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sorkk (洞澈光明)
看板MartialArts
标题[讨论] 关於比武契约与公序良俗的关系
时间Thu Sep 4 15:14:44 2008
我的老师回应得很简单
他说
[比武契约有没有违反公序良俗要看
有没有放弃人格权并应依照实际情况判定]
人格权涵盖范围广泛
这里所说的人格权应该是指健康权而言
简单来说
不可以有[随便打 打死打伤都没关系]的事情出现
从这个角度诠释
双方应该要有一定的规则防护
之前网友提到的[一定要合格裁判合格场地否则契约无效]
恐怕并不是事实
这些条件并不影响契约的效力
双方订定的比武契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责
但是在违反规则的行为还是有究责的权利
假如完全免责
那就会有放弃人格权的问题产生
会违反民法72条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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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星辰
北半的绿意
一如纺轮日夜缭绕
新春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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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14.252
1F:推 yvesmao:其实刑事部份比较值得探究 XDDDDDDDDD 09/04 15:19
2F:→ visorkk:^^ 09/04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