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ted (米太德)
看板Madonna
标题[新闻] 李蒨蓉拍娜姊炫耀 公然侵犯肖像权
时间Wed Dec 3 20:53:25 2008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203/78/1ahoa.html
李蒨蓉拍娜姊炫耀 公然侵犯肖像权
更新日期:2008/12/03 04:09
记者张咏淇/台北报导
「流行女皇」玛丹娜11月6日在洛杉矶举办演唱会,亲自飞到美国朝圣的李蒨蓉,
竟违法将演唱会中拍摄的照片PO在个人部落格上,浑然不知此举已侵犯到肖像权,昨
天她被告知後表示,她不知道不能拍照,会马上将照片撤下。
国内外艺人只要开售票演唱会,大多都会禁止入场歌迷携带相机或照相功能手机,
就是为了保护肖像权和演唱会内容版权,去年7月和11月,蒋怡及Makiyo才分别因为把
在演唱会中拍摄的照片和影片PO上网,引来网友大肆挞伐,身为艺人却知法犯法,做出
严重的错误示范,没想到李蒨蓉又接着再犯。
李蒨蓉本月1日在部落格发表网志「娜姊演唱会」,她兴奋写道花了10万元看偶像
玛丹娜的演唱会,而且还表示为了看演唱会,抛夫弃子和朋友飞去美国,并将在演唱会
中拍摄玛丹娜热歌劲舞的照片,公然PO在部落格上让人浏览,也立刻引来网友炮轰说:
「艺人怎麽可以知法犯法,任意在演唱会中拍照,而且还一错再错地PO上网。」
李蒨蓉经纪人得知後表示,李蒨蓉只知道不能录影,但不知道不能拍照,已向她
告知过可能触法的情况,她也会立刻将部落格的照片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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