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s111 (あこ)
看板Marginalman
标题[闲聊] 真要说为何要离开司法界,
时间Wed Dec 3 08:16:50 2025
真要说为何要离开司法界,最大的原因,其实就是圈子内的人普遍都很不够聪明,这个32元
电锅案就是典型。
一个很简单的事实:这个电锅,就是原所有人不要了,丢弃的人也不在乎谁拿去用,甚至於
也很希望任何人拿去用,就这样子而已。 现在,却因为有个什麽须知的、只是一个行政规
则层级的东西说回收的物品都是他们清洁队的、都是他们回收单位的,这个队员拿去自用、
送人的结果,就变成侵占罪、贪污条例中的侵占罪。
很多时候,我真的不晓得这些法官、检察官,也就是我的同学、我以前的同事们,到底是是
笨什麽。从法益的角度去看,就知道结论必须是「侵占」不成立,也就所以贪污罪不会成立
,因为没有法益被侵害、没有所有权被侵害,只要无法导出这个结论的推论,就是错。 努
力变更起诉法条、减刑,是很令人赞赏,但结论仍是用贪污罪判有罪, 只是稍微聪明一点
而已,它仍然是错误的答案。
简单的举例:台南的废弃物堆置场不是正在烧? 你会说那些东西是公物,所以放火人成立
毁损公物罪? 真是神经病!! 所以我说很多时候,真的不知道他们在笨什麽,在职的那段
时间,对我而言就跟地狱一样,成天讨论些没水准的问题,还要写在上诉书里,然後上诉审
的法官通常也看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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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4.106.23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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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确定你没进过司法界,也几乎确定你绝对不是法律系。
你对物权移转的理解有没有问题就算了,罪名能写错字,一错还错三四次,然後你有念过基
本刑法,就不可能说出没有法益被侵害这件事,当然,除非你都翘课,我也不喜欢这个答案
,我甚至觉得在体系内还是有免刑可能,但是你这篇从民法到刑法,错误真的太多了。
你可能不是离开司法界,进不去的机会高多了。
※ 编辑: zs111 (36.224.106.23 台湾), 12/03/2025 08:18:57
https://www.threads.com/@tpdeldenking/post/DRx5Fghk7rv
下面法律人在吵架 好好笑
※ 编辑: zs111 (36.224.106.23 台湾), 12/03/2025 08:22:49
1F:→ Shrugg: 如果司法界真如你所说的,那你一离开,不是聪明的人更少了 12/03 08:24
2F:→ Shrugg: ,那司法界被这些笨的人所掌控,那国家不是越来越乱? 你 12/03 08:24
3F:→ Shrugg: 你既然聪明,你应该有办法让这些笨的人离开司法界,而不是 12/03 08:24
4F:→ Shrugg: 聪明的人离开司法界啊,我搞不清楚谁笨谁聪明了。 你只要 12/03 08:24
5F:→ Shrugg: 生活在中华民国,你就得面对这一群法匠不是吗? 即使不管 12/03 08:24
6F:→ Shrugg: 你是不是在里面工作。 12/03 08:24
7F:→ Shrugg: 你不能生存不下去要离开,然後抛下一句话,因为你们笨,所 12/03 08:26
8F:→ Shrugg: 以我离开。 12/03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