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hsen3 ()
看板MRT
标题Re: 关於这个判决
时间Thu Mar 6 00:38:01 2008
我与O兄有同感
也替m兄无意触犯板规感到遗憾
只是我觉得板主能够即时处理板友的反应也是好事
板主是大家推选出来合适的人选
我相信除了依循板规外
也应该给予适当的衡量权
若是板主作为得不到大多数的人认可
自然也会被汰换掉
另外 我想板规的使用从轻从新的部分应该没有问题
这部分我是支持的
※ 引述《OhmoriHarumi (黑魔导)》之铭言:
: ※ 引述《btpenguin (ptt的极地动物)》之铭言:
: : 经版主群讨论後修订版规
: : 依照修订後之2-D条处理
: : mstar 版友原#17pOLlma篇公告判决
: : 水桶一个月 改为 水桶两周
: : 特此公告
: : 站内文章
: 这个判决我个人认为怪怪的,虽然1个月或许重了点,但它就是板规。
: 某m是在板规修订前犯板规的,所以不应该用修订後的板规处罚,
: 而应该用修订前的板规处罚,水桶1个月才是合理的判罚。
: 至於之後犯同样板规的人,才适用水桶2周的新板规。
: 虽然我觉得他好像也没什麽酸就是了,不过执法这一点应该还是要用旧板规。
: 另外,板主对於板规必须要有一定的坚持,不要因为是专家级人物被水桶,
: 或是很多人请命,希望刀下留人的情况,而有心软的情况。
: 如果太以乡民的意见为主或多数决的话,不会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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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148.174
※ 编辑: chihsen3 来自: 61.229.148.174 (03/06 00:39)
1F:→ OhmoriHarumi:你忘了存站内呀呀呀呀呀 03/06 00:41
2F:推 btpenguin:感谢您的建议 往後类似的问题我会先行与F版主讨论後公告 03/06 00:40
3F:推 JJLi:看完一楼的推文,我笑了XDDDDDDD 03/06 00:42
4F:→ btpenguin:我承认我是有点太过严苛 这部分我会改进 感谢您的建议 03/06 00:42
5F:推 btpenguin:阿阿 应该是已经转过去改不了了 下次记得存站内Orz 03/06 00:43
6F:推 seazilicy:板主去徵选变成小月台板主算了 XDDDDDDDDDDDDDDDDDDDDDD 03/06 00:45
7F:→ chihsen3:我很少发文 SO...忽略掉了 抱歉 03/06 00:45
8F:→ grandpa:请问要怎麽看文章是否存成站内啊@@ 03/06 00:46
9F:推 OhmoriHarumi:右上角写"站内"就是站内文章 "看板"就会被转过去 03/06 00:46
10F:→ chihsen3:建议板主可以在板规内增加裁量权 若是两位板主皆同意的话 03/06 00:46
11F:→ chihsen3:可以对无明显故意触犯板规的板友做些处理的调整 03/06 00:47
12F:→ chihsen3:或是经板友举发才处理方式 03/06 00:48
13F:→ chihsen3:我想这些都可以增加一些弹性 也减轻您的工作量 03/06 00:49
14F:推 btpenguin:这个部分我会再跟F版主讨论 这篇我先M起来 03/06 00:54
15F:推 btpenguin:我想适当性的调整也是可行的 感谢您的建议 03/06 00:55
16F:推 btpenguin:当然 今日下午新增的新版规2-Q也是可以进行增加或是减少 03/06 00:55
17F:推 btpenguin:判决严重性与否的处理方式 当然 以2-Q处理的特殊状况 03/06 00:56
18F:推 btpenguin:我会与F版主讨论过确定有共识後再另行公告判决惩处 03/06 00:57
19F:→ btpenguin:打错 是昨天下午 过半夜12点了 03/06 00:58
20F:→ chihsen3:请板主多费心了 感谢 03/06 01:04
21F:推 starsand:我觉得直接预设站内好了 毕竟转过去的次数太多了 03/06 01:09
22F:推 hicker:其实 只有与版务相关的文章需要存站内 其余应该是没差 03/06 01:12
23F:→ liangwei:**************** 不厌其烦再次提醒 站内信请存 LOCAL 呀 03/06 07:07
24F:推 danielchen:新官上任三把火 倒没扫到台风尾 03/06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