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ukatze (姬 泰)
看板MartialArts
标题Re: [问题] 你们遇到飙车族...恶少...会想教训吗??
时间Tue Feb 19 12:53:34 2008
关於打架方面,每个人看法不一样
很多想像到底时不实际要真的打过才知道
就像某A漫作者娶了老婆才知道有些事情是人类办不到的~
可能有人天纵英才,骨骼精奇,天生的练武奇才,第一次就能照剧本把所有人放倒
不然依我的经验,通常对方和自己的身体好像都不太配合我的想法
何况打架又不像电影里打过一次对方就领便当回家,没死的人都可能再来找碴
在法律上正当防卫能够成立的时点是自己或他人的权利"正要"受到侵害的时点
所以要看具体的情况怎麽样
例如对方三个人围着你,老大揪着你的领子吐你一口口水说哩跨三笅
然後你先下手为强,现在就偷捅他一刀把他放倒,不算正当防卫
更夸张一点,他拿刀砍你,你发挥了无比神奇的擒拿功力把他的刀抢下来
然後顺手捕他一刀,这样也没有正当防卫,因为侵害已经结束了
你要在他砍你的时候砍他才算正当防卫(锐剑真好用~)
但是大家都知道这样很不现实,不可能会这样,他都拿出刀子了还要等他砍我才能砍他
哪有这种事情
因此比较可能的解释方向是立即可以实现的侵害
例如依个爸爸喝过酒就会拿平底锅打他妈妈,每次都这样
今天他爸爸又喝的醉醺醺回家,刚拿起平底锅他就给他爸一记闷棍
这样就可以成立正当防卫
大概的概念就是这样,反正当你被三个人围起来不代表你就会被打
被打了也不代表你会被打死,被十个人围起来我劝你还是不要动手比较好
你只要打了人,就像车祸就算你被撞只要有违规还是会对事实认定产生影响
台湾的正当防卫判定比美国严格,基本概念就是这样
你打死人打残人就靠你的口才或律师的功力去说服法官相信你在干掉对方的时候
正受到立即不法的侵害罗
因为我相信对方也会尽全力狡辩,就算最後你没事案子拖个半年一年
法庭上法庭外的纷纷扰扰也够打乱你的生活了
所以口气就算了,韩信当年给那个恶少一点教训的话他就一辈子逃命中了
有时候做事情前先想想值不值得,不过就是一口气,为了那种人拿自己的时间身体去换
好像有点不划算
※ 引述《Hambowbow (@0@)》之铭言:
: ※ 引述《HBLHBL (HBL)》之铭言:
: : 之前一直在想要不要PO
: : 不过.....有兴趣的人就参考参考吧
: : 看了一系列讨论关於干架的文
: : 以下就做几点补充吧
: : 1.人是很耐打的
: : 不要幻想自己可以一拳就解决对方,那种机率是很小的
: : 除非对方只是挑衅而已,并没有真的想跟你拼命
: : 2.会跟对方扭打
: :
: : 不要幻想自己可以跟对方像武打片那样拆招解招
: : 如果对方真的想跟你拼命的话,恐怕互殴的成分会比较高
: : 3.你一定会受伤
: : 这是最基本的认知了,如果没有被打趴的觉悟,就不要随便惹事,也不要随便耍帅
: : 4.很有可能被围殴
: : 只有互相约好要单挑的情况,才会是一对一
: : 但就算是约好单挑,也难保对方不会约好桩脚等着痛殴你
: : 除非你也带了一群人准备群殴,不然逃命要紧
: : 5.学到的武术技巧可能只能用来保命
: : 如果你只是想要尽可能地全身而退,不想惹麻烦的话
: : 武术的技巧可以有很好的发挥,让你不至於被打死
: : 但如果真的要跟对方拼命的话,体格跟力量恐怕还是最主要的关键
: : 我的观念是
: : 男生一辈子一定要打过一两次架
: : 也许是为了朋友
: : 或者为了喜欢的人
: : 也可能是为了自尊
: : 甚至是为了其他奇奇怪怪的理由
: : 不管怎麽样
: : 我觉得那是一个成长的过程
: : 人在成长的时候,需要学习沟通,学习合作
: : 当然也需要学习如何处理冲突,尤其是肢体的冲突
: : 人需要透过经历那样的情境
: : 才会懂得谦让
: : 因为知道那个後果,知道那个严重性
: : 可是
: : 也就一两次就好,多了就不好
: : 因为打架一定会受伤,而且可能是很严重的伤
: : 甚至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好,尤其是过了青春期以後
: : 很多事情并不依定完全是正面的或负面的
: : 但几乎所有的事情过量或过度都是不好的
: : 打架也一样
: : 如果你问我会不会去教训那些飙车族
: : 非到必要的时候,我会选择摸摸鼻子就算了
: : 就像前面讲的,打架一定会受伤
: : 我不需要为了一时之气而让自己受重伤
: : 反正那些飙车族如果没有被别人打死,迟早也会出车祸被撞死
: : 以上是个人看法
: 一点浅见 超浅的QQ
: 如果真的遇到避都避不掉的情况
: 对对方作出严重性的伤害应该可以吧???
