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vieguy (好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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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分享] 让座,很困难吗?
时间Tue Mar 24 22:46:43 2009
※ 引述《YILINGWU (漂浮在空中的鱼)》之铭言:
: 今天和同事去八里骑单车
: 回程时 在淡水捷运站搭捷运时
: 车一来 一堆人往车厢内涌入
: 这时有两男两女进入车厢
: 两个女生一看到博爱座就一屁股坐上去
: 其中有一个女生还念了贴在博爱座旁边文字
: 博爱座要给怀孕妇女 老年人 行动不便者 抱小孩者
: 念完 四个人便嘻嘻哈哈的聊起天来
: 过一会儿 有一对夫妻抱着一个婴儿还牵着一个约四岁的小女孩上捷运
: 妈妈抱着婴儿四处看着是否有位子可坐
: 小女孩吵着要坐椅子
: 这时 车厢内的人一直看着那四个嘻嘻哈哈的年轻人
: 但这四个年轻人仍嘻笑谈话
: 那位妈妈也抱着婴儿看着他们
: 他们仍没有要让坐的意思
: 我看了很生气
: 但仍用缓和的语气对那女生说
: 「小姐,可以麻烦您让个位子给那妈妈坐吗?您坐在博爱座上。」
: 那位小姐愣了一下 脸色有点变
: 然後用平淡的声音对我说
: 「当然可以。」
: 当那妈妈抱着孩子坐在博爱座上之後
: 那个女生突然跑来跟我说
: 「小姐,可以请你不要这样跟我说话好吗?」
: 我听到之後仍笑笑的点点头
: 同事安慰我不要理她
: 我笑笑的故意放大声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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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自己做错还不肯承认,那就是爸妈没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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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一个人犯了法律,罪证确凿,在法官面前俯首认罪後,
法官也不会拿着麦克风在街上宣读他的罪状。
请问原po是凭哪一点要这样公开羞辱人?
又是凭哪一点宣判人家「做错事」?
如果让座可以这麽简单分辨对错的话,
为什麽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把他列入正式的法律条文呢?
为什麽总有人要拿自己的道德观来当作评判是非的依据呢?
: 车到台北车站时 那四个人下车了
: 要下车前 那女生突然转头一直看着我
: 我也回看着她 笑笑的摇摇头
: 当时我的心中想
: 有天你也会当妈妈 也会带着自己的小孩搭捷运
: 相信你也很希望有人让未给你
: 多为别人想想吧
: 让坐 很困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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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233.153
1F:推 rogerwilly:有人觉得大声就是正义..╮(﹋﹏﹌)╭.. 03/24 22:56
2F:→ forcetrain:看这麽多,反正也没结果,会让就会让,不会让还是不会让 03/24 23:43
3F:→ edctw:更何况自己不是法官,还把别人的罪行罪状贴出来给大家看。 03/25 00:28
4F:→ paulyung:这段话提到法院去,会判成羞辱吗? 你最後一句是个好镜子 03/25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