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do070125 (工藤)
看板MRT
标题[公告] 板规修订募集 板友意见(板规3.2 3.3)
时间Wed Dec 16 13:37:08 2009
3.2 违者初犯处以水桶一周,累犯处以加计水桶两周
3.2.1 意图进行任何买卖交易、徵求、交换,禁止营利性广告
3.2.2 短时间发表大量文章而造成妨碍秩序与洗板的效果
意见:应说明何谓「短时间发表大量文章」
3.2.3 未经原推嘘文者同意或板主认定内容不当同意而删文者
意见:1 板友有权利删除违规推嘘文
2 允许板友删除推嘘文前 板主必须同时徵得原推嘘文者同意
3.3 违者初犯处以警告一次,累犯处以加计水桶一周
3.3.1 发表与捷运无关连之主题
3.3.2 发表问路文
意见:问路文定义不明(附注:该板友来信就只有这七字?请详细说明)
3.3.3 发表一行文或少於二十字的文章
3.3.4 发文或推嘘文有挑衅或羞辱之行为
意见:1 违反本条文者应直接处以水桶
2 应於第二次犯时再处以警告
3 需详定何谓挑衅羞辱之行为或字句 跳针 护航都应算违规
4 若遭挑衅者因反击而被板友检举 原挑衅者没被检举
板主应同时判定原挑衅者违规
(此条目定下去非常危险 麻烦请该板友详细解释一下)
3.3.5 针对政治人物、媒体、地区或国家居民本身进行批评
(关於本条目意见众多 将重发一篇)
3.3.6 使用无法正常阅读之文字
意见:1 增列禁止使用注音文
3.3.7 发文或推嘘文有引战之嫌
意见:1 本条文应与3.3.4合并
2 违反本板规者应直接予以水桶
3 未详细写明判定引战之标准
3.3.8 推文内容只包含图形而不含意见陈述者,禁止推图
3.3.9 空白嘘文或於同一文章内以相同内容第二次嘘文
3.3.10 使用脏话
意见:脏话与否应视全文而定
(我不太清楚这位板友要表达的意思? 请再说明一次)
3.4 违反使用者义务,经板主通知更正後,於期限内未改善者属於违规行为。
初犯处以警告一次,累犯处以加计水桶一周。
其他:1 同一篇嘘文超过两次(即第三次嘘文)应判警告
2 同一篇推嘘文中连续违反相同板规,或同一句话违反两则不同板规
应视为重复违规予以水桶
3 同一篇推嘘文中连续违反相同板规,或同一句话违反两则不同板规
应视为单一违规只能警告一次
4 公告文下推嘘文有违规者仍应处理
5 禁止板主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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