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rmathew ()
看板MRT
标题Re: [新闻] 培养捷运运量 中港路人行道将禁停机车
时间Sun Oct 18 09:33:52 2009
用里程的话
(96)
死亡人数 登记总数 每年里程 百万公里死亡率
机车 1043 13904971 5949 0.012608698
自小客 662 5567687 9193(96) 0.012933793
机车死亡率快超越汽车了,
相差仅仅2%,应该也在误差范围之内
※ 引述《stanley10 (eat right/conn ppl)》之铭言:
: ※ 引述《curmathew ()》之铭言:
: : 基於使用者付费、外部成本内部化、停车管理等理由,机车收费是合理的
: : 但是凭自己的幻想来立论不太好
: 你怎麽确定我讲的有没有根据? 你在批评别人幻想同时
: 自己就正在做幻想的事 幻想啥 幻想别人没根据来立论
: 这叫啥 拿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不起
我没有想到可能有奇妙的新闻报导(误导)
: 以下这篇只有A1统计比较起来 你的数据比较完整
: 但细读之下也是有许多漏洞 看完也是让人觉得疑点重重 抱着存疑心态
: 除此之外 文内关於死亡人数 和汽机车肇事比率 07, 和你的有冲突 不但不同 甚至还相反
你拿07跟05比,然後说跟我的有冲突?你知道你在说什麽吗?(我眼残了,对不起)
: 2年来机车死亡事故 占交通事故近6成
我相信我的数据来源跟新闻的数据来源是相同的
而经过比对,的确新闻的资料也来自於交通部统计资料*注
: (中央社记者黄慧敏台北三日电)
: 道安会最近召开机车事故防治期末简报会议,根据会中发布的统计资料,2005年,道路交
: 通事故A1类(事故发生二十四小时内死亡)死亡两千八百九十四人,其中,骑乘机车事故
: 共死亡一千五百六十六人,占百之五十四点一一;2006年共死亡三千一百四十人,骑乘机
: 车事故共死亡一千八百五十人,占百分之五十八点九二;2007年死亡两千五百七十三人,
: 骑乘机车事故共死亡一千五百三十六人,所占比例更高达百分之五十九点七。
以上三个数据都是结构比例
代表:特定交通工具肇事死亡/所有交通工具肇事死亡
如果没有跟
交通工具的使用率做比较
会得不出有意义的结论
同样的道理,单纯看到机车死亡结构比从五成上升到六成
难以直接推出「机车的危险性在三年皆突然提高了!」的结论
应该要看这三年间的汽机车使用率是否有变化,才能作推断
: 道安会指出,过去三年来,机车死亡事故中,戴安全帽的死亡人数为两千八百一十四
: 人,死亡率为百分之零点六五(机车事故中,戴安全帽者有四十三万两千五百五十七人)
: ;未戴安全帽的死亡人数七百九十四人,死亡率达百分之五点一二(机车事故中,未戴安
: 全帽者有一万五千五百零三人),是戴安全帽者的七点九倍。
: 但道安会接着指出,机车事故死亡者中,竟有高达百分之六十一点二有戴安全帽;原
: 因应是所配戴的安全帽规格或配戴方式不符合规定,导致头部受创而伤亡,或是安全帽无
: 法保护身体其他部位而伤亡。
道安会是怎麽组成的?.............
居然会觉得这个很不寻常................
法律规定所有人都要配戴安全帽,所以骑车大部分都戴安全帽,伤亡的人也大部分都有戴
(哪天全国厉行安全帽政策,委员们就会惊愕地看到100%事故都有戴安全帽...)
所以说,单看结构比率是没有意义的,还要看戴安全帽的人的比率
: 道安会执行秘书谢潮仪表示,自1997年规定骑乘机车必须配戴安全帽以来,戴安全帽
: 的人数虽逐年增加,但不可否认的是,部分民众未依规定戴安全帽,或是戴安全帽不舒服
: ,而象徵性地「戴给别人看」,以致伤亡事件频传。
--
注:我引用的机车A1资料是来自"96年台闽地区机车肇事事故特性分析"
经过比对,新闻引用的资料来自"96年重要交通统计指标分析"
同样是交通部的资料,但数字略有不同,相差近百
--
用闲置率是因为调查资料是问「行驶中的」车辆,如果机车闲置情形严重,则实际
上路车辆就会有灌水之嫌。不过既然汽车没有相同的调查,我就暂且放弃这项校正。
--
统计资料数据的处理很有问题,交通部的确要再多加油......
