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urnmeon (st)
看板MartialArts
标题[建议] 修改版规
时间Wed Sep 3 10:06:58 2008
关於版规
在处分期间如有分身id发言 经查证属实 永久水桶处分
建议改为
在处分期间若有分身id不当发言 违反版规或遭受检举 经查证属实 永久水桶处分
我认为若非刻意闹版 或是言之成理 遭受处分是很奇怪的事
且抹杀发言者合理发言的权利
其实这篇是向D大致敬的
对於您在我文中的推文 虽然"有点道理"(版主言) 但遭受水桶一事
我深感抱歉
并认为我有道义上之责任(列维纳斯:response与responsibility有关系)
於情与理我提出此建议 於法我应该不需要回XD
但由於这两天要赶文献探讨 无法在第一时间提出建议 还望海涵
不过您即使原谅我了 我也听不到您的发言了(默哀..)
此其一
其二
建议版主接受检举信 应说明理由
例如 几位板友论述发言与武术有关 并举证叙述
认为无关者应反驳其论点 不应乡愿
如果还看不懂的
我昨天梦到一个笑话 分享给大家
(第一届华山论剑嘴炮研讨会上)
发表人:大家讨论讨论 尽量提看法没关系
风轻扬:无招胜有招 ..
....
......
另狐冲:一行文.............. 你自宫吧..
另狐充:这杀小 无招? 看不出与武学有关
另狐憧:分身..
主持人:原本觉得有点道理 经查证为风清扬之分身 永久水桶不送..
别再来了...
(这笑话和武术有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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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2.73.43
1F:推 jdemon:如果你有去查公告 你会发现他之前已经做过水桶後开分身 09/03 11:06
2F:→ jdemon:发言 才被永久水桶 09/03 11:06
3F:→ jdemon:不是因为你而被永久水桶 09/03 11:07
5F:→ vhero:赞成jdemon兄的意见,且本来就是因为一开始行为不当才被处分 09/03 11:43
6F:→ vhero:被处分人有忍受处分的义务..并无"过度剥夺其发言权"之情事 09/03 11:44
7F:→ vhero:版主也表示"可循正当途径假释" 因此根本没必要为此修改版规 09/03 11:47
8F:→ teldo912:如果开分身可...那其他板规不就要全部改? 09/03 12:01
9F:推 chind:这个...... ptt其他版 都是这样规定...... 09/03 14:15
10F:→ turnmeon:我有查啊..大家都喜欢假设别人搞不懂状况吗? @@ 09/05 10:07
11F:→ teldo912:知而言,那就是故意的..恩..有趣 09/05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