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ckywei (暂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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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文湖线隔音墙铁片 飞落砸车
时间Thu Nov 12 02:42:16 2009
只是把疑点写一写。
休旅车底盘通常比较高,东西要卡进去确实比较有可能。
不过我猜想车辆当时应该是在前进中,报导中也说行经成功路五段往
大湖站方向。如果改成「车辆闪避不及铁片卷入车底」可能更贴近实
际发生的状况?否则就新闻的写法,我是会有一种车其实停着,铁片
从高架段掉下来之後,滚着滚着弹进汽车底盘....的错觉。
或许这个在争取赔偿的时候会有一些责任上的差异吧?毕竟车主也会
担心捷运公司 / 局 推说驾驶人不注意未闪避掉落物之类的鬼话。
(依照我自己开车的经验,只要车在路上移动,前面掉下来任何东西
大概都闪不掉)
而所谓的站务员无法处理,可能是指站务员无法当场让车主有个满意
的结果吧?例如保证修车费用全部由捷运公司出什麽的。
台北捷运公司大概也是有官僚的一面吧,不知道从站务员得知讯息到
让可以做出赔偿金额可能达六位数决定的人,要花多少时间。20分钟
....似乎不意外?不知道当时那块铁片是受害人就从车底拿出来去车
站兴师问罪,还是为了保留现场还卡在车下?站员如果看到一个人描
述这则新闻的内容,我想是错愕带着点不可思议的感觉吧....
但是话说回来,如果今天把焦点放在「文湖线会有部品掉落」,就应
该要更迅速的通报了。
反应速度看起来真的很慢,那麽....为什麽会这麽慢?如何可以变快
?似乎是比「到底该不该赔」来得更值得关切。
※ 引述《tu8230 (小不点)》之铭言:
: 2009-11-11
: 〔记者林恕晖/台北报导〕陈姓民众11月1日驾驶休旅车行经成功路五段
: 、文湖线高架段下方时,正巧列车经过,文湖线高架段上突然飞落一块
: 长17公分的铁片,铁片落地反弹进入休旅车底盘,巨大声响吓坏车上民众。
: 17公分铁片 反弹底盘
: 台北市议员王孝维痛批捷运施工品质低落,造成公共危险。台北市捷运
: 工程局官员检视该铁片後,证实铁片是文湖线隔音墙零件,捷运局长陈
: 椿亮说,隔音墙现有零件并无缺损,研判是隔音墙厂商维修後,将旧有
: 零件遗留在高架段,列车经过气流引导下掉落地面,捷运局将告诫厂商
: ,若造成民众车辆损坏,将要求厂商负起赔偿责任。
这段我特别注意到的是,出面的都是捷运局的人。
但是平常我们在捷运站碰到的都是捷运公司的人....为什麽不是捷运
公司出来回应呢?是权责划分的关系,还是场合的关系? (也许这是
在市议会质询捷运局的场合吧)
: 陈姓民众说,他11月1日下午2点30分驾车行经成功路五段,往大湖站方
: 向时,刚好有列车经过上方高架段,此时竟然有一块铁片从高架段飞出
: 掉落地面,铁片反弹进入他的车辆底盘下方,产生巨大声响,车上的家
: 人都吓坏了。
: 陈姓民众说,这块长方形铁片带有尖角,长17公分、宽4.5公分,当时
: 正好有员警经过,员警陪同他带着铁片到捷运大湖站询问,站务员也无
: 法处理,让他与员警等候20多分钟,捷运局官员到场查看,当场也无法
: 辨识,只好转向议员求助。
这段的意思是说捷运局官员在20分钟後就抵达现场查看了吗?
就「官员」来说... 似乎还挺快的嘛....
不过因为捷运局的人无法辨识,所以转向议员求助....这个因果关系
不知道为什麽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中间是不是少了一个因为无法辨识所以不保证赔偿呢?这样的想法似
乎是太阴谋论了点....
[以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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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2.150.10
1F:→ yaayaa:私部门通常比公部门还官僚 表面和和气气 但永远是个软钉子 11/12 03:49
2F:推 semicoma:不管阴不阴谋论 其实找议员放大这件事或者想河蟹 都是这 11/12 08:37
3F:→ semicoma:位老兄的自由 他甚至根本不找站务反映而直接找议员 你也 11/12 08:38
4F:→ semicoma:不能说他错了 台湾民情固然觉得这作法很不讲人情 但是工 11/12 08:39
5F:→ semicoma:/公安意外放大看 只会在未来让施工/监工单位更谨慎小心 11/12 08:41
6F:推 ROCAF:台湾社会诡异的现象是只有亿元立委讲的话才会被重视 11/12 08:46
7F:→ wutonyuugi:隔音墙工程是捷运局施工 一般运务来讲根本管不到 11/12 09:05
8F:→ wutonyuugi:也不知道管啥东西 找了也是白找 11/12 09:06
9F:推 busgoer:推楼上,我不知道原PO质疑北捷公司的原因在哪? 11/12 09:08
发文时我是没有质疑北捷公司的想法啦....
主要是在看了报导後,觉得似乎报导中资讯有遗漏的部份而感到疑惑。
可能边想边写所以不太通顺。
今天整理了一下大概是这样:
1.报导中驾驶提供的资讯不完整,驾驶人似乎并没有自称的那麽百分
之百纯受害者。
2.北捷公司该站站务员当时所面对的,确实是一个超出现场资讯 (站
务员极有可能根本不知道有发生这件事情) 跟权限 (例如金钱赔偿
等) 的情况。能够在20分钟内就有人处理,现在想想应该是可以了
,文中「反应速度真的很慢」是要求过高了。
当然,包商是北市捷运局找来的,但是路线在北捷公司营运下。现
场附近最容易找到的,恐怕也是北捷公司的车站站务人员。感觉上
北捷公司恐怕也算是半个受害者?这部份要看北捷公司跟北市捷运
局间的介面而定。
3.而报导中有发声的都是捷运局跟议员两方,我是觉得缺了北捷公司
的讲法。想像中北捷公司跟北市捷运局可能会有些不同的角度 (也
有可能是意见不完全一致但是并未表达出来) ,但看不出来记者有
没有问捷运公司的意见。
这部份我是比较好奇北捷公司跟北市捷运局间,有多少替彼此发言
的空间 (或者说权限?)
10F:→ bilibala:其实一般人可能也不清楚这个要找捷运局还是捷运公司,这 11/12 21:49
11F:→ bilibala:也显示单一窗口的重要。 11/12 21:50
※ 编辑: mackywei 来自: 61.62.75.138 (11/13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