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ckck (奇了  NN I
看板Master_D
标题【声明】研究助理 校内工读沦为劳基法外权益孤儿?
时间Tue Feb 26 23:41:37 2008
※ [本文转录自 graduate 看板]
作者: mazing (可恶的木马!) 看板: graduate
标题: 【声明】研究助理 校内工读沦为劳基法外权益孤儿?
时间: Tue Feb 26 23:01:19 2008
【0226行政院陈情行动声明】青年劳动九五联盟、劳工阵线、政大研究生学会、传学斗
甫争取适用又传排除? 《劳基法》扩大适用岂能朝令夕改
数万名大学研究助理、校内工读权益保障再度落空?!
校内工读生与研究助理不应继续沦为「权益孤儿」!
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劳委会正式公告公务机关临时雇员将纳入《劳基法》适用范围,享有
基本工资、法定工时、劳健保、劳退金等法定保障。本以为自去年八月起各大专院校校内
工读生、研究助理与青年劳动九五联盟一同争取应有劳动权益,终於在此次的扩大适用中
获得一定程度保障,为确认劳委会此次公告效力,联盟日前更特别行文劳委会确认各研究
机构、大专院校「专案研究助理」以及校内工读生数万人将因此受惠,法律上权益保障从
此不再妾身不明,行政院与劳委会扩大适用的美意本应值得肯定。
然而日前媒体却惊传,在诸多公立大专院校联合施压下,行政院已於2月15日之跨部会会
议指示劳委会排除公立大专院校校内工读与专案研究助理适用《劳基法》。对此,我们表
达强烈抗议!
九五联盟、劳工阵线与学生团体强调,各校校方认为公立大专院校研究助理与校内工读适
用劳基法後将加重财政负担,但高教预算减少与大专院校数目无控管增加方为各校财务吃
紧之因,不应由校内工读与研究助理负担国家错误教育政策之恶果。
联盟进一步说明,即便校内工读及专案研究助理薪资达最低时薪95元,对经济困难学生仍
属偏低,遑论一旦与雇佣关系脱勾,各校势必将再以学校预算不足为由降低薪资,甚至压
榨不受《劳基法》保障之「助学生」,予以较工读生更恶劣之劳动条件。并且,排除校内
工读及专案研究助理适用《劳基法》将诱使各校将全职工作切割予「助学生」负担,除全
职工作机会将因此减少,此举更会拉低整体劳动条件。况且,若发放予清贫学生为所谓「
教育学习性质」之「助学金」,则何需以劳务换取?
联盟补充:行政院与劳委会接受大学校方说词,声称受聘研究助理属於委任性质乃严重违
背现实状况,法律上所谓「委任」关系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允
为处理之契约。而研究助理之聘用一般情形有一定期限,虽非领取固定工时工资,但於期
限内助理之教授,仍如劳雇关系般得以高度坚督控制助理劳动过程,并有一定对价之薪资
,大学校园中更是不乏许多研究助理被要求每周固定天数值班随时待命,种种特性都足以
证明研究助理绝非单纯接受「委任」,雇佣关系的性质极为普遍,如今假使将这群为数众
多的研究助理排除於劳基法保障之外,这群学术劳动者竟然连最基本被投保劳保健保的权
益都遭到剥夺,极不合理!
日前,劳委会主委卢天麟於行政院跨部会会议中同意《劳基法》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基层弱
势劳工,校内工读生及研究助理正是基层劳工,理所当然应受《劳基法》保障。然而行政
院与劳委会原来应被上万名研究助理与校内工读生视为「德政」的政策,竟然才短短不到
两个月,竟在各国立大学校方的压力下传出翻盘。如今,各大专院校以所谓「增加财务支
出」为由堂而皇之拒绝保障学生劳动权益,心态简直与民间恶质雇主无异。而行政院倘若
最後竟也屈从校方压力出尔反尔,岂不成了各剥削校内工读生与研究助理的帮凶?!
为此,联盟严肃地提出以下两点诉求:
1. 行政院必须排除各方压力,维持劳委会日前解释,将研究助理与校内工读生纳入劳基
法适用范围,以保障学生劳动权益。
2. 教育部应积极防止大专院校大量删减工读机会及任意减少最高工读时数,确保清寒学
子拥有足够且合理的工读机会。
九五联盟、劳工阵线与学生团体强调,如果行政院坚持朝令夕改,重新将本应适用劳基法
的国立大学校内工读与研究助理排除在劳动基准法的保障范围中,联盟将扩大串连各校社
团与学生组织,并发起大规模连署行动持续争取,并研议着手筹组教育产业工会,争取学
术劳动线上逾万名校内工读与研究助理的权益与保障!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15.138
※ 编辑: mazing 来自: 59.112.15.138 (02/26 23:01)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15.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