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kc (南北)
看板Magic_Center
标题Re: [公告] 本小组严禁命理师广告、个人宣传
时间Mon Jun 23 14:41:19 2014
其实,一直以来,本人对於小组长都是很敬重的,别看之前曾有些针
锋相对,但小弟一向是对事不对人,就事论事,关於此次新篇公告,
其实一直有些管理和法律上的专业建议,想建议给小组长,也更有助
於组规运作的完善。毕竟小弟国立MBA勉勉强抢算是术业有专攻,可以
有点愚见让大家思考一下。
※ 引述《Paulnewman (子玄)》之铭言:
: 针对近日的事件,本人处理版务过於躁进,深感抱歉,经过一天的
: 沉潜及痛定思痛,我想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版友的权益和网路安
: 全,不能等我想通了再来做,也不能因为我怕了就不做,所以,我
: 还是得发出这个公告。
: 首先,本组除了Magic_Info版外,禁止广告、宣传,尤其在内文设
: 置连结,或说明找某某老师,或请往某脸书或请在网路上搜寻本人
: 文章等引导版友前往看广告的宣传方式,这是本来就禁止的,大家
: 也都该了解,法没有办法详尽,请大家尽量不要钻漏洞,但无奈,
: 还是有人喜欢破坏规则。
首先就是,一直以来我很肯定版主是个清官,也有自己的理念,但是
管理最重要的是达到目标与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靠的是深思熟虑的
管理制度,因此其实管版比起清官更需要的是能解决问题的能官。
可是,其实我有点难过的是,过去与版主一个月的版上和书信往来,
我发现,版主在定条规时一个最大的问题点在於定规""过於笼统""而
且""缺乏配套措施""。常常导致订了一个规定解决了一个问题之後又
延伸出另外一个问题。
打个比方(1):
像是版主想开放在斗数版上,让不同的版友也能参与已经被指名的文章
,因此订下不用遵守指名的宣导,但是解决了这个问题却延伸出另一个
问题。 那就是,开放之後,请问""如何确保来讨论的人的素质??""结果
就是一堆打广告闹版的人为了巴着比较知名老师的知名度使得版上被广告
文和一行文肆虐。 变成引虎驱狼结果虎祸大於狼害。
假如我是版主,以管理方面的专业,我会提出一个既能让版友能参与指名
文章又能保障讨论者素质、又能让版友受益的制度,那就是我可能会制定
规范:
( OK!可以今天要开放让其他讨论者参与指名文章没问题,但是即日起,每
加入讨论一篇指名文章,需先在板上发表一篇学理研讨文,并且内文不得灌
水,且要公布派别,也要回答版友对此篇研讨文所有的问题,发表後方可回
文 )
如此一来,可收三赢成效: 1.可充实版上少得可怜的研讨文,也才符合本学
术版学术研讨的意义,不然很多老师来版都不参与研讨文,甚至摆明不负责
教学。 2.也达到指名文章可以有多元化的声音之目的 3.可一定程度确保
来讨论文章的人的素质以及文章的品质,不会沦为闹版者打广告的舞台。
: 即日起,本组禁止在签名档或或内文设置任何广告或宣传引导,这
: 方面的认定将会从严处理,虽然是组方认定,还是会放在组务上作
: 为公平。在这个学术性的讨论区中,我们希望能来讨论的都是愿意
: 讨论与服务的版友,真的如果没有广告,版就会失水,那麽,我愿
: 意承担文章很少的风险,因为,我实在不愿意让商业来污染这块园
: 地,这对我来说,简直是信念,不容妥协。
至於这部分,如上所说,管理在现代民主法治中应讲究制度、方法,
而非是单用理念管理,因为:
以民主法治社会的角度,在社会上一定会有和你意见和理念不同的人,民主
就是要能兼容多元意见,管理更是如此,管理不是凭个人理念来管,一旦不
合你的理念你就要惩罚,这样就变成是一言堂或者专制,如果现在还是戒严
时期,也许用理念来管理的做法还行的通,但若是民主法治社会要能容的下
不同的声音。
民主法治的可贵就在於,所谓法治就是讲求具体条文与证据,才能够判罚,基本
上是认法不认人,一切都要依照程序正义、具体证据与具体条文规章,不然为何
前一阵子会爆发大规模学运??
会有这麽激烈的学运,不就是因为我们的国家领导人只凭自己个人理念来管理,
而不顾依法而行的法制程序,强行不按程序通过条款才引发大规模抗争?? 所以
在民主法治的社会中若你遇到不合你理念的人,你可以表达不满、可以反对,但
是只要他的作为是合法,都不能给予刑责,都应尊重,应按程序、法规、证据而
行。
: 虽说如此,还是有Magic_Info、Mind版与Sign因为属性特别,给予
: 不同的规定,这已经是我的底限了。
至於u大所说定义模糊一切由版主判断的做法更不叫法治,因为民主法治
讲求具体 条文与证据否则模糊不清定然文字狱,也只有独裁专制的社会才会是
在上位者"主观认为"你不合理就直接拖出去砍,不然像是 同样是杀人,蓄意
杀人、重伤致死、正当防卫,每个定义都不同,量刑也都不同,若没有具体
标准根本无权判罚,像3年前我在斗数讨论区版,就写过一篇与板规有关的法治
文章,该事件子玄版主也参与其中过,也获得相当大的回响:
http://webptt.com/cn.aspx?n=bbs/PoleStar/M.1299952955.A.147.html
: 最後,本组从今日起规定,强制取消指名制度,避免,将版面成为
: 某几位占卜师的独占空间,原因有二:
: 一、学术性版面放在上面的命例为大家都能解大家都能看,指名明
: 显违反开放性作为。
: 二、指名制度容易让版面成为某些老师独占的情况,一旦指名久了
: ,新的板友都以为要指名才能找到老师,形成大者很大的效果
: ,而新进来的板友想要解命例或卦例也变成无法作为,这种将
: 版面成为个人舞台的方式,并不是组上所意愿的。
: 针对指名及个人化、商业化过度的版面,本组为求杜绝商业活动的
: 滋生,甚至不惜隐版或停止版面运作的方面,让学术化的版面恢复
: 正轨。
1.