更有趣的是,汽机车的使用调查报告是每两年一次,交错进行
所以无法直接拿同一年的作比对,只能假设一年之间驾驶人的习惯不会改变太大
--
对不起离题了,这是MRT版
诸位还有兴趣,我们一起去traffic版讨论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04.7.249
1F:推 stanley10:你的文章不写写96? 96不就是2007? 你知道你在说什麽똠 10/18 09:41
2F:→ stanley10:另外不要先入为主中央社新闻是在误导 你有个坏习惯 10/18 09:43
我眼残看错了,对不起
→
stanley10:与人讨论时 先否定对方 踩对方 如说对方幻想 对方新闻 10/18 09:44
我批评这篇新闻报导,是用「这是新闻」来批评吗?我明明就是批评新闻的
逻辑结构
同时批评看了不合逻辑的新闻,却相信他的结论的人
3F:→ stanley10:是误导 实在很要不得 10/18 09:45
4F:→ stanley10:我之前说了 中央社数据不能给结论 但你给的数据 第一 10/18 09:47
^银行
5F:→ stanley10:有充突 但我不知谁对 第二 你应该就缺点和疑问给予看官 10/18 09:49
你一开始就不知道谁对谁错,到现在也不知道谁对谁错
然後你居然敢在文章中写
1 危险 肇事率比汽车高这种话,这是我的问题吗?
阿我不是都写了,我文章最後不都把数据的缺陷都写出来了?
不都告诉你交通部老大的调查方法不够精确
我只想说服「到目前为止,没有资料支持机车比较危险」
其他包括
「汽车比机车危险」都不是我的结论
6F:→ stanley10:合理解释 才能更有说服力 但你回的显然失去重点 10/18 09:53
说来说去你到底要说什麽?......
我把整篇推文复制到traffic板去了
※ 编辑: curmathew 来自: 59.104.7.249 (10/18 09:58)
7F:推 stanley10:我後来不是说了 不能作结论 你说你眼残还真没说错 10/18 10:09
8F:→ stanley10:一直扎稻草人很高兴 当然你的统计资也有疑问 10/18 10:11
^^^^^^
1 危险 肇事率比汽车高←这句话是你亲笔打的,然後说我扎稻草人?
→
stanley10:是离题了 就这样吧 懒得到隔壁版 10/18 10:12
※ 编辑: curmathew 来自: 59.104.7.249 (10/18 10:15)
9F:推 stanley10:果然很眼残 我之前文章推文就说二边资料有问题都不能下 10/18 10:18
10F:→ stanley10:结论 你在这推文之後攻击 不是扎稻草人是啥 10/18 10:20
11F:推 niwat:人家c大没有扎稻草,s大自己在文章中写出"危险 肇事率比汽车 10/18 10:25
12F:→ niwat:高". 就我的看法而言, 这就是s大对於机车肇事率高的结论 10/18 10:26
13F:推 stanley10:我再推文已经改变说法了 不只一遍说过了 C大在推文之後 10/18 10:30
14F:→ stanley10:说就是追着稻草人扎 如果我都没说啥 那他批评是对的 10/18 10:31
15F:→ stanley10:搞不清楚乱入很好玩吗 10/18 10:32
16F:→ snowkyo:机车和汽车肇事率谁高我不知 但是肇事後一定是机车较危险 10/18 10:41
17F:推 stanley10:我是认为经济许可就尽量开车 但不要开快车 我一向保守 10/18 10:47
18F:→ stanley10:擦撞的话 车子顶多板金和保险杆 机车有可能就是死亡车祸 10/18 10:48
19F:→ stanley10:或严重受伤 10/18 10:50
20F:推 abc0:在加入里程後,汽机车死亡率是在同一级别的,ANOVA应该无法否决 10/18 11:07
21F:→ abc0:毕竟交通工具停在那边不用的话死亡率为零,所以用里程比较妥当 10/18 11:08
22F:→ abc0:但平均速度与耗时两者不同, 这造成统计数据盲点 10/18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