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arewinner (GET)
看板Magic_Center
标题Fw: [申诉] y50违法删除本人LIFE版文章
时间Sun Apr 16 00:10:13 2017
这件案...群组长裁定要交由小组长处理...
而gkc请我帮忙代转...请小组长处理...
※ [本文转录自 AboutBoards 看板 #1OyFOx4M ]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看板: AboutBoards
标题: [申诉] y50违法删除本人LIFE版文章
时间: Sat Apr 15 00:18:00 2017
因为我的申诉权被小组长封锁,(但这项违规却有违反群组长裁定)。
不过群组长认为这应该在小组版申诉,恳请帮我转到小组版~感激不尽~!!
另恳请群组长帮将此申诉文 文章代码(AID):
#1OxwFymW 协助转文至小组版。
申诉对象:y50
申诉事由:
违法删除本人LIFE版文章。
违反群组长裁定,又没有法源依据。
请求判决:
一再违反规定知法犯法,请群组长拔除此人版主职务。
同时~请从资源回收桶将本人的文章一一转录到版主信箱,然後再贴回版面。
============================================================================
违法事实:
群组长上次已经裁定3/25有关公告,因为删文会造成无法回复的伤害,所以暂缓实施,
就连小组长4/10日所发表的新规定,都还在备查状态,尚未通过群组长的核准,同时
本人的案件在4/10日之前,即便核准也不得溯及既往。
但是y50却迳行先删除本人在LIFE版所发表的文章,明显违反规定又依法无据。
证据如下:
http://imgur.com/a/YHEEz
接着他发出公告说: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看板 AboutBoards
标题 Fw: [公告] 删除gkc文章
时间 Sat Apr 15 01:49:12 2017
───────────────────────────────────────
※ [本文转录自 gkc 信箱]
作者: y50 (命中人) 看板: Life
标题: [公告] 删除gkc文章
时间: Sat Apr 15 01:45:38 2017
该使用者於本看板发布之文章,经小组长Paulnewman於
#1O3wN2H_ (Magic_Center)认定有
利用PTT板面宣传营利,且该使用者为不受欢迎人物。
为避免日後该位使用者继续利用过往文章持续营利,
故依命理小组板
#1OwtfNPY (Magic_Center)之第6条规定
予以删除,并收录之z→2→16备案,特此公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4.201.9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ife/M.1492191941.A.562.html
==============================================================================
(总结)
先不说小组长4/10日的规定,还在备查阶段,还没有通过群组长个核可。
即便有,y50所说的第6条内容是什麽??
6. 对於不受欢迎使用者先前在本组所发表之文章,若有作为其它营利资讯之佐证的情况
,为避免本组之资源持续被营利活动所利用,将在宣告不受欢迎使用者的一个月後请各板
板主将这些文章统一整理并收录於特定目录并删除板面文章。并在该使用者仍为本
组不受欢迎使用者时,将该目录切换为仅有板主可阅读。该使用者之不受欢迎使用者处分
被解除後,可另行提出申请,由板主将该目录切换为公开。
若该不受欢迎使用者於被宣告为不受欢迎使用者後的一个月内,已移除利用本组所发表之
文章作为其佐证之营利资讯,可於清除完毕後通知小组长,待小组长确认本组之资源不会
持续被营利活动所利用後,则不执行上述整理文章之处置。
若该不受欢迎使用者於被宣告为不受欢迎使用者後的一个月内,对受宣告为不受欢迎使用
者一事向群组长提出申诉,则在申诉结果确定前,不执行上述整理文章之处置。
命理研究院组长 Paulnewman
=============================================================================
那麽请问~~依据这条规定,现在我的申诉案还在进行,那他凭什麽删文??
而且我的外部网站和FB早就在十多天前就已经修改,这我在群组版申诉文中也有说明,依
照上面桃红色的部分,则不得执行整理文章的处置,那请问小组长跟y50凭什麽删文??
请群组长将违反规定,本身又一堆违规的版主拔除职务惩处。
并请将我的文章从资源回收桶一一转寄到版主信箱再贴回版上,否则本人没义务,受到
这种违法判决。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9.11.6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AboutBoards/M.1492186683.A.116.html
1F:→ littlebike: 违反哪一条(? 04/15 00:33
2F:→ malosing: 违反哪条规定?群组长会这样回答你 04/15 00:34
既然群组长已经裁定暂缓,并且4月10日还在备查阶段,那就是违反群组长的裁定。
※ 编辑: gkc (36.229.11.66), 04/15/2017 00:36:38
3F:→ littlebike: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二 1 参照 04/15 00:36
4F:→ littlebike: 不服版主删文请询问版主为什麽删文,申诉不会比较快 04/15 00:37
5F:→ malosing: 有 他有寄信给y50 问题来了 你寄信跟板主沟通 他还没 04/15 00:39
6F:→ malosing: 回覆你 你就申诉?? 04/15 00:39
7F:→ eternalviva: 原来不受欢迎人物可以po文喔@@ 04/15 00:47
现在的规定就是备查阶段,删除过去文章本来就是违法。
※ 编辑: gkc (36.229.11.66), 04/15/2017 01:14:05
8F:嘘 Derek324kimo: 依照规定要先跟版主沟通,你只寄信不等回应是? 04/15 01:31
已经违法的事,申诉很应该啊。
※ 编辑: gkc (36.229.11.66), 04/15/2017 02:20:13
9F:→ malosing: QQ 04/15 02:26
10F:嘘 Derek324kimo: 依照PTT规定就是要先沟通,沟通未果後才能申诉 04/15 02:27
11F:→ Derek324kimo: 如果你觉得想怎样就怎样,那乾脆直接跑法院比较实际 04/15 02:28
12F:→ NohohonZoku: 我终於懂某人紧张新板主当选的原因了。 04/15 06:37
13F:→ antiasus: 甫当选就开始被申诉,好像也不差这一次(?) 04/15 08:38
14F:→ antiasus: 是说,按照分级负责的概念,没先在小组板检举就直接到群组 04/15 18:18
因为小组长自己说,有任何检举请洽群组版,他把我在小组版的答辩权封锁了。
※ 编辑: gkc (36.230.224.23), 04/15/2017 18:18:49
15F:→ antiasus: 似乎跳得有点大. 04/15 18:18
※ 编辑: gkc (36.230.224.23), 04/15/2017 23:55:05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wearewinner (36.226.149.56), 04/16/2017 00:10:13
※ 编辑: wearewinner (36.226.149.56), 04/16/2017 0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