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angeStudip (OrangeStud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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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关於大数盃实习生
时间Fri Oct 23 17:28:00 2009
在网站上看到的公告--
参与大数盃的各位您好:
对於第一次领队会议中,参与本会议的各校对於实习生方面依照投票过程出来的结果
是不能参加大数盃。但是有学校反应,对於实习生方面其实在之前就有规范了。
以下是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数学系给提供的资讯,是由从教育部和之前大数盃所已找到
的资料:
教育部95年3月7日台中(二)第0950031419号
实习学生比照在学学生身分
一、依师资培育法第7条之规定,「‧‧‧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包括普通课程、专门课程
、教育专业课程及教育实习课程。」又依师资培育法施行细则第4条之规定,「依本法
第八条、第九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修习师资职前教育课程之『学生』,符合下
列情形之一,始得参加半年之教育实习课程‧‧‧」。
二、另依大学法之规定,取得毕业资格,并修毕普通课程、专门课程及教育专业课程,
未参加教育实习课程者,得於毕业後依师资培育法施行细则,自觅师资培育之大学
办理半年教育实习课程。
三、综上,参与教育实习课程之实习学生比照在学学生身分。
对於以上条例,本大会最後决定是实习生照常可以参加大数盃。
但是需经过必要程序是:
实习生必须请贵校校方或系办方面提出证明,证明本人为本校数学系学生身分,
并且活动当天检录时出示本证明,希望参与大数盃的各校能多多配合本规则。
So......
所以咏嘉是实习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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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4.124.23
1F:推 twosecond:他有缴钱, 应该就算了:p 10/23 17:53
2F:推 loriyzmdog:要系办提出证明... 体干跟我说只有实习证不行!? 10/23 23:02
3F:推 bluetaco:..XD..那就没问题啦.= = 10/24 10:19
4F:推 bluetaco:问一下大数盃几月几号..在哪里? 10/24 10:19
5F:推 dechire:12/19-20 静宜 10/24 10:26
6F:推 bluetaco:喔...大数盃..掰.. 10/24 11:34
7F:推 starblue3314:喔喔喔!!!所以这样!!!是那样吗?!我可以打罗? 10/25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