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q32 (.....)
看板MP
标题Fw: [新闻] 诈领公款 前宪兵司令判刑
时间Thu Apr 12 23:01:40 2012
※ [本文转录自 Militarylife 看板 #1FXjUUeS ]
作者: dswchen (Douglas) 看板: Militarylife
标题: [新闻] 诈领公款 前宪兵司令判刑
时间: Thu Apr 12 21:24:42 2012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ltime/110105/112012041201937.html
诈领公款 前宪兵司令判刑
2012-04-12 【中央社】
前国防部宪兵司令部中将司令何雍坚与前情报处上校处长王启新涉共同贪污案,最
高军事法院判处14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天将部分案情判决定谳,并将侵占公有财物部分发
回更审。
最高法院指出,何雍坚於民国96至98年间担任国防部宪兵司令部中将司令时,要求
王启新须从奖励签案的团体奖金及个人奖金中,提缴一定的金额供他花用。
何、王两人利用各次签办奖金奖励案的机会,要求承办人员制作不实的奖励建议名
册及奖励签呈,浮报或扣减奖金,并以藉故刁难各项业务或间接修理组长施以压力等方式
,使他们不敢不从。
最高法院表示,何、王两人共计不法诈取财物、勒索44次,索取金额达新台币191
万3100元。
何雍坚另被指控在93年间奉调总统府少将副侍卫长离职时,侵占宪兵司令部核拨的
公务用笔记型电脑一台,带回家中私用。
最高军事法院审理後,认为何雍坚涉犯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共7罪,分别判处4年
至8年不等徒刑;依藉势勒索财物罪,共37罪,将他判刑6至12年不等徒刑;依侵占公有财
物罪将他判刑6年,减为3年,应执行有期徒刑14年。
最高法院认为,王启新曾於案发前指示他人购买何被指控侵占的同款笔电,但是否
是何雍坚出资及授意、可否适用贪污治罪条例等,要再厘清,因此将这部分发回最高军事
法院。其他涉案部分驳回上诉,判决确定。
另外,判决确定部分,则须由最高军事检察署向最高军事法院声请定执行刑。
1010412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2.208.162
1F:推 Searle:死好 04/12 21:26
2F:→ ea00382:真不错 没牵连职务上受威胁的其他人 04/12 21:28
3F:推 twtwman:判处14年徒刑 爽 04/12 22:10
4F:推 MasterChang:死好 04/12 22:43
5F:推 TenLong:可恶的人 04/12 23:00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Shaq32 (218.165.5.112), 时间: 04/12/2012 23:01:40
6F:推 charlesdc:难怪会下台 04/12 23:45
7F:推 cpla1017:这人还是宪兵司令耶 死好 关到死吧 04/13 12:04
8F:推 alejandroW:奇怪 王启新不是一直都还在吗 04/13 12:19
9F:推 k769292:国家省了一笔钱罗 04/13 15:47
10F:推 blabla777:未来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住在六甲 不知以前有没有去视察过 04/13 18:37
11F:→ tearspa:王启新很早就转污点证人了 04/13 22:12
12F:推 pireal:1.六甲不归宪令部管 2.一般将官都不会去六甲(有例外) 04/13 23:46
13F:→ blabla777:刚好遇过例外 前年松山机场有人自杀 指挥官有来关心一下 04/14 23:08
14F:→ blabla777:XDD 04/14 23:08
15F:推 kenjex:将官还是会去六甲呀...前阵子司令刚去看宪兵连而已 04/15 01:03
16F:推 xyz525200:讲个异想天开的堤外话..如果是何雍坚的退伍令 .. 04/17 20:33
17F:→ xyz525200:要重新服役..我会崩溃 04/17 20:33
18F:推 Tierry:王启新退了喔... 04/28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