至於这部分,小弟也是语重心长,没有任何批评的意思,只是建议让版主前辈
听听看,基本上这项提报上去的新规定,和之前的问题差不多,一样是订了一
个条规,但是却仍延伸出其他问题,那就是之所以会有指名的传统,不就是版
友想听某些老师的意见才特别指名,若今日强制取消指名,势必变成版友PO的
文章,要是那位老师没解到,或者版友害怕老师会不解他的盘,进而寄信去请
老师要解他的盘,那又会造成一个问题~(老师的信箱会被灌爆),在定这项制度
前,是否有想过此问题,或者配套措施? 有没有办法让老师的信箱加大成800封
?? 若不能这制度会有扰民的问题。
而订定制度也需参考真正的需求者版友的意见。 因此订制度为的是要解决问题
,可以多方参考意见,也要先想好配套措施。
2.
在看这规定,其实实行的正当性根本违法,因为这篇公告说即日起强制取消
指名制度,问题来了,因为指名他根本不是一项制度,如何取消??没有板归是
有规定指名,这充其量说是个版的文化和传统习俗而已,是不成文的规定,既
然如此如何取消,更遑论制度??
他的形成就好像我们大年初一回老家、端午节吃粽子一样,是文化而非制度,
你要不要指名都可以,而每个文化都有其自由,何以可以立法废除文化??
3.
说实话,此项规定根本违法民主法治精神,其实根本不用审,既然是学术网路
那就拿最接近学术的"大学殿堂"当作例子,在大学里一定有些当红老师的课是
人人抢着修的,有些老师的课则是许多人不想修的,但是我们的法律或校规难
道可以限制人身自由,规定说强制规定""不准修某老师的课""、""强制不准支
持某老师""吗?? 这已经是违反基本的法治人权了,同理民主法治社会的国家研
究院何以可以限制打压个人意愿以及自由??
最後如果会有大者恒大的情形,事实胜於雄辩,版友的眼睛是雪亮的,像本人
去年刚在斗数版发迹时,如果真的发生大者恒大的情形,那应该是以前的明星
老师r大会独占斗数版才对,本人也没回过任何一篇指名文章,为何斗数版没被
r大独占?? 这一切都是版上自然机制,斗数讨论区板一直也有这传统,也没有
无文可回的情况。
基本上,如果只是在意每个新老师是否有足够的文章回,而忽略版众的需求,那
这想法几乎就是趋近共产主义,人人都不用努力研究专业学术,固定配与固定的
文章,反正人人有份。
: 以上意见,我将呈报小组长Pasaword、群组和站方,如有更改将再
: 行公布。
: Paulnewman 子玄
最後,可以看一下Life版,基本上经营的成果都应有具体的数据与指标来评断
,在2012及以前,版上经常都有研讨文,回文也很热烈,也常有活动甚至有板
聚版上一片讨论风气。研讨风也很盛。
但後来到现在究竟新增收录了多少研讨文,又有多少研讨文是有多人响
应??看研讨文的篇数,数据就会说话了,就能看出斗数版这一年多来的绩效了
。因此,订定制度不是单单当清官,反而比较希望是能够真正符合版众需求、
解决问题的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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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1.75.186.47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Magic_Center/M.1403505684.A.841.html
※ gkc:转录至看板 AboutBoards 06/23 14:42
1F:推 Paulnewman:我很敬重阁下,让我们的制度更加完备,但理念就是不同 06/23 14:44
2F:→ Paulnewman:站方目前认同完全禁止广告宣传的方针,而且从严 06/23 14:44
说实话,既然您知道我有管理专业,那撇开理念不谈,为何不让本人来管理,保证
研讨文和活动的绩效更高。 最後是的确是禁止广告宣传,但拟定的规则不能违反民
主法治精神吧。毕竟现在是民主社会,正统学术殿堂~大学校园 也是。
3F:→ Paulnewman:你可以另外开一个BBS发扬你的理念,真的,此处不是宣传 06/23 14:45
4F:→ Paulnewman:个人名气的好地方。 06/23 14:46
※ 编辑: gkc (211.75.186.47), 06/23/2014 14:51:00
前辈,但基本上发一个公告针对性不宜过强,何况你还只转斗数版而已,法治不宜
有针对性应一视同仁,您就算要禁也烦请将条文写清楚,并发布各版,不然针对性
太强了。
※ 编辑: gkc (211.75.186.47), 06/23/2014 14:57:17
※ gkc:转录至看板 Life 06/23 14:58
※ 编辑: gkc (211.75.186.47), 06/23/2014 15:02:30
※ 编辑: gkc (211.75.186.47), 06/23/2014 15: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