚明"
口畏... -.-|||
我个人是认为 Jeff Van Gundy 的这个发言真的不是很得体
我还比较喜欢 Mark Cuban 式的 "Referees Suck."
Jeff 提供了太多未经确认 (没证据, 他自己有又不拿出来) 的耸动资讯
实在不太适合在这种时候说
所以我真的希望这个话题不要再继续下去了
没有证据就等於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在有任何进一步消息出现前所有臆测都近似於嘴炮 (至少我这麽认为)
所以算了吧
piyopiyolee, 小牛板是公开板
这边没有任何人应该在加入话题时被认为是 "凑热闹"
========
那个十几秒时分力的被包夹犯规是有暂停可以叫的 (好像那时候还有长短各一个)
分立出界的那球的确是误判
如果那球判火箭球权真的球赛非常难讲
我甚至认为会输
可是在慢镜出现之前我真的完全没有想到分力有出界
所以我觉得裁判是可以被原谅的
抱歉, 个人观点, 有意见请提出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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