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ca88 (第八十八号云母)
看板Master_D
标题[新闻] 男子改作他人论文 违反着作权遭罚20万
时间Tue Aug 28 05:40:14 2007
一整个夸张到不行。
原着
http://0rz.tw/e8343
抄袭者
http://0rz.tw/e92Xs
大叶...@@ 我比较好奇的是
(1) 教授都没发现吗?
(2) 如果知道自己是抄人家的 (废话XD),还那麽傻将论文公开浏览与下载,
这不是自掘坟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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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7
男子改作他人论文 违反着作权遭罚20万
中央社
张姓男子以「台湾IP电信产业运用策略联盟之研究」论文,获得大叶大学事业经营研究所
硕士,由於论文是改作於他人的论文着作,经原作者邓诗韵提出告诉,台湾高等法院近日
判决被告违反着作权,科罚新台币二十万元。本案不得上诉。
高院今天出炉的判决书指出,住在台北市信义区忠孝东路的张姓男子,就读大叶大学在职
专班硕士班时,2005年提出的硕士研究论文,是抄袭改作自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大众传播研
究所邓诗韵在2004年所提出的硕士研究论文「网际网路服务供应商 (ISP)运用策略联盟之
研究」。
由於张姓男子完成硕士论文取得学位後,将论文置放在国家图书馆所设置的全国博士论文
资讯网站、大叶大学图书馆供人浏览或下载。经过邓诗韵在2006年六月在网路搜寻後,诉
请台北地检署侦办。
张姓男子在侦讯与法院审理时都坦承不讳,法院调查,他们的论文除了题目稍做修正,以
及相关附录研究资料引用年表稍做修改,其余几乎一模一样。
由於被告的犯罪符合2007年减刑条例,高等法院今天撤销地院原判决,改判决科罚金二十
万元,如易服劳役,以罚金总额与六个月之日数比例折算。减为罚金十万元,如易服劳役
以新台币两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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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229.75.72
1F:推 synge:1.指导教授已经离职到别的学校 2.因为是花钱找人代写 08/28 12:11
2F:→ synge:代写人没有职业道德,连谢辞都照抄 08/28 12:12
3F:→ synge:会知道是因为,被抄的指导教授是我老板... 08/28 12:12
4F:→ synge:另外20万不是判给原告,之前有个自由记者乱写,写成原告因为 08/28 12:13
5F:→ synge:和解金钱谈不拢,所以才提告诉 08/28 12:14
6F:推 synge:另外会发现抄袭,是因为老板课堂上的学生找文献发现的 08/28 12:16
7F:→ thomson:请问 20万是给谁? 08/28 12:18
8F:→ thomson:记者? 08/28 12:18
9F:推 synge:政府- - 08/28 12:22
10F:→ synge:之前有一篇自由写的关於这件事情的新闻,请自己google 08/28 12:22
11F:→ synge:记者刘志原、阮怡瑜 08/28 12:23
12F:推 dreamcoast:那他的学位呢!?这真的很夸张~相似度那麽高不抓到也难吧 08/28 12:32
13F:推 dreamcoast:连目录架构都差不多....欧买尬.....XDDDD 08/28 12:34
14F:推 superspot:这也表示指导教授根本也没有修改论文 08/28 13:31
15F:推 cccmailncyu:在职专班很常见 冰冻三尺 非一日之寒 08/28 16:40
16F:推 PRAM:在我实验室还发生下届硕论抄上届硕论的事情, 指导教授是最後 08/28 17:04
17F:→ PRAM:一个人知道这件事情的, 但也没听说有任何处罚 08/28 17:05
18F:→ adms:因为不是大家都能做研究 但是总要求生存 於是乱象丛生 08/31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