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fu35 (广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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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谎报捷运站枪击 北市警要逮人
时间Mon May 17 19:38:1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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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捷运站枪击 北市警要逮人
20100517 19:09:49
(中央社记者林绅旭台北17日电)台北市一名男子今天下午五时许,打一一零
电话向警方报案谎称,「大安捷运站发生枪击案,有人受伤」,警察和消防队
员紧急出动并未发现。大安警分局表示,报案者涉诬告罪将法办。
台北市消防局表示,下午五时十一分接到警察局勤务中心转报,大安捷运站有
人受伤。消防局派出救护车和队员前往,在大安捷运站与警方、捷运公司人员
会合,清查现场後并未发现枪击案或乘客受伤。
大安警分局侦查队长林志诚说,已掌握报案者的电话号码,将传唤电话所有人
到案说明,如果传唤不到,将申请拘票逮捕。林志诚指出,谎报刑事案件已涉
嫌触犯诬告罪。
台北市警局表示,在戏院、车站、百货公司等人潮很多的地方,如果散布不实
的消息,会造成恐慌,人群互相踩踏,非常危险,这名谎报者除了涉嫌触犯诬
告罪,警方也可以公共危险罪法办。
台北捷运公司表示,只要是确切的案件,欢迎民众透过各种管道立即反映,避
免灾害扩大,但捷运公司不能容忍民众谎报,因为在上下班时间,乘客非常多
,万一造成恐慌,後果不堪设想,如果谎报造成运输受到影响,捷运公司依法
也会向谎报者求偿。9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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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3.222.118
1F:推 cgy:诬告罪? 对象是谁? 05/17 19:43
2F:→ gsr:「未指定人犯」诬告罪(刑法第171条第1项) 05/17 19:46
3F:→ cgy:了解 感谢 05/17 19:57
4F:推 sohate5566:如果这种消息po在数字板 应该早就被水桶了 05/17 20:04
5F:→ ttnakafzcm:数字版是我PO的 这新闻不会被捅吧 = = 05/17 20:06
6F:→ turtao:没有互转就没事 05/17 20:07
7F:推 map5108:这种无聊人喔...真是浪费社会资源 05/17 20:45
8F:→ snowkyo:公共危险罪 警方真嘴炮 可以坳到公共危险也扯太远了 05/17 20:53
9F:→ snowkyo:真的是滑坡谬误... 05/17 20:55
10F:→ edctw:扯太远加一 05/17 20:58
11F:→ snowkyo:再说 这位报案的是乱报给警方非民众 何来"散布"之说? 05/17 20:59
12F:→ ahpc82:当然是公共危险,你把警力调来这边白忙,别的地方会不会危 05/17 21:25
13F:→ ahpc82:险... 多用点脑,加油好吗? 05/17 21:25
14F:→ edctw:可以这样讲的话 那如果有人因此送命 谎报的要过失杀人罪吗? 05/17 21:47
15F:→ edctw:就事论事,干嘛无限上纲? 05/17 21:48
16F:推 nhair:构不构成公共危险不是你说的算,自己去找刑法条文来看吧 05/17 22:02
17F:→ nhair:公共危险罪只是一种泛称,那个罪章里面有数十个不同条文 05/17 22:04
18F:推 snowkyo:唷唷 也不是楼上说的算 为了你的话我还特地去看一下 05/17 23:52
19F:→ snowkyo:公共危险罪的范围有哪些 05/17 23:53
20F:→ snowkyo:什麽叫不是我说的算?依法来说也不算数? 05/17 23:54
21F:→ snowkyo:把警力调来这边白忙让别的地方危险 这也算扯很远好吗? 05/17 23:55
22F:→ snowkyo:这就像某个笑话一样:因为偷懒 所以公司业绩不好 05/17 23:56
23F:→ snowkyo:因为公司业绩不好 你就会被开除 因为被开除你就会抢劫 05/17 23:57
24F:→ snowkyo:如果抢劫遭反抗 你就会杀人 所以你上班偷懒你就是杀人犯 05/17 23:57
25F:→ snowkyo:请问 这样推论正确吗? 05/17 23:57
26F:→ snowkyo:法律绝对不能用推的 必须有确实根据会导致该情形才成立 05/17 23:58
27F:→ snowkyo:谎报会导致公共危险 很明显已经有警察自己推演事情经过了 05/17 23:59
28F:→ snowkyo:简单说 公共危险罪只管的到直接导致的危险 间接的不能管 05/18 00:03
29F:→ sohate5566:不,是以非新闻方式在那边po 会被当成造谣 05/18 01:28
30F:推 kosaken:顶多就《社维法》63条...还是有些牵强的 05/18 01:58
31F:推 mstar:说会构成公共危险罪的,麻烦去翻翻刑法 分则第11章好吗? 05/18 11:32
32F:→ mstar:不要跟这篇中信口开河的警察一样「想当然尔」,骗不懂的人 05/18 11:33
33F:→ mstar:这种行为该当的就是二楼推文的「未指定人犯诬告罪」 05/18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