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urtao (蕅驌袰酼嫢)
看板MRT
标题Re: [闲聊] A版规
时间Wed May 12 02:18:41 2010
: 推 LoliShota:现在警告水桶的多半都是故意的吧= = 05/12 01:23
: → LoliShota:像是第一个「亿元」 05/12 01:24
: → LoliShota:目前好像也只有他一个 05/12 01:25
: → LoliShota:我是觉得,打个文章,修个错字,这样要求很过份吗? 05/12 01:25
: → LoliShota:而且有48hr宽限期... 05/12 01:26
: → LoliShota:又不是错字就马上进桶... 05/12 01:27
有些人误解我了
我的重点不是 宽限期 或是 错字板规 ~~这两点我认同板主
但是,板主对於"累犯"的定义我认为相当不合理
abcde509的判决案例来再谈一下
我来写个范例好了
(以下仅为范例并无任何歧视之意)
两位板友的违规行为
================================================================
板友A:
分别推了"五篇"文章,推文都有歧视的字眼,总共"五个"歧视字眼
第一篇:
妓X 第二篇:
走X菊 第三篇:
蚊子XX 第四篇:
XX党 第五篇:
X油党报
===================================================================
板友B
推文只推了"一篇"的文章,里面有歧视的字眼,总共"五个"歧视字眼
XX党的
X油党报的
妓X整天在酸__,__
走X菊盖的
蚊子XX就无视
=====================================================================
两个都是用了"五个"歧视字眼
但是依照目前板主的判决思维模式应该会变成
===================
A板友
第一篇:警告一次 第二篇:水桶一周 第三篇:水桶两周
第四篇:水桶四周 第五篇:水桶八周
总共五篇判决
A板友:
水桶八周
(甚至出现 1+2+4+8=水桶15周?)
===========================
B板友
歧视字眼判决
B板友:
警告一次
=================================
犯规被罚理所当然
但是第二个板友明明是初犯却被当成多次累犯~~~疯狂累计水桶数周合理吗?
另外并不是说一定要以法律的眼光来看待板规
而是以一般人的守法而言 板规的"字义"方面 本来就会以同样方法思考
就像甚麽是人身攻击??政治倾向、偏见、歧视??这些"名词"是甚麽~~~
难道A板友说了算?? B板友说了算?? 谁是对的???
有争议的时候~~
最有公信力的解释~~~就是拿法律定义出来解释这些名词
因为~~这些板规名词本来从一开始就是
源自法律~~~就这麽简单
※ 编辑: turtao 来自: 114.40.149.99 (05/12 02:32)
1F:→ sziwu:关於这个讨论,个人是觉得BBS本来就异於现实社会,所以我会 05/12 07:32
2F:→ sziwu:认为判决以"每篇文章"为一个单位也算可以接受的方式。简单说 05/12 07:33
3F:→ sziwu:你举的AB两例,A例我会视为5个单位去判决,B例我会视为1个单 05/12 07:34
4F:→ sziwu:位去判决,所以你举例的判决再我看来是合理的结果... 05/12 07:34
5F:→ sziwu:而且真要用现实讨论,以B例看,构成犯罪事实的应该是:XX党一 05/12 07:37
6F:→ sziwu:告,X油党报一告,妓X一告,走X菊一告,蚊子XX一告,因为每 05/12 07:37
7F:→ sziwu:个被影射侮辱到的对方是不一样的,你懂吗@@?所以B例按现实会 05/12 07:38
8F:→ sziwu:是被5告才对,而非单纯1告而已... 05/12 07:38
9F:→ sziwu:这样子结果就会跟A例一样,A虽然分别5篇通通骂到,但累积被 05/12 07:39
10F:→ sziwu:告应该与只有发一篇文章的B例是一样的才对.... 05/12 07:40
11F:→ sziwu:但我认为这样子实在太刁难板主判决,同一篇文章要仔细分一个 05/12 07:42
12F:→ sziwu:人累积多少次,所以我是倾向判决得以每篇文章视为一个单纯, 05/12 07:43
13F:→ sziwu:(单纯->单位),而不同板规的犯行得累积处罚。例如某篇文章 05/12 07:44
14F:→ sziwu:A讲了:XX党的X油党报的妓X整天在酸...另几行又讲某ID去死啦 05/12 07:45
15F:→ sziwu:这时候就能判XX党的X油党报的妓X整天在酸->岐视。某ID去死啦 05/12 07:46
16F:→ sziwu:->人身攻击,所以本文该人累积2个违反板规。 05/12 07:46
17F:→ sziwu:至於以"每篇文章"为一个判决单位合不合理就见仁见智,或许用 05/12 07:48
18F:→ sziwu:"每一个讨论主题"为单位或"某一个时段ex.一天"为单位也行啦~ 05/12 07:49
我懂S大的想法,类似"一罪一罚"的思维
可是当同样都是触犯相同条规章时使用累计方式是否会有点执法过度??
这部分连司法界也是吵得相当凶,就不拿上来说了
像A板友虽然是触犯多条法律,但是顶多也是加重其刑
我的看法是判到水桶一~两周就很够了
而不是比照累犯累计水桶周数....
不然到最後又会变成
连续犯五次的水桶周数=累犯五次的水桶周数
这样又变成不公平了........
19F:推 cassine:在第一个例子如果五次违规间板主都没有给予任何劝告的话 05/12 09:58
20F:→ cassine:检举时和第二个例子一样以累计初犯五次处理 05/12 09:58
21F:→ cassine:然而板规有规范争议字眼,故硬要拗说那些字眼无争议实属无 05/12 09:59
22F:→ cassine:理,且连续五次要辩称不知相关规定亦难让人信服。故实务上 05/12 10:00
23F:→ cassine:至少对於这种人应该要给出水桶处分才公平 05/12 10:00
没错
可以因"犯行严重"故加重为水桶
但是不应该视为"累犯"的累计方法来处理
24F:嘘 btpenguin:总之你的逻辑就是把违规合法化 相当莫名其妙 05/12 12:25
哪边看到我把违规合法化了?
板大把偷了五间珠宝店的小偷当杀人犯拖去枪毙,不能有点意见吗?
※ 编辑: turtao 来自: 114.39.51.6 (05/12 12:39)
25F:嘘 btpenguin:要表现你"有点意见"的最佳方法 就是排除万难参选版主 05/12 14:27
26F:推 brea:嘘人的讲出来的理由都很空洞 05/12 23:12
27F:嘘 btpenguin:楼上来讲个没空洞的听听 05/12 23:45
28F:→ edctw:板友表示意见,板主应虚心参阅後再斟酌是否可行 05/13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