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KN (99%是眼镜与吐槽)
看板MartialArts
标题Re: 这种状况 可开车冲撞吗?
时间Mon Jun 18 20:36:28 2012
: 可以撞过去吗?
: 推 NKN :可以开车逃走 但若撞伤撞死人 114.32.91.135 06/18 20:30
: → NKN :还是要负过失伤害责任 蓄意为之 114.32.91.135 06/18 20:30
: → NKN :会判伤害或杀人 114.32.91.135 06/18 20:30
: → NKN :特别是法官一定会说要符合比例原则 114.32.91.135 06/18 20:31
: → NKN :对方拿棍棒打你 你开车撞他 太超过 114.32.91.135 06/18 20:31
: → NKN :不符合比例原则 114.32.91.135 06/18 20:31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1108/33798652
行车纠纷 女拦车反遭辗毙
4煞拍窗 持棍叫嚣 司机急逃
2011年11月08日
拖吊车放置的水箱车头饰条(图2)勾倒并压死女子,遭警方扣留。
吴咏平摄
【吴咏平╱桃园报导】行车纠纷竟闹出人命!桃园一名拖吊车司机,
前天深夜开车行经桃园市区,疑因不满前方一辆轿车突然变换车道,
朝对方大骂,被激怒的对方挡他去路,三男一女拿着棍棒下车呛声:「你
给我滚下车」,他吓得开车落跑,却勾倒女子并辗过,女子送医不治,
隔天警方找上拖吊车公司,肇祸司机到案被移送法办。检察官复讯後,
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裁定五万元交保。
警方指出,肇祸司机陈志俊(三十四岁),他昨到案时供称:「当时,
对方拿着棍棒下车拚命拍我的车窗,我吓坏了,根本不敢下车,只想
赶快离开,有感觉後轮好像震了一下,但我真的不知道压到人!」
肇事的拖吊车司机陈志俊,获检方5万元交保。翻摄画面
破口大骂结怨
警方调查,这起纠纷发生在前晚十一时四十分,拖吊车司机陈志俊开
着高速公路拖吊车,经桃园市大兴西路时,因前方驾驶白色轿车的蔡
姓男子突变换车道,让拖吊车差一点就撞上对方。
拖吊车司机陈志俊气不过,等到对方停等红灯时,陈气愤摇下车窗,
对白色轿车破口大骂,没想到此举引起对方不满。蔡男开白色轿车一
路从後追赶拖吊车,并在桃园市国际路及吉安街口拦阻拖吊车的去
路,包括蔡男等三名男子及死者林家如(女,四十一岁)下车後,分
别站在拖吊车前方呛声,大喊要陈男下车,陈男见对方人多势众,立
即倒车左转绕过前面轿车离开。
不慎勾衣倒地
岂料,陈男日前才拖吊一部事故车,事故车水箱车头饰条就放在驾驶
座後方,并凸出车身,不慎勾到林女的衣服,林女被拖倒地,下半身
遭拖吊车左後轮辗过。
与林女同行的三名男子见状,拍打拖吊车车身大叫:「压到人了」,但
拖吊车丝毫没减速逃逸,林女经送医後不治,断裂的水箱车头饰条还
插在她身上。
裁定5万交保
肇事的陈男事後直接把拖吊车开到杨梅幼狮路青年路口停放後迳行返
家,直到昨清晨才接到公司老板电话指他闯了大祸,陈男乃向警方投
案,裁定五万元交保。
遇行车纠纷 注意事项
●口气应和缓,不要和对方发生正面冲突。
●赶紧打电话报警,并且通知亲友目前所在位置。
●见对方来意不善,锁门不要下车,等待警方前来处理。
●详记对方的特徵、车号。
●必要的时候,可按下手机或录音笔蒐证。
●建议可在车上加装行车记录器,以还原真相,帮助警方厘清案情。
资料来源:桃园县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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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91.135
1F:推 kee32 :逞口舌之威,拿一条命换五万,不值得 163.30.119.84 06/19 16:13
2F:推 peonalb :讲真的我觉得那些拿棍棒的也很蠢 118.170.204.16 07/03 05:45
3F:→ peonalb :拿个棍棒只能激怒钢铁犀牛吧 118.170.204.16 07/03 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