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do070125 (工藤)
看板MRT
标题[公告] 板规3.3.5 关於政治文释疑
时间Sat Sep 5 18:27:05 2009
先前由於政治文与媒体批评文在本板引起诸多争议
之前的做法是有板友检举则照板规警告
但是这样的做法常引来被检举者不满
认为捷运与政治不能脱钩,批评政治被警告或水桶形同打压言论自由
为避免再度引起争议 在此重新解释并定义何种政治文与媒体批评文是属於违反板规的
且公平起见,先前有因违反板规3.3.5而被警告或水桶之板友将全部取消重新计算
日後板主接到检举违反板规3.3.5者,须详加讨论後才可处分(处理时间约3天)
此规定并非限制各位的言论自由,
也不是铲除异己,
而是维护其他板友的阅读权利
试请教各位板友,
是有丰富的资讯与讨论的捷运板会有人看
还是充满政治漫骂与批评口水的捷运板比较多人喜欢?
请注意,
或许您有权利宣称那是言论自由不可被干扰
但同样地,其他板友也有不被政治口水文干扰的自由
--------------------------------------------------------------------------------
政治文定义︰
板规原文︰3.3.5 针对政治人物、媒体、地区或国家居民
本身进行批评
故若发表与政治人物有关之文章
非检讨其与捷运相关之政见、决策内容错误,
而是对
政治人物本身之
人格、作风、好恶,没有实质讨论行为
或以情绪性字眼 挑衅 羞辱言词谩骂者
经板友检举後查证属实者,以违反板规3.3.5处分
请注意
无论是否有无指名道姓,以谐音、双关、某X或其他方法企图迂回批评者皆属违规
本版允许以下关於政治之批评文︰(以先前遭检举而未构成违规之例)
1F:→ r︰负责决策的市府最好是一点责任都没有!
2F:→ d:马英九盖猫缆违法规避环评,不用负责吗!
3F:→ k:郝龙斌还敢让栅湖线营运?听奥期间出包他要第一个下台!
而以下政治文则属禁止:(以先前遭检举而构成违规之例)
4F:→ d:绿营党工又要出来护航罗!扁皇万岁!
5F:→ u:谢某为了骗选票盖的蚊子捷运,不用负责吗?
6F:→ l:反正颜色对了,你还不是会投他
以上文章虽未指名道姓,即使作者宣称没有批评特定人物,但仍属违规
-------------------------------------------------------------------------------
承然台湾的公共建设向来难以与政治划分界线
但如同铁道捷运本难分家,故PTT有铁道板也有捷运板
如果在铁道板发表捷运的文章,或许铁道板会请你到捷运板发文
但这是在干涉言论自由吗?不是,而是捷运板比铁道板更适合发言
故,如果您单纯对该政治人物不满,对他的作风有意见而不是对其「
捷运政策」有意见
请您移驾政黑板
如果您宣称有发表政治文的言论自由,其他板友自然也有要求您到政黑板的言论自由
请勿张着言论自由的大旗影响其他板友阅读的权利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4.162.232
7F:推 hicker:板大辛苦了 终於为这长久以来的问题下了个定义与界线 09/05 18:30
※ 编辑: kudo070125 来自: 125.224.162.232 (09/05 18:32)
8F:→ Rabbit19264:好长一串@@" 原来我有阅读障碍 XDDDDDDDDDDDDDDDDDDDD 09/05 18:38
9F:→ yaayaa:→ d:马英九盖猫缆违法规避环评,不用负责吗! 09/05 19:26
10F:→ yaayaa:→ u:谢某为了骗选票盖的蚊子捷运,不用负责吗? 09/05 19:26
11F:→ yaayaa:上面这两个 差在哪里? 09/05 19:26
12F:推 rogerwilly:猫览真的没有规避环评阿 还有"骗"选票并不是一个单纯的 09/05 19:30
13F:→ rogerwilly:描述 09/05 19:30
14F:→ rogerwilly:这样分不出来吗? 09/05 19:30
15F:→ yaayaa:所以前者算"检讨其与捷运相关之政见、决策内容错误" 09/05 19:34
16F:→ yaayaa:後者算"对政治人物本身之人格、作风、好恶,没有实质讨论 09/05 19:34
17F:→ yaayaa:行为谩骂者"? 09/05 19:34
18F:→ kudo070125:前後有使用情绪性字眼之差异 09/05 21:12
19F:→ yaayaa:烂指他人违法 与说他人骗 不都是情绪化的字眼? 09/05 22:14
20F:→ yaayaa:还是说违法的有所本 有法官的判决依据? 或是退一步 09/05 22:15
21F:→ yaayaa:拿出检察官的起诉纪录? 09/05 22:15
22F:→ kudo070125:这是其他任板主时的例文 当时情形如何并不可考 09/05 22:46
23F:→ yaayaa:但是你拿出来当你的例文 你总是需要辨明其间差异 并且 09/05 22:48
24F:→ yaayaa:提出一个让人信服的说法吧 不然你拿这篇文章出来干嘛? 09/05 22:48
"马英九盖猫缆违法规避环评,不用负责吗!" 这句话是令板主难以判决的名句
起因於猫缆停驶後一篇新闻报导下的推文(目前该篇文章已不存在)
当时原先判决违规,事後当事人转录了一篇社论反驳
该社论内容质疑当初兴建猫缆有规避环评,
该板友认为是在检讨而非谩骂,由於"违法"一词难以认定是否为谩骂之词
故後来收回判决
"谢某为了骗选票盖的蚊子捷运,不用负责吗?"