: 虽然说人是很耐打的没错
: 不过还是有些弱点没办法锻链
: 交战的时候就直接拿尖锐物品插眼 攻击下体
: 如果人数不多 折断对方的手脚之类的
: 抱着杀死他的心态去应对
:
: 似乎不失为一个方法...@@
: 也不用特别练过武术吧?
: 我觉得是决心的问题
: 有没有想要不顾一切豁出去的去伤害对方
: 我在想哪天被挑衅到无可忍耐的地步
: 我应该会让对方留下一辈子的伤害
: 把对方戳瞎戳聋 手脚关节全部折断 然後推到马路上撞车之类的
: 台湾人的特性就是以和为贵
: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常常被欺负都不吭声
: 总觉得这样蛮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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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nez-moi une fin heure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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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107.12
1F:推 chind:第三行XD 02/19 13:01
2F:推 in0205:推一个有举例 ^^ 第三行也是实际的很~ 换成练武也是~ XD 02/19 13:04
3F:推 TSFM:还有手段的问题,比如他正要拿刀砍你,你却拿砖头爆他头来防 02/19 13:18
4F:→ TSFM:卫,这就防卫过当了....有些案例很夸张,法官会要求"把拿刀的 02/19 13:19
5F:→ TSFM:手打掉就好"...而且不管事实如何,就像原PO说的都会拖很久, 02/19 13:21
6F:→ TSFM:所以盖布袋比较好(误*n) 02/19 13:22
7F:→ masktrue:把拿刀的手打掉勒= = 我拿刀 叫法官把我的手打掉看看... 02/19 13:25
8F:→ masktrue:一般人对小刀的危险性认知似乎非常的不足... 02/19 13:25
9F:→ TSFM:所以没事逛逛书店,翻一下刑法的书,都中文也不会很难懂 02/19 13:29
10F:→ TSFM:然後就知道被告了大概要怎麽辩 :~ 02/19 13:30
11F:推 loading1:看了还蛮无奈的 02/19 14:00
12F:推 masktrue:一刀就足以致死了 还要等人砍你了才能还手= = 02/19 14:19
13F:推 unknowsay:结论是,找到厉害的律师才是最重要的啊XD 02/19 17:15
14F:推 maskzero:还有 最好有深厚的司法背景 让人不得不买帐的那种... 02/19 20:12
15F:→ maskzero:人脉丰厚+辈份极高(十个审判长 七个喊老师好 一个喊学长 02/19 20:13
16F:→ maskzero:好...法界是一个...很...分明的社会... 02/19 20:13
17F:→ maskzero:漫画电影影片看看就好 套招跟真实人生 绝对不同 这是真的 02/19 20:14
18F:→ maskzero:补充一下 其它两个是看到你 会主动站起来致意... 02/19 20:16
19F:→ maskzero:漫画电影影片 看看就好了 这是真的... 02/19 20:16
20F:→ sirsevenstar:有关正当防卫的问题请去问法律版,通常刑法的东西 02/23 20:51
21F:→ sirsevenstar:不能单从字面上去解释,所以才有法律专门职业的存在 02/23 20:53
22F:→ sirsevenstar:互殴容易败诉的原因通常是诉讼法举证上的困难,而 02/23 20:55
23F:→ sirsevenstar:并非刑法实体规定的不合人情。 02/23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