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kyto (维琪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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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我买到机王 Q"Q 三星U4
时间Sat Aug 30 18:24:54 2008
※ 引述《lothc (山水有相逢)》之铭言:
: 昨天领了薪水到NOVA买了三星U4
: 当初没有特别想去比价只想说方便就好
: 没想到在店开机时没问题
: 回家把玩时才发现回主选单的那个键坏了
: 完全没有反映
: 今天去问店家
: 它只补给我发票叫我去找三星维修
: 我很意外
: 七天内不是都可以换新机吗
: 何况你这算是有瑕疵的机器哎
: 可是店家一口咬定说没办法这是规定
: 我连说礼拜一要去找消保会问
: 店家都说仅管去问
: 就是不给我换
: 天呐难道只能自认倒楣了吗!!!
: 有类似问题的板友请回应一下怎麽处理好吗
: 谢谢各位!!
我之前也是去nova买,
但我买的是U3,
刚开始一两天听都还很正常,
结果第三天听的时候开始出现爆裂音,
我也是有种买到机王的fu~
我拿去原本的店家,
她听一听试了一下之後,
超阿莎力地就换了一支全新的给我,
连保证卡都重新开一张。
我觉得买东西真的要靠运气,
我觉得原po可以去投诉他,
毕竟七天内非人为瑕疵都是可以换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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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74.92
※ 编辑: vickyto 来自: 61.229.74.92 (08/30 18:25)
1F:推 lothc:谢谢你 Q"Q 虽然麻烦了点但我一定会去消保会的!! 08/30 18:39
2F:推 poetryhpsh:那个7天是网购的法条 跟有瑕疵无关 08/30 19:48
3F:推 lothc::O 所以不适用於实体商店吗?? 感谢二楼的资讯 08/30 19:49
没错,
消保法是适用於访问买卖跟邮购买卖,
现场买卖没有消保法7日退货的适用,
一时忘记了...囧
不过还是可以依照民法关於买卖契约的规定,
在商品有瑕疵时,
商家必须负起退换责任,
消费者可以根据「物之瑕疵担保请求权」(民法第354条),
要求解除契约或减少价金(民法第359条),
或另行交付无瑕疵之物(民法第364条)。
※ 编辑: vickyto 来自: 61.229.74.92 (08/30 20:07)
4F:推 lothc:多谢这位版友 orz 真的很感谢你的资讯 08/30 21:13
5F:推 poetryhpsh:找水果XD 08/31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