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bbea ( love is beauti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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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披着羊皮的狼 导护志工性侵判13年
时间Mon Apr 4 15:44:38 20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03/78/2p6ao.html
2011/04/03 04︰11
〔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台北报导〕
平日热心照顾小学生的导护志工,竟是一匹狼!计程车司机郭睿竹,担任台北市明道国小
志工时,3次性侵某所国中的一名女学生,台北地院法官昨在判决书痛斥「行径嚣张大胆
,手段甚为卑劣」,重判他13年徒刑。
明道国小一名家长指出,46岁的郭某
宪兵退役,明道国小请他担任志工之前,曾进行安全
调查,确认他没有前科才任用,而长期下来,郭某也因表现热心而获校方表扬,不料郭某
竟犯下性侵恶行;明道国小校长谢素月说,案发後已停止郭睿竹的志工职务。
本案发生於98年,郭睿竹常到被害的国中女学生家走动,有一天,郭趁女学生独自在家时
将她性侵,女学生不断喊「好痛」、「不要」,仍被性侵得逞;被害人告诉法官,郭某一
直说「你读的国中我很熟,你不能乱说」,她因而不敢跟家人讲。
案发7天後,女学生在校犯错,被老师罚写悔过书,她在悔过书最後一行,以细小字体写
着「叔叔用他那里,我一直拒绝,他还是一直用,还叫我不能讲」,辅导老师惊觉有异而
报警,郭某的兽行才曝光。
郭某主张,当时他的椎间盘动手术,不可能性侵,应是他与女学生的母亲有纠纷才遭诬陷
,台北地院依女学生供词及验伤报告,认为郭某犯行明确,法官更在判决书痛斥郭睿竹,
第1次及第2次先以手指性侵,尔後食髓知味、变本加厉,第3次以性器官性侵,行径嚣张
大胆,手段甚为卑劣。法官对第1、2次性侵各判9年,第3次性侵判10年,合并执行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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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种学长.....真是杂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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