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pper (社区协力照顾省力)
看板MRT
标题[情报] 高运量电联车采购案宣告废标
时间Tue Jun 3 18:47:15 2003
捷运新闻稿
台北捷运高运量电联车采购案宣布废标
预订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公告第二次招标
台北捷运高运量三百二十一辆电联车采购案因审标结果,投标厂
商符合资格标及规格标之合格厂商未达法定家数,捷运局机电系统工
程处依据采购法规定宣布废标,并预订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公告第
二次招标,九十二年七月九日开启标封。
新庄线\芦洲支线\南港东延段\新店小碧潭站以及台北捷运公司
二十四列电联车工程,於九十二年一月二十八日公告售标,九十二年
五月一日上午投标截止及开启标封,计有德国西门子、日本川崎重工
、韩国Rotem、加拿大庞巴迪、西班牙C.A.F等五家厂商参与投标。本
局为慎重起见,乃扩大审标委员阵容,除报请台北市政府指派相关专
业人员参与外,本局亦慎选局内适当人员,共同分别组成资格标及规
格标审标委员会,并分别开始进行资格标及规格标审查,惟因投标厂
商符合资格标及规格标审查之合格厂商未达法定家数,乃依据采购法
规定宣告废标。
本标第一次招标因投标厂商符合资格标及规格标审查之合格厂商
未达法定家数而宣布废标。经查资格标部分,投标厂商所有不合格项
目中并无任何一项目为所有投标厂商均不符合者,而系各个投标厂商
备标时之疏漏,未提送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应检附之文件或提送之文件
未符合招标文件之规定,尚非捷运局招标文件所规定者,投标厂商於
实务上绝对无法做到。另规格标部分,亦因各投标厂商所提规格标文
件内容有所缺项或不全,致均判定为不合格。且本标之招标文件系依
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子法,与相关制式招标文件及附属表格订定者;又
於招标之前多次公开徵求厂商提供意见,并经公开阅览以及办理多次
公开说明会等程序,藉由资讯公开、透明之途径,以营造公平、公正
、合法、合理之竞标环境。
本局为遴选优良厂商确保电联车品质,透过资格标与规格标严谨
审查,期在周密的招标作业下,为台北都会区的民众购买到品质最好
的电联车。本标因审标结果投标厂商符合资格标及规格标之合格厂商
未达法定家数,依据采购法规定,宣告废标,并将於九十二年六月十
一日公告第二次招标,对投标厂商而言仍有得标之机会。
资料来源: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网站
http://www.dorts.gov.tw/news/newsboard.htm
--
台北捷运绿线(
松山线、新店线)
●○○◎◎◎○◎○◎◎○○○○⊙◎○●
松西体南松中北西小中古台公万景大七新新
山 育京江 南正 电 坪 店
车松场东南山门门门庙亭大馆隆美林张市店
站 路京 楼 所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6.6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