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wie (大提琴夜未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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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捷运公司 首度於巨蛋站实施计程车共乘
时间Wed Oct 14 09:08:02 2009
「捷运剑潭站-文化大学」计程车共乘试办路线上路罗!
发布单位:公运处 发布日期:2008-12-30
发稿日期:97年12月30日
发稿单位:一般运输科
联络人员:简妤珍
联络电话:27274168转8519
台北市民当家热线:1999
(外县市:02-2720-8889)
为响应政府节能减碳政策,减轻通勤费用负担及增加计程车业者收入,
台北市政府与交通部运输研究所共同研议「都会区计程车共乘试办计画
」,并委托中华民国运输学会承办。经评选机制选定捷运剑潭站至文化
大学为试办路线,并由台北市大中华计程车协会(国旗车队)获评为共
乘试办营运车队,共乘试办期间自97年12月 31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
本试办计画采定点共乘之方式往返捷运剑潭站与文化大学两地,在捷运
剑潭站1号出口外设有计程车共乘招呼站,试办初期共乘计费方式,每车
载客4人,每人每趟车资65元;每车载客3人,每人每趟车资85元;每车
载客2人,每人每趟车资125元。
台北市公共运输处表示,在经营环境与营运成本的双重压力下,计程车
产业刻正面临极大的经营困境;另面对节能减碳潮流趋势,须适时调整
计程车营运模式,并尝试鼓励推动「计程车共乘」,来降低计程车空车
绕行,同时达到减少小客车使用需求、降低能源消耗及空气污染、减轻
通勤费用负担并增加计程车业者收入等多重效益,台北市公共运输处欢
迎民众多加利用。
乘客於搭车时若发生逾收车资、司机服务态度不佳等情事,可记下车牌
号码、发生时间及地点等相关资料,向下列机关申诉,经查证属实者,
主管机关将依公路法或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裁处。
(一)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 2725-6888
(二) 台北市公共运输处 2759-2677
(三)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日)2394-9007
(夜)2321-9166
(四) 台北市民当家热线:1999 (外县市:02-2720-8889)
http://www.pto.taipei.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
viewnews&ts=4959dcc0:a81&theme=/3790000000/379210000A/.theme/default
http://tinyurl.com/yk9q8v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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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方面已经有官方推动的试办路线了 一样是没有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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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4.129.139
※ 编辑: chewie 来自: 218.174.129.139 (10/14 09:27)
1F:推 ericdm1105:不少学生搭是没错啦 但是车子(业者)的素质不好... 10/14 11:36
2F:→ yaayaa:这个共乘费用明显是均分的 没有高捷共乘的适法问题 10/14 15:07
3F:→ waynedd:可是没跳表唷..这样适法性真如你所说一样有问题.. 10/14 15:09
4F:推 TEMU2000:与其讨论违不违法还不如讨论实不实用 10/14 15:13
5F:→ yaayaa:剑潭文化距离是固定的 所以有违反计程收费的问题吗 10/14 15:37
6F:→ waynedd:那高雄市三路线距离也是固定的..又怎麽会违反计程收费呢?? 10/14 16:55
7F:→ yaayaa:楼上 问题在人数 讲多少遍了 10/14 17:53
8F:→ waynedd:凑满四个才开车这跟人数有什麽关系?? 10/14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