起因於高捷通车一个月後一篇关於高捷运量之报导
遭检举之当事人虽声称"谢某"非指谢长廷所以不算政治文
但由於还是使用了"骗选票"与"蚊子捷运"等情绪性字眼
且并非使用回避字眼就能规避板规
故仍判定违规
以上两则判例最大的差异在於有无情绪性字眼
※ 编辑: kudo070125 来自: 125.224.162.232 (09/05 23:12)
※ 编辑: kudo070125 来自: 125.224.162.232 (09/05 23:59)
25F:→ yaayaa:结果 不是法官判决 不是检察官的起诉 是 某人的评论? 09/06 00:27
26F:→ yaayaa:而且该评论仅在"质疑"违法 所以版友进一步变成(肯定)违法 09/06 00:29
27F:→ yaayaa:这样是被接受的 变成有所本而非情绪性的字眼? 09/06 00:31
29F:→ yaayaa:NEWS/DOMESTIC/BREAKINGNEWS3/5028968.shtml 从此以後 09/06 00:33
30F:→ yaayaa:抱歉 文章改为 高市 捷运轻轨必要性遭质疑(人间福报) 09/06 00:37
32F:→ yaayaa:至此 称高捷或轻轨捷运为蚊子捷运 是被接受的? 09/06 00:38
33F:→ yaayaa:如此一来 是否为情绪性的字眼 不就变成找资料大赛? 09/06 00:39
34F:→ yaayaa:最後 有故事性的例子 如果不把故事讲清楚 不适合拿来举例吧 09/06 00:41
35F:推 rogerwilly:也许规避环评没被法院判决 但是很明显是游走法律边缘 09/06 02:06
36F:→ rogerwilly:说之违法并不算太过分 但是指控人家"骗"选票 语意您真 09/06 02:08
37F:→ rogerwilly:的感受不出来吗? 更何况蚊子捷运一词普遍作为负面使用 09/06 02:08
38F:→ rogerwilly:您一定如此钻牛角尖玩文字游戏吗? 09/06 02:08
39F:→ yaayaa:楼上 那是你对於"违法"和"骗"的解释 就我认为 擅指他人违法 09/06 03:09
40F:→ yaayaa:也不应被接受 09/06 03:10
41F:→ yaayaa:再者 游走法律边缘=违法 这种结论还不太过分 那说高捷弊案 09/06 03:14
42F:→ yaayaa:虽然现在判决无罪 难我也认为他游走法律边缘 依此理 是否 09/06 03:15
43F:→ yaayaa:也可以称之违法? 反证法院在本版判决不重要 可视为废纸嘛 09/06 03:15
44F:→ yaayaa:所以在本版说他违法 是可以被接受的吗? 09/06 03:16
45F:→ yaayaa:最後 依据上个公告所说"应注意资讯的正确性与真实性" 09/06 03:18
46F:→ yaayaa:这种 暨不精确又不真实的事 在本版还可列为案例 不自相矛盾 09/06 03:20
47F:推 rogerwilly:如果什麽都要法院判决的话 大家都不能说阿扁贪污(举例) 09/06 09:40
48F:→ rogerwilly:因为中华民国是无罪推定的 照你这种法院最高的说法 那 09/06 09:42
49F:→ rogerwilly:以後大家是不是什麽都不能讲? 况且情绪跟语意的判断本 09/06 09:42
50F:→ rogerwilly:段就很大众的看法 大家都觉得骗选票是攻击跟情绪性词语 09/06 09:45
51F:→ rogerwilly:而违法只是游走法律边缘的应该说误用吧 状况跟程度很明 09/06 09:46
52F:→ rogerwilly:显的不同 09/06 09:46
53F:推 komachi275:骗选票→取悦选民 这样会不会OK一些? 09/06 11:25
54F:→ komachi275:蚊子捷运→低运量捷运? 09/06 11:28
55F:→ yaayaa:楼上上上 在这个版扯到阿扁贪污 的确是政治文 这也没啥争议 09/06 14:58
56F:→ yaayaa:还有 你有把推文看完吗 是否可用"违法"二字 我认为可放宽 09/06 14:59
57F:→ yaayaa:到检察官起诉书上 至於放宽到某个人的评论上 那只要有一个 09/06 15:00
58F:→ yaayaa:集团 彼此分工合作 每个评论都推进一点点 要做出什麽结论 09/06 15:01
59F:→ yaayaa:都不奇怪 这在捷运板上面又是好事吗? 09/06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