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enopierre (皮耶尔)
看板MRT
标题Re: [新闻] 好扯 高捷司机 违规带饮料上车
时间Sat May 17 14:16:02 2008
原文全删
刚刚去查大众捷运法
第5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处行为人或驾驶人新台币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
以下罚锾:
一、车辆行驶中,攀登、跳车或攀附随行。
二、妨碍车门、月台门关闭或擅自开启。
三、非大众捷运系统之车辆或人员,违反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进入大
众捷运系统之路线、桥梁、隧道、涵管内及站区内非供公众通行之处
所。
四、未经验票程序、不按规定处所或方式出入车站或上下车。
五、拒绝大众捷运系统站、车人员查票或妨害其执行职务。
六、滞留於不提供载客服务之车厢,不听劝止。
七、未经许可在车上或站区内募捐、散发或张贴宣传品、销售物品或为其
他商业行为。
八、未经许可携带动物进入站区或车辆内。
九、於大众捷运系统禁烟区内吸烟;或
於禁止饮食区内饮食,嚼食口香糖
或槟榔
经劝阻不听,或随地吐痰、槟榔汁、槟榔渣,抛弃纸屑、烟蒂
、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废弃物。
十、滞留於车站出入口、验票闸门、售票机、电扶梯或其他通道,致妨碍
旅客通行或使用,不听劝离。
十一、非为乘车在车站之旅客大厅、穿堂层或月台层区域内游荡,致妨碍
旅客通行或使用,不听劝离。
十二、躺卧於车厢内或月台上之座椅,不听劝阻。
十三、未经许可在捷运系统路权范围内设摊、搭棚架或摆设筵席。
有前项各款情事之一者,大众捷运系统站、车人员得视情节会同警察人员
强制其离开站、车或大众捷运系统区域,其未乘车区间之票款,不予退还
。
我们可以发现
第一点、受规范者包括行为人及驾驶人
(不过我觉得很奇怪,难道乘客行为时算行为人,驾驶人行为时就不算行为人?)
第二点、要在禁止饮食区内引食
问题就在驾驶室算禁止饮食区吗?
如果以新闻内容来看,公司似乎有规定驾驶室内不能携带除无味白开水
以外的东西,以这个角度言的话,驾驶室的确是禁止饮食区
第三点、成立要件是经劝阻不听
依新闻内容来看,这位驾驶并没有受到劝阻,自然也没有劝阻不听的成立要件,
既然不符合要件,自然就没有违反规定
因此依我来看,这位驾驶不应该依大众捷运法受罚
不过如果公司内部有奖惩规定的话 应依奖惩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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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69.62.129
1F:→ edctw:公司内部应该也可以有自己的规定 05/17 14:19
2F:→ edctw:就像高铁会规定服务台站务要站着跟旅客说话 05/17 14:20
3F:→ edctw:制服缩水不得超过3%等等 这些应该是台高公司的规定 05/17 14:20
4F:推 tw3781:携带与饮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动作,其实高捷的作法已经有些 05/17 14:21
5F:→ tw3781:过当了 05/17 14:21
6F:→ edctw:而不是铁路法的规定 同理 这件事情也要看高捷的规章 05/17 14:21
7F:→ edctw:这样说吧 禁止饮用是为了避免翻倒 禁止携带是为了避免饮用 05/17 14:23
8F:→ edctw:在驾驶室的环境跟车厢内完全不一样 当然要更加严格 05/17 14:23
9F:推 flyplayer:禁止饮食是大众捷运法规定 而禁止携带应该是高捷内规吧 05/17 14:34
10F:→ edctw:应该是这样 05/17 14:39
11F:→ edctw:大众捷运法是全台湾的捷运都适用的...那BRT适不适用啊? 05/17 14:39
12F:推 ss60315:司机一直开车,喝个水为什麽不行 05/